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微微一笑,心中犯涩。
她不是没见过他,只是,她当时自视甚高,被富贵荣华迷了眼,即便见过,也未曾把一个跟班放在心上。
“自你之后,我再也不相信那些风花雪月……”他说话时,眼中似有落寞,凄然一笑,“原来,要想所有人都看见我、在意我、非我不可,只要,无心无情便可。”
说完,他再未看她一眼,拂袖而去……
她望着他的背影,忽而心如撕裂,想告诉他,她跟他那一晚,曾有过一个孩子。
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的舌头,早已被人拔去。
“别走!”
长歌大叫,从梦中惊醒,屋外鸡鸣声声,她才恍然大悟,梦里的一切早已远去,她又重生了,习惯性地抚摸肚子。
大春被长歌的尖叫声惊醒,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等确定表妹只是做了噩梦,忍不住多看了表妹几眼,昨晚,表妹跟她说的秘密太过惊悚,她不知道该用何种表情对待表妹,同情?怒其不争?瞧不起?
说白了,表妹也是自作自受,要不是她做那富贵梦,踏踏实实嫁个小户人家,何至于像现在这样?现在,她除了一个名字,连她孩子爹身在何处都不知道。
“表妹,要不,我让我娘去镇上买一副药。”
大春的意思,很简单,他们这些小人物,还是早早认命,不要一错再错。
这世道,一个未婚的女子,未婚先孕,如果被人知道,什么“狐狸精啊”,“不知检点”的名头算是坐实了,就算上杆子给人做妾,那些有讲究的人家都是不要的!
这辈子算是毁了!
“不!我不喝药!表姐,还要我说多少遍,我要留下这个孩子!”
说着,长歌再度抚摸肚子,虽然还没显怀,她却已经十分习惯自然地做这个动作。
“都到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打算让那个富家公子当冤大头?你都当有钱人家是傻子吗?即便他再喜欢你,娶了你,你也不过是个小妾,我娘说了,有钱人家的小妾都是表面风光……”
大春不过比长歌年长一岁罢了,此刻却像个老婆子附体,唠唠叨叨。
可是,长歌心里却是暖的,长歌知道,表姐是真心为她好的,不会像日后她会遇到的那些女人,大多口蜜腹剑,表面上对她好,心里嫉妒她,巴不得她死。
不说外人,光是跟她一起长大的小妹,压根不知道她不是拐来的,还是将她这个“亲”大姐视作眼中钉,肉中刺,誓要拔除不可。
“表姐,还要我重申多少遍!我并不打算靠哪个男人,我谁也不嫁,我只想把这个孩子抚养长大,表姐,等你以后就知道了,大部分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不如靠自己,与其花时间去找好男人,不如过好自己的日子。”
长歌重生前,为过钱,也为过情,无论哪一种,她都被伤得够够的,目前一时半会还缓不过来,所以,现在,她就只想着赚钱,生娃,找亲人。
“表妹,你就别想糊弄我了,我知道你是不死心,既然舅舅都把你送来我们家了,就是默许你生下这个孩子,我和我娘也没立场管你,总之,你好自为之吧!”
大春说完,就气呼呼地开门出去了。
大春比长歌更早看清楚她舅舅的为人,虽然她是个小丫头,懂得不多,但是她就是比她娘更清醒地认识她舅舅的本性,那是一个比他爹能耐的男人,也是一个比他爹心狠的男人。他的姐姐,他的女儿,都可以是他向上攀爬的踏脚石。
村里多是像他舅舅一样,把女儿当成换取利益的筹码,女儿嫁的好不好根本不在他们考虑范畴。
“诶!你答应过我,别告诉任何人!”
长歌只来得及大喊一声,心里还是不安,不过以她对大春的了解,应该不会转脸就去告诉姑姑。
因为暂时不打算再采蘑菇,今天,长歌跟着大春一起去镇上,打算把最后一批蘑菇卖完,也跟人家钱老板有个交代。
“大春啊,你爹今天不舒服,就不跟你们去镇上了,你们坐老刘头的牛车去,到了镇上,你要照顾好表妹。”
安赵氏将要带的东西都给自己女儿背上,长歌则是轻装上阵。
安贵仁昨晚睡下就没起床,长歌知道,姑父这是心病引起的。大姑父一向身体不好,家里的劳动力向来以大春为主,大春也早就习惯。
大春也清楚,就算她再不想嫁,最迟明年,也会被爹娘嫁出去。
所以,她想在出嫁前尽可能多赚点钱,以前她是着急上火,却是没有赚钱的法子。
自从表妹来了之后,她忽然发现,原来只要脑子活一点,就能从很多地方赚钱,而不是死盯着那一亩三分地,那点田地,就算天天伺候,也生不起金子来。
长歌今天被梦惊醒,就没再睡觉,反正也打算早期做糕点,跟大春说完话后,她也起了床,然后在大姑和大春稀奇的目光中,用上次买的白糖,菜油,面粉,外加家里的鸡蛋,做了芙蓉糕,这东西,她在多年后的京城吃过,现在,她还没听说哪里有人吃过。
长歌一直喜欢吃这芙蓉糕,这做法还是重生前跟随她的一个小丫鬟跟厨娘偷学,又告诉她的。那个小丫头跟她一样是个苦命人,她后来自身难保,也不知道那丫头又被发配到哪里去了。
芙蓉糕出炉的时候,香气扑鼻,长歌让大姑和表姐尝一尝,结果两人都咽口水了,愣是都舍不得吃一口,这些食材,是长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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