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爬上床,将药掰开,其中一半扔到那杯水中,几十秒后那药便渐渐溶在水中。
宁休如今不太敢放明雁独自一人太久,大概冲了五分钟他便关了水。水声停止的瞬间,明雁将剩下的半颗药扔到了床底,拿起绘本装作一直在看的样子。
宁休打开门,见到明雁乖乖地坐着看书,笑了笑,走到床边拿起杯子喝光了那杯水。
明雁拿着书的手蓦然收紧。
宁休从背后抱住他,“我们睡觉了。”
明雁的手收得更紧,身子都僵住了。宁休一愣,直起身子,骇道:“哪里难受?”
明雁趁势钻到他怀中,迷糊道:“冷呢!”
宁休松了口气,赶紧把明雁塞到被窝中,并且关了灯,伸出手臂将明雁抱在怀中,在他耳边问道:“宝宝好点没有。”
那声音酥麻得明雁身子忍不住微微颤抖,他却也只能模仿傻子的声音道:“抱!不冷!”
宁休低声笑,拍着明雁的肩膀哄他睡觉。
结果还未等明雁装作睡着,宁休便先睡着了。他从未吃过安定,因此这药在他身上起效起得特别快。听到耳畔平稳的呼吸声,再等了十来分钟,明雁才缓缓从宁休怀中钻出来,恢复心智的这几个小时他还未照过镜子,洗澡时却早已看到了自己身上多出来的那些肉,看着看着,他便不敢再看了。如今的体型,想要钻出来并不容易,尤其宁休又抱得那样紧。
但他还是用力钻了出来,太久没有锻炼,又太胖,他甚至出了点汗,坐在床上喘了会儿气,见这样宁休都还没醒,他松了口气。打开自己这边的床头灯,看到了灯下的那只八音盒,他伸手摸了摸那个小风车,回身望向宁休,他变胖了,宁休倒似乎更加清瘦了。
那样无所不能的宁休,似乎永远不会老去的宁休,在这样晕黄的灯光下脸上居然也有了疲态。明雁的鼻子又酸了起来,他仰头,他并不不想哭,但还是隐隐有点点眼泪渗出,他吸了吸鼻子,伸手抹自己的眼睛。
他爬下床,往卫生间走去,抬头勇敢地望向镜子中的自己。他伸手摸过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他望着镜中陌生的自己。
其实他现在不知年份,不知季节,甚至不知他自己的年龄。
他反倒成为了那个自己最陌生的人。
很快他便又从浴室走出,再次走至床边,望向睡着的宁休。
他没想到宁休会对他这样好,他都胖成这样丑成这样,他还能抱得下去,也还能哄得下去。
下午晕过去再醒来后他便一样样地想起了从前的事。
他甚至很清楚地知道他依然爱着宁休,他也清楚他其实也是恨宁休的,他对宁休的感情复杂到他不知到底该如何言说,并且他害怕面对他,哪怕是熟睡的他,他深呼吸,没再看宁休一眼转身往外走去。
一打开门他就看到了门边睡着的栩栩。
他深深看了几眼,才艰难地收回视线,走到书房内,找了张纸,拿起宁休常用的那只钢笔,想写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写些什么。
最终他在纸上留下了单薄的三句话与三个符号:我醒了,对不起,谢谢你。
每写一个字他都要思虑良久,每个字的最后落笔处均是很浓厚的墨水渍。
写好后,他将那张纸放到书桌正中间,再将钢笔压在纸上。他走去宁休的衣帽间,好不容易找到一套宽松的运动服,几乎惯性的,他伸手想要拿起一顶帽子,手伸到半路自嘲地笑了起来,他现在这样,哪怕行走在阳光最充足时段的闹市区又有谁还认得出他?
包括明思在内,没人知道在他的爸爸被还以清白的时候,他从前的家也还给了他。只是他当时没有半点心思,只去办了手续,一次都没往那儿去过。如今那里倒成了他唯一的落脚点。
虽不知如今何年何月,他还是知道没了钱就寸步难行,离开宁休家时,他从宁休钱包里抽了几百块。找了家快捷酒店,在酒店大堂里用酒店的电脑上网先登录了自己的网银,查了余额,再查了查如今的物价,他舒了口气。
网上买了一堆日用品、电脑和手机,都买完才顶着酒店大堂经理不满的视线离开,出门便打车。
那司机从后视镜中看了他几眼,他闭眼就当没见着。司机总觉得他长得像哪个明星,可左看右看都看不出来,便觉得自己看错了,这样一个胖子,怎么可能会是明星?随后便认真开起了车,并打开车内的广播。
电台在放一首很老很老的歌,叫做《掌声响起来》。
明雁靠在车子的一角,睁眼看着车顶,听完了那首歌。
他想到当他还16岁参加比赛的时候,当时他们全国二十强都还在,有一场开场便是大家一起唱了那首歌。在酒店里他查了日历,今年他27岁了。
他疯了快两年了。
本以为两年够久,可想到参加比赛已是十一年前,瞬间这两年似乎就渺小了起来。不知是不是因为病刚好,明雁觉得特别难过,总是想哭,却又哭不出来。他再闭上眼睛,又想到了睡着的宁休,想到了躺在那里被推进火化炉的他的妈妈。迷迷糊糊间他又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司机适时出声:“先生,到了。”
他猛地睁开眼睛,望向司机,良久道:“谢谢。”
司机只当遇到了怪人,收好钱踩着油门就立刻离开了这里。
明雁走下车抬头习惯地望向二楼,可那当年他亲手种下的鸢萝早就不在了,房子也早不是当初的乳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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