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把艾米领出了电梯,她才放开了因为恐高症而紧抓着我胳膊的手。
“一点身为男仆的自觉都没有!”艾米不满意地说,“这种电梯晃荡得这么厉害,你不会主动扶着我点吗?”
哪里晃荡了啊!不但不晃荡还跟房价一样稳中有升哩!明明是你犯了恐高症还不想承认,真是死要面子!
算了,我也没资格说人家,再说对妹妹温柔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于是我陪着笑脸答应道:“好好,下次我一定注意。”
艾米像是感受到了妖气一样退开了一步,纳闷地看着我的脸。
“你怎么了?为什么今天不和我斗嘴了?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你是不是被我妈妈收买了?”
谁被你妈妈收买了啊!我要是同意了艾淑乔的条件,那我早就不在这个城市了!
“没那么复杂。”我笑道,“只是同行的大人要保证小孩子的安全嘛!”
听我说她是小孩子,艾米生气地鼓起了腮帮子。
哈,更像小孩子了!这种表情明明是幼儿园时代的班长才会做出来的嘛!
说起来,跟一直以来相比,艾米今天的打扮比较亲民啊!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画着飞天海豚图案的吊带连衣裙,脚下踩着一双白色的凉鞋,露出粉可爱的十个脚趾头;一头闪闪发光的金发照样用红色糖果头饰扎成两个双马尾,随着她走路高傲地翘动着;除了斜挎在肩头的爱马仕小挎包以外,没有其他彰显身份的奢侈品了。
因为这款爱马仕挎包是全球限量款,艾米的背法又没有特意突出商标,所以在商厦里并不是特别引人注目,我倒觉得和这死贵死贵的坑爹包相比,艾米左脚脚腕上系着的那圈红绳,还有红绳上挂着的小铃铛才是亮点。
这是什么?是拍戏的道具忘了解下来吗?还是彭透斯担心艾米走丢,所以像给猫、狗挂铃铛一样,给艾米也挂上了一个呢?只有一边的脚挂了铃铛,显出几分俏皮和难以言喻的不对称美,不过要是被有强迫症的班长看见的话,肯定要自己掏钱再买一个铃铛,请求艾米在右脚上也挂一个吧?
不管怎么样,随着艾米迈动步子,小铃铛发出“哗啦哗啦”的清脆响声,就算是闭上眼睛也能猜到她大概的方位。
这倒是挺方便的,这一招大大降低了艾米走失的危险,彭透斯你立功了啊!
“最近我稍微有点习惯了……”
艾米往上推了推从鼻梁上滑下来的茶色墨镜,瞬间露出来的蓝眼睛并没有引起周围顾客的特别注意——怎么说冬山市也是个逐渐起步的旅游城市,就算是偶尔见到外国人也不稀奇。
倒是有一对走在我们身后的中国夫妇悄声议论道:
“混血儿好可爱啊!简直像从画上蹦出来的一样!老公老公,我也给你生个混血儿怎么样?”
她老公鼻子都气歪了:“——你敢!!”
“你刚才说你习惯什么了?”我好奇地问。
“我发现天朝没有那么多认识我,而且天朝男性非常害羞,简直比美国的女孩子还害羞,很少有人敢主动跟我打招呼……我挺喜欢这样的,没陌生人过来骚扰你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说到这里艾米把两手举过头顶,高兴地伸了个懒腰。
相比于欧美乐坛,中国年轻人明显是喜欢日韩风格的居多,你对着镜头和不对着镜头又完全是两种性格(那种把对方视为跳蚤的头皮屑的鄙视目光,绝对会让你的粉丝大失所望),在冬山市这种小地方不被搭讪是情有可原的事。
其实,中国的男性没你想象的那么害羞,主要的障碍是彭透斯一干保镖还有英语水平吧?因为并不知道你汉语十级,所以许多自认英语不过关的人不敢过来丢人现眼吧!
我向艾米伸出手,“要不要把墨镜也摘了?”
艾米犹豫了一下,很快又像父母不在身边所以要趁机做坏事的小孩一样,兴高采烈地把墨镜摘下来递到我手里。
“这回轻松了!”她长出了一口气,“遮遮掩掩地真讨厌!不过……要是有人骚扰我的话,男仆你可要负责赶走他们啊!”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我把墨镜别在衬衫胸口的衣袋里,用我拿手的威胁目光扫向四周,不光是走来走去的顾客,就算是柜台后面的售货员都感受到了空气中飘荡的警告气味,一个周大福金店的售货员担心地锁上了首饰柜台。
我今天早上也没吃饭,看到餐饮区就在眼前,忍不住肚子就咕咕直叫了。
“真丢人!”艾米瞥了我一眼,“身为高贵的我的男仆,就算是肚子饿也不能……”
话还没说完,她自己的肚子就跟我发出了同样的响声。
“你……”艾米臊红了脸,明明没有别人在旁边,却极力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已经说了不准你肚子叫了,怎么还叫啊!”
我没有反驳艾米,微笑着把肚子叫的责任一身承担下来,“是是是,我会下次注意的,不过我现在肚子饿了?要不要简单吃点东西?”
艾米对于我肯为她背黑锅的举动很是赞赏,但是听说要在这里吃饭,她故作矜持地扫视了一圈,评价道:
“看起来很低级的样子,卫生条件成问题吧?不过既然男仆都这么饿了,我作为主人也不能太狠心,就随便买些饲料给他吃吧!”
尼玛明明是你自己想来的啊!你根本就没逛商场直接就往六楼来的啊!而且你家男仆的待遇竟然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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