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十分钟后,林思然端着刚出锅的红烧肉走出厨房的时候,就在饭桌边上捡到了掉落的萧路一只,还有萧路怀里用同样可怜巴巴眼神看着他的小狗一只。
“咦!”林思然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取悦了,迫不及待的放下手里的盘子,摸了摸小狗的头。
土黄色的中华田园犬哧哈哧哈的吐着小舌头,发现有人摸他的脑袋,一点都不怕生的汪了一声,小尾巴激动的都快摇成了陀螺。
萧路刚把它从怀里放下,它就蹦跶着直往林思然脚下跑,绕着他的双腿钻来钻去,比谁都欢。
之前萧路抱着的时候,林思然没有察觉,小狗下地跑动起来后,他才发现这只看上去才三个月大的小奶狗竟然没有了一条后腿。
注意到林思然的视线,萧路解释道:“我是上个月在路边发现它的,发现的时候它的后腿已经被车压的血肉模糊了,送到医院医生说只能截肢。我就把他寄养在了医院里,今天他完全康复了,我就把它带回来了。”
林思然怜惜的把小狗抱起来,亲了亲它的小脑袋。这个乐观坚韧的小家伙,让他想到了当年捡到的小坚强,一样遭受过痛苦磨难,却从来不会抱怨生活。
“你不是很喜欢狗吗,这只小狗就当做我送你的礼物,我们一起养它好不好?”
林思然怎么可能会说不好,他高兴都来不及,“有取名字了吗?”
萧路狡黠的笑了,“当然取了,取了一个很有意义的名字。你听好。”他对小狗招招手,“路路,到我这里来。”
小狗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开心的叫了起来,三只爪子蹦跶着从林思然怀里跳了出来,跑到萧路身边热情的舔他的手。
“这个名字是不是很有意义,这样的话,当我忙的时候不能陪在你身边,路路就能代替我保护你了。是不是,路路?”
“汪呜呜呜!”路路应景的嗷呜了一声。
林思然一下子就被感动了,然而还没等他表达出自己的感激之情,萧路就唰的一下,捧着路路单膝跪在了他的面前。
路路的小脑袋微微仰着,黑色的小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他,两只前爪曲在身前。它的脖子上戴着一根黑色的项圈,项圈上坠着一个亮晶晶的小银环,在脖颈间晃晃悠悠的闪亮着。林思然原本以为那是项圈上的装饰物,也就没有关注,现在萧路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他才发现原来那枚小银环竟然是一枚戒指!
萧路心跳如擂鼓,只觉得自己的一生中从未有过像现在一样紧张的时候,屋里暖气并不是很足,他的额头上却已经沁出了细小的汗珠,捧着路路的双手高举着,止不住的微微颤抖。
“思然,你……”萧路咽下一口口水,感到喉咙里冒出一团火把他烧的面红耳赤,明明这句话他私底下排练了无数遍,面对真人的时候还是止不住的紧张,“你愿意……”
他闭了闭眼,终于将剩下的话脱口而出:“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林思然愣了一下,紧接着,迟来的喜悦像是排山倒海的浪潮一样将他淹没了。他的双唇微颤,明明只要张口就能将那几个字说出,他却感到有千钧的重力压在自己唇上,怎么张都张不开。好容易才把心中汹涌澎湃的情绪压下,直视着萧路忐忑又期待的双眼,他终于从嗓子里挤出了微不可闻的声音:“我愿意。”
这句话林思然说的声音很轻,传到萧路耳里却重如雷霆,他心里边刚刚还乌云密布的天空,一下子就被这道雷霆劈开了,阴霾散去,温暖的阳光把他心里所有阴暗的死角都照的透亮!
他答应了!他答应了!!他答应了!!!他在心里像个傻子一样欢呼雀跃的反复呼喊着,恨不得跳起来冲到门外去跟所有碰到的人都说一遍这句话——他答应我的求婚了!!
两个人笑得嘴都咧到了耳朵边上,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只觉得怎么看都看不够,只想就这样看着直到天荒地老。对方是那样的合自己的心意,就像上天专门为自己打造的一样,他珍惜着他,爱慕者他,迷恋着他,一刻都不想离开他。
两个大人不急,还被捧着的小狗路路可着急了,他瞅着饭桌上的红烧肉很久了,原来以为陪这两个人类玩一会儿就会有吃的,结果他们两光顾着自己玩面对面傻笑的游戏了,把可怜的路路忘得一干二净。
“汪汪汪!”路路不甘示弱的叫了起来,主人,我要吃肉肉!
被狗叫声惊醒,两个人类这才从傻呆呆的状态中恢复过来,萧路忙不迭的把戒指从路路的项圈上取下,一手托着林思然的左手,一手拿着戒指帮他带了上去。这枚戒指是他亲自设计了一个月才完成的,银制的戒身线条流畅优雅,戴在林思然修长的无名指上显得贴合无比。另外,戒指本身就是由路字的变形体构成的,就像另一枚是然字的变形体一样,代表着互为彼此的含义。
他又从衬衫口袋里掏出另一枚戒指,递给林思然。
林思然接过,也郑重地给萧路带上了,他的手好看,带着这枚戒指更好看。
两个人把手平伸在空中,指尖对着指尖,看着对方的手指上戴着代表自己的戒指,又一次忍不住微笑着对视起来。
萧路站起身,拥住恋人,温柔的吻密密匝匝的落在他的脸上,带着炽热的爱意。
他们的无名指互相勾连着,银色的戒指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是预示着永恒不变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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