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子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点点头当做打招呼。
戈卿摇头,“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美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热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兰尔思笑得很欢,拿起管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暖,“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尔思喝了口红茶,“我最近在做一场研究,做过灵魂互换的动物究竟是什麽感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性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体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鸡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马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子,他和他身体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顿了顿,然後继续说道,“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物,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筋,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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