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还要更爽。
初期的狂热渐渐沉淀之后,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着天才文学家的第二部作品。有一段时间,他在整个社会强加给他的光环中,在无数真假难辨的吹捧和赞许中,以为自己确实有着优于常人的造诣。毕竟那本《深海》是他用他的手敲在他的电脑里的,没有道理另一个他能行,自己却无法做到。
然而造物的神似乎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费尽心力所写的第二作送到编辑手中,却被冯悦毫不客气地枪毙了。此后的几次尝试也是如此,不必冯悦多说,他自己也能够看出新作与那本《深海》相距太远,就算拿去出版,恐怕反而会砸了自己的牌子。久拖之下冯悦找人代笔以他的名义发表了几个杂志中短篇作品,反响都极为平淡。
严肃文学远远要比通俗文学更加考验作者的灵感和洞察力,而这两点,都非后天培养可以做到。“天道酬勤”这句话,只是庸才自我安慰的麻醉剂。天才从来都不在于勤奋,而只在于天才本身。多次的失败让于森不得不承认仅凭自己绝没有办法写出第二本能够再次引起瞩目的作品,可是他已经太过习惯被光环包围的感觉,让他放弃这一切,更加绝无可能。
就是从那个时候,他开始尝试唤醒身体中他一直竭力压制的另一个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另一个人格有多软弱,在这么多年以后,他并不担心会被筱再次夺走精神的主导权。然而,他需要筱来帮助他分担“天才”作家的角色,他需要筱来为他写出新的作品,使他能够一直保持着文坛偶像的地位。
这个过程并不顺利。在有些人格分裂的案例中,不同人格之间能够相互感知到对方,甚至在意识中进行对话,不幸的是,这显然不符合于森和筱的情况。筱对他来说永远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甚至他与筱的距离,还要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更遥远。无论如何,其他人总有当面见到筱的可能,而筱苏醒的时候,他必将陷入沉眠。
为此他做了太多的尝试,各种极限运动,催眠,窒息疗法,酗酒,性。他在私生活上放肆而不谨慎的态度,就是在这时养成的。后来他竟发现,确定能够让筱醒过来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暴力。
从搏击课程,到无数次的街头斗殴,到虐杀各种小型动物。筱总是在残忍的暴力之后醒来,面对着周围的一片狼藉,有时他的身上沾满血迹,有时他自己会受伤,有时他恢复意识的第一眼,就会看到野猫血肉模糊的尸体。
那段时间筱对自己的厌恶积累到了极点。他想要阻止于森疯狂的行为,却完全无能为力。如果不继续写作,残忍的暴行就会进一步升级。他只能不断在自己身上制造着大大小小各种伤口,藉由疼痛,来求得内心最后的一丝安逸。
新作取得了更大的成功,于森所收获赞美和追捧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人们所接触的永远是他儒雅开朗的外表,甚至偶尔曝出的绯闻都成了恰到好处的花边点缀和香辛料,至于他的阴暗面,从来没有公之于众。
把表面上的这一片光辉繁华推上绝路的,是人世间最冷漠无情的一条真理:回报递减。普通的刺激渐渐无法再对筱产生作用,而早就食髓知味的于森根本不想在这种时候停下,为此他一步步走向更深的黑暗,直到最后——
他杀了一个人。
故事是生活的比喻。这一点在《s》中得到了尤其严格的体现。当走投无路的筱去找月川的时候,他因为与柯睦的结识所欠下的,并不是那巨额的六十万,而是一条人命。
一笔,永远不可能还得清的债务。
这个决定成为了他短暂而破碎的一生之中最为后悔的一个决定。在刑辩界叱咤风云的月川做了跟当年的律师一模一样的事,甚至做得还要更漂亮、完美而无懈可击——月川甚至没用拖到开庭。打着伪证擦边球的证据,取证程序上的异议,加上一点点锦上添花的人际,案子送到检察院手里的时候,连公安自己都觉得,合法的证据根本不够指控于森就是嫌犯。
这时候陈月川这个名字就显得尤其刺耳了。尽管刑案中检方指控所用的证据很多时候都不能算严格符合程序法,大多数时候,这些证据也确实常常被法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采纳,但对手是月川这个几次三番从刑场上往回抢人的刑辩大律,任何一个微小的漏洞,无疑都会被抓住穷追猛打,绝对没有蒙混过关的可能。案子就算起诉到法院大概率也会判无罪,检察院拖了一个月,终于决定还是少给自己找麻烦,直接不予起诉。
没人能说清楚月川做的这件事到底是对还是不对,对月川来说,他只是想保护那个软弱而善良的孩子,那个他从少年时代起就习惯了去保护和照顾的人。连他自己都感到意外的是,那种根深蒂固的责任感几乎溶进他的血液,哪怕双方十几年未见,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对月川来说,他只是想保护自己在心里默默爱了几乎一辈子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别的这十几年,知道在筱最痛苦无助的时候,自己却没能陪伴左右,后来每次想起,都几乎让他的心疼得滴血。
然而,这样的结果却让筱彻底被负罪感压垮了。他怎么能说他是清白的呢?毕竟那是他,用他的手,亲手结束了一个完全无辜的人的性命。而他却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连当年他的父亲所承受的区区七年牢狱之灾,都没有。
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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