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吃不消了。”
罗成紧紧抱着,咬着他耳根道:“你不知道,战场上威风凛凛的秦大帅在我怀里吃不消的样子,我最喜欢了。”
虽然刚刚享受过床笫之欢,秦琼还是被他没脸没皮的话说得微红了脸,忙不迭转移话题道:“突厥牙帐时不时换地点,你去了,怎么找?”
罗成继续咬耳朵,道:“我自有办法。倒是你,留在北平,别被舅母找来的哪家姑娘骗走了才是。”
秦琼耳根被他吹得红红的,挣了半天却也挣不脱,只好作罢,咬着牙道:“这么没自信?”
罗成这才离了他的耳朵,正色道:“说真的呢,我听罗金说,我母妃和舅母最近都在张罗找儿媳妇,这段时间我不在,你可不要被她们攻破了。”
秦琼心里叫苦,这俩老太太刚凑到一起,怎么就想起这桩事儿来了?万一真提起来,罗成又不在,自己虽然战场上迎敌还有些智计,但到了长辈面前,可是向来连拒绝都学不会啊。
罗成看他苦着一张脸,“噗嗤”笑道:“现在就开始发愁了?不然,跟我一起去?”他说着话,手又开始不老实。
秦琼一把抓了胸前作恶的几根修长手指,放在手里把玩,愁眉苦脸道:“嗯。表弟,带我走吧。”
罗成笑得被子都掀了,这愁眉苦脸的表情,就是在四平山差点被杨林困死的时候都不曾有过。他坐起来揉着笑疼了的肚子,道:“带你走,让四哥自己守着北平?”
秦琼看着他白皙精壮的身体发呆,半晌才叹口气,把他拉回被子里。脑袋在他肩头蹭蹭,道:“那你可快点儿回来,我可应付不了两个老太太。不对,三个老太太。”
程咬金和裴翠云的婚事办得红火热闹,程老太太几乎上了瘾。如今秦罗老太太要找儿媳妇,她怎能不掺合一把?
次日清晨,罗成带着张公瑾和一个百人队,扮成商队从瓦口关出发。
多日晓行夜住,终于到了洛水。
天色已晚,又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罗成让人就地扎营,自己带了两个随从,说是到附近转转。按理,水源附近,应该有人。只要有人,就不难问出牙帐的方向。
却没想到没见到炊烟先看见篝火。
篝火边,大小两顶帐篷,一顶虽矮却不小,容得下四五个人住。还有一顶,虽不是崭新,但帐篷边缘隐约的金、银线点缀,却也足以说明主人的身份尊贵。
水边,一个高大俊朗的大胡子青年正兴致勃勃的叉鱼。那肥硕的鱼儿被刺了个两穿,却还是拼命扑腾,身上带出来的水溅得青年一头一脸。
罗成朗声道:“一叉一个,这位兄弟好功夫!”
青年回头,正看到一个丰神俊逸的白衣少年,目若朗星,唇若涂朱,正在拍手叫好。若不是他声音浑厚、形容豪爽,一看就是练武之人,他几乎要以为这是个文弱书生了。
他自然也是豪爽之人,哈哈笑道:“公子看起来也是好功夫,要不要试试?”
罗成也不客气,衣袍下摆掖进腰带,鞋子脱在岸边,裤腿一卷就下了水。
青年递过特质的鱼叉,道:“这附近常年无人捕鱼,鱼儿们都懈怠得很。只要安静站着,等他们从腿间游过的时候动手就可以了。”
罗成掂了掂手里的三股鱼叉,拿在手中握好,安静等待。
不一会儿,果然有鱼游来,罗成眼疾手快,三股鱼叉破水而入,正中鱼腹。
大胡子青年拍手道:“好!公子一点就透,看来不但是功夫练得好,还是个聪明人。”
罗成笑道:“哪里。我常年在外,生逢乱世,也学了一些功夫傍身。最常用的,就是一杆枪,跟这鱼叉,用起来也差不多。”
两人寒暄一阵,赤脚上岸。
早有大胡子青年的侍从送来纯白的手巾,两个人擦干了腿上的水,整理好衣冠,坐在篝火旁喝酒。
罗成知道眼前这人必是突厥贵族,但此时显然并不愿意被人知道身份,恰好他自己也没打算现在就以北平王的身份相见。
于是两个人竟然很默契地都没有自报家门。
“草原上的酒就像草原上汉子的性情,入口便是迎头而来的烈。爽快!”罗成说着,将碗中之酒一饮而尽。
大胡子青年哈哈笑道:“爽快!我原本以为商人都是重小利的蝇营狗苟之辈,没想到也有公子这样的爽快之人!只可惜我有事在身,不然真应该陪你转转草原的风景。”他看到罗成的马队驮着些许木箱,罗成又穿得华贵,便以为他是来做买卖的客商。
这本就是罗成乔装的目的,他自然不会否认,只是笑道:“说什么可惜?若不是恰好有事在身,你我又怎么会在这洛水相遇?若不是在这洛水相遇,我这趟草原之行,岂不是少了下水叉鱼、上岸饮酒、还有如此这般英雄人物相陪的乐趣?”
他笑得灿烂,上排雪白的贝齿齐刷刷露出一排,映的嘴唇更红。
大胡子青年突然怔了一怔,忙端碗往嘴边送,却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了酒。
罗成举坛倒酒,笑道:“大哥海量。”
他平日里不喜欢笑,是因为他知道他笑起来太好看,好看得几乎要少了威严。
但他也知道,想要与人迅速相交,最好的黏合剂,也正是笑容。
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热情爽朗笑容可掬的人。
银钩高悬,星光渐弱,两个人都喝得脸颊泛红,眼神迷离,罗成才回了帐。突厥牙帐的大概方向,也被他探了个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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