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含笑迈步走进餐厅。
这家餐厅不算太大,但装潢布置上却颇为用心。靠窗的一排座位都被设计成了树干做成的秋千模样,配合着绕在两边绳上的绿藤,颇有几分清新的感觉,很受小女生的喜欢。不过两个男人坐恐怕就会显得有些奇怪了,所以程沈二人挑了靠里的一张普通饭桌,坐下开始点菜。
“他家最有名的是烤乳鸽,咱俩一会儿来一只。剩下的就是肉串了,你爱吃什么就点什么,”程晋松将菜单递到沈严手里,然后笑着说:“不过腰子就算了,今天在睿恒那儿看了那么多,估计你应该够了。”
沈严忍不住噗嗤一笑,从善如流地点点头。
虽然两人在一起已经一年有余,但是真正出来约会的时间却并不多。警察的工作本就繁忙,赶上年节更是要再忙上三分。所以一旦有假期了在家休息都来不及,根本没那个出门的心思了。今天这“约会”算是在工作中硬“挤”出来的。从两人在一起后出门吃饭都是程晋松拿主意的。在吃饭问题上,沈严的原则向来是吃饱就行,倒是程晋松跟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对饭菜会更讲究一些。尤其是沈严曾经受过伤,胃又不太好,程晋松更是加了十二分的注意,平时按时盯人吃饭就不说了,如果因为工作耽误了或是吃了冷盒饭,程晋松一定会想办法再给沈严弄点热粥热汤。在程晋松的细心照顾下,沈严胃比前两年好了许多。也是见他有所好转,程晋松这才敢带他来吃点烧烤换换口味,但还是不放心地给人点了一碗热粥。
能在点评网上排名前十的餐厅,味道自然是不会差的。两人边吃边聊,算是难得的忙里偷闲。直到快到十点的时候,才结账奔赴此行的目的地——“夜狂欢”酒吧。
“夜狂欢”酒吧位于商业街旁边的一个小巷子中。这酒吧外面看着并不起眼,一进去却是满眼的灯红酒绿。劲爆的音乐声震耳欲聋,一群青年男女在里面又喝又跳,倒是真不愧酒吧名字中的“狂欢”二字。
程沈二人挤过人群来到吧台,没太费劲就问到了关于案发当晚的消息。
“哦,这不是小刘么,”酒保看着刘宇星的照片,一眼就认出了人。“没错,他是我们这儿的常客。”
“前天晚上他有没有来过这里?”
“……嗯,来过。”酒保回忆了一下,很确定地点点头。
程沈二人对视了一眼——看来刘宇星果然是来过这里。
“那你记不记得当晚跟他一起离开的女人?”
“那个女的?好像有点印象……”酒保回忆着说,“我记得前天小刘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他当时坐在吧台这里喝酒,然后那女的就过来,让小刘请他喝酒,然后两人就聊上了,过了没多久两人就走了。”
“那女的啊,她大概是11点左右来的吧,”现在说话的是酒吧的另一个客人,“反正我看到她的时候是十一点多。我当时还想跟她聊两句呢,结果她看都不看我,眼睛在酒吧里踅摸了半天,最后看上那个小白脸了……”
沈严:“她长什么样?”
酒保:“嗯……个子不太高,挺瘦的,瓜子脸。”
顾客:“大眼睛,妆化得挺浓,还挺漂亮的。”
……
程沈二人在酒吧里问了一圈,得到的说法基本一致:当晚那女人在刘宇星进入酒吧后不久先出现,她并没有理会别人的搭讪,而是很快和刘宇星搭上,然后两人没多长时间就一起离开了酒吧。
“看来这女人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奔着刘宇星去的。”程晋松对沈严说。
沈严点点头,眉头微锁:“所以,我们就要找出来,到底是谁这么恨他了……”
第三天。
一清早,重案组的办公室里就汇集了不少人。除了昨天沈严要求找来的相关人员外,又多了昨晚在酒吧找到的几个证人。沈严先将这几位见过疑犯的目击证人扔给沈皓去做拼图,然后便带着人开始对相关人员进行笔录。
第一个被问话的人是吴向东。吴向东40多岁,戴着一副眼镜,人看上去文质彬彬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他似乎并不知道警察为什么会叫自己过来问话,当听说疑犯用的电话卡是以自己的名字办理的时候,他吃惊地睁大了双眼。
“警察同志,冤枉啊!我从来没有办过这个号码的电话卡!”
沈严将一张纸推到吴向东的面前:“我们在移动公司查到了九个电话号码,都是用你的身份证办理的。”
“九个?!我只有一个电话卡!!”吴向东抓起那张纸,越看表情越惊讶。“警察同志,只有这个139的号码是我的,我都用了快十年了,剩下的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绝对不是我办的!”说到这里,他又想起了什么:“是了,去年我钱包被人偷过,身份证也丢了,一定是有人捡到后用我的身份证开的卡!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相信我!你们在警局能查到我补办身份证的记录!”
沈严看了江厉一眼,江厉点点头,示意一会儿自己回去调查。而后沈严转回头继续问道:“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刘宇星的人?”
“刘宇星?……”吴向东不知道话题为什么突然转移,疑惑地眨眨眼睛。江厉将刘宇星的照片递给他,吴向东拿起看了看,很确定地摇摇头。
“我没见过这个人。”
这时,门外传来两声敲门声——这是沈严和方礼源约好的信号。因为就在他们和吴向东进行问话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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