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的一天,下班后范夜岚并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和温柢、步倾桀一起出去吃了晚饭,本来她就和这两个人关系好,现在几乎已经演变成了知心好友了,温柢和步倾桀也很有默契的不怎么在范夜岚面前提到李初眠。散席后,天已经完全黑了,范夜岚拢了拢身上的外套,东临城的秋天,已经很冷了。
回到家,还是习惯性地打开电视看国际新闻。一连几天,新闻里都没有再提到洛杉矶的连环碎尸案,范夜岚的心情,不知是为什么有些低落。
知道十月中旬,范夜岚才再次听见了李初眠的消息。新闻里的男主持用标准的播音腔,一板一眼地讲述着:“震惊世界的洛杉矶碎尸案目前已经侦破,双方在埃尔塞贡多处的一座别墅里交火,fbi有七名警员受伤……”画面切换到埃尔塞贡多的现场,一片混乱,镜头所到之处满是血迹,担架上躺着的都是fbi的警员,谁也没有想到,这起案件的犯人竟然是一个有着十一个人的团伙。范夜岚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受伤人员的名单,很好,没有她的名字。画面切换到一个记者身上,记者说:“这起重大案件的告破是由于新加入的队员chris警官的推断,才能在短时间内找到犯罪团伙。据悉,chris警官也是一名中国人,曾经在东临市担任刑警一队队长,下面我们来采访一下chris警官。”
当画面转向李初眠时,虽然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范夜岚还是被她那冰冷的眸色刺痛了心。英气的面孔上没有一丝表情,纯黑的瞳仁里闪着冷漠而给人压迫感的光芒,刘海搭在眼睛上方一点的地方,有几丝遮住了眼睛。她依然穿着她钟爱的白衬衫,身形单薄却挺得笔直,傲然站立在纷杂的现场,周身散发的气息,却是孤寂难以接近。
“请问您这次破案花了多长时间?”
“三天。”波澜不惊的声音,冷漠且疏离,似乎比范夜岚初见她时更冷了几分。
“请问您有什么想对犯人说的吗?”
“在我面前犯罪,是找死。”说最后两个字时,声音笃定,眼神也在一瞬间流露出了些许狠戾。曾经的她,饶是冷漠,也不会有这么重的戾气,更不会说出这种锋利的话语。
“听说您曾经在东临市担任刑警一队的队长时,就帮助fbi抓获了要犯noah,是吗?”
“是的。”只有范夜岚才听出来,她的声音里有一丝犹豫,刚才的满满的戾气,也已经收回,取而代之的,是一丝难以察觉的担忧。范夜岚不知道,noah已经被送进监狱,她还在担心些什么?
镜头已经转向其他的地方,范夜岚的脑海里,却仍然浮现着刚才李初眠的神情。就像她曾经对范夜岚说的那样:“范小姐,人,都是会变的。”她真的变了,身上的气质都变得不同了,这样的李初眠,和当时在noah的视频里的那个李初眠,一样让范夜岚感到惧意。
不出一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fbi里有一位中国人,是罪犯们的克星。英气的外表,冰冷的性格,低沉温暖的女中音,都成为了李初眠被社会关注的焦点。只是从来没有人,看见过这位已经足够成功的中国女孩,露出过真心的笑容,无论什么时候,她的脸上,都只有冰霜的寒冷。二十二岁的年纪,正是挥霍青春的大好时光,可是她,似乎从来不感兴趣,只有黑色的,清澈如初生婴儿般的瞳仁,闪现着仅剩的一丝天真。
时间总是慢慢流淌着,一年又一年,从不为谁的悲伤而停留。又是一年三月,那年,李初眠二十四岁。她身上的荣誉数不胜数,太多的光环笼罩在她身上,她有光一般的速度,她是完美的绝对。人们毫不吝啬地把赞扬的话语冠在李初眠的名字前面,关于她的传奇,还在继续着。东临城里,曾经一成不变的生活也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比如说,温柢有了女朋友,是一位医生。再比如说,范夜岚学会了弹钢琴,甚至能以两倍的速度完成《卡农》了。当然,也有一些事情,是永远都不会变的,比如说,步倾桀的单身生活依然继续着,再比如说,范夜岚办公室的那张无人用的桌子依然安静地呆在它应在的角落。
三月份,天气还有些凉,万物都从冗长的冬眠中苏醒。只是,和三年前一样阴沉沉的天空,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事情的发生。绿草从潮湿的土地里探出脑袋,山坡上大片大片的绿色,却都掩盖不住那阴沉的气息,愈来愈近的,寒冷的吐息,和即将到来的,血腥的气息。
凌晨,范夜岚被手机铃声吵醒,秦晋在召集所有的队长在警视厅集合,如果不是出了什么大事,秦晋从来不会没事半夜三更开报告会。迅速地换上衣服,出门赶到警视厅,所有的人都已经在警视厅会议室里集合。黑暗的东临城里,会议室那一点光亮,显得特别刺眼。
是温柢在说话,声音里的温柔被收敛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严肃:“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所有人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待着命令,到底是什么事情发生了。已经很久很久,东临市不再有这样紧张的时刻。
安静的走廊上,只有会议室里低沉的声音响起,听起来好像很遥远,却又真真切切地在面前。温柢在开口前,意味深长地看了范夜岚一眼,眼神里,似乎有担忧,也有欣慰。
“坏消息是,noah越狱了,并且带上了h。”
“好消息是,李初眠明天回国。”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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