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跪在地上说不敢置喙朝政的事儿,哭的鼻涕快拖到靴子上了,烦的刘丛只好换人服侍。
一连换了数人,都不得他的意,刘丛大怒,一脚踹翻御案上的笔墨茶水。
丁随不得已,匆匆净了面,换上干净太监服,匍匐跪在刘丛面前砰咚砰咚磕头:“陛下,老奴说句实话,不管王爷恨不恨您,您都应该让他恨您。”
作者有话要说: 扯句闲话,古代男人好色,男色女色都好,并把好男色作为一件fēng_liú事儿,北京有名的八大胡同,之前就是押男娈的地方......品味高一点的,诸如贾宝玉对蒋玉菡,就那种类似精神上面的。古人好男色的,好像不分什么弯男直男,反正逐色的都是“攻”,呃呃,邪恶了......总之,惟色是图就对了。某文里好男色的都是贾宝玉一流......
太晚了,脑子不大清醒,随便说说,各位随便看看,不要认真。
最后,抱歉今天更晚了。
☆、无眠
刘丛心中一喟,“他们都劝朕废刘挚为庶民,彻底绝了他翻身的可能,以安太子之心。”他翻了翻手掌瞧着:“就算朕将他废为庶民,太子也不会就此高枕无忧,除非,杀掉刘挚。”
丁随听的心惊肉跳,涕泣道:“陛下,太子为人宽厚仁慈,断然不会存此念想。”
“他送给南循王一名男幸,朕听说他之前曾把人许给玳王。。”刘丛重重叩了一下楠木几案道。
“陛下,太子多年为人谨慎谦和,这......就算太子要对南循王做什么也不会用如此粗劣的手段,老奴以为......”
刘丛摆摆手,“朕已经立他为太子了,他还需要谨慎什么。”顺手拿起面前的汉玉蟠龙如意,他又道:“朕若为祖宗的万代江山考虑,刘夷则是储君之位不二的人选。”
“陛下思虑周全,老奴斗胆猜度太子给南循王送男幸这事儿,陛下的意思是让玳王吃一次亏。”提起刘斑,丁随心里存了个疑影,动动嘴,没说出来。有时候越是摆在明面上的东西越不真实,在天底下阴谋最多的地方活了大半辈子,他越来越分不清楚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的。
“嗯。”刘挚把玉如意往黑色暗纹托盘上一放,道:“传旨下去,玳王刘斑增食邑两千户,赏玉如意一柄,伶人十二名。”
丁随不走,也不说话,刘丛看着他,半天又道:“顺便告诉他一句,就说是朕说的,挚儿终究是他的嫡长兄。”
“老奴一定把陛下的话一字不漏传达给玳王殿下。”丁随巍颤颤地捧着圣旨退下,出了承祚殿立刻带人去玳王府中传旨。
循州城内的主街上近日添了许多彩灯,一到夜晚,站在高处往下看,火树银花,幻若京城不夜天之感。
经司天监卜问,南循王与沈府的亲迎之礼,也就是婚礼大典定于十一月初九,丙辰日举行。
沈府内从里到外都焕然一新,丫鬟小厮一并婆子等人,每人得了两套新衣衫及几串钱的赏赐,一个个眉梢带笑,主子一叫跑的飞快,做事也比从前卖力不少。
入夜的书房里闪进一个窈窕身影,沈叔伦眼角的余光瞥见地上青缎十样锦草绣花鞋,缓缓从书本中抬起头来,瞧着她腻白纤手捧上来的青莲缠枝青花汤盅,沉声道:“你叫荩儿?”
荩儿趋步朝前,娇声如莺:“是,老爷,奴婢叫荩儿。”
“茂儿呢?”沈叔伦又转回头盯着手里发黄的卷书,语气不甚满意,他在书房的时候,为了清心,向来是小厮服侍的。
“奴婢在路上碰到茂儿哥的时候,他双手捂着肚子喊痛,央托奴婢代他把汤羹送到老爷书房来,奴婢见他难受的紧,怕耽误老爷的夜宵,就自己做主应了下来,请老爷责罚。”荩儿放下汤盅,作势要跪,只听沈叔伦道:“罢了,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你去罢。”
荩儿站直身子,弱柳扶风般转身要走,忽然她头上的发簪一松,青丝顿时逶迤到地面,满室溢满清冽自然的香气,她立刻匍匐在地上寻找,银丝松花簪子正好落在沈叔伦的皂袍下面,她要拿又不敢造次,生生红着面顿在那里:“老爷......”
沈叔伦忽然心思恍惚,记忆中他的原配夫人霍氏也是一头墨发如乌云,沐浴之后带着淡淡的雪素的香气,迟钝片刻,他起身闪到一旁,声音不由自主地道:“今晚留在这里服侍罢。”说完指了指外间,“有事唤你,去罢。”
荩儿喜不自禁,泛了泛略带轻佻的秋瞳,轻飘飘转到外间的灰绒水纹榻上,星眼惺忪,半睁不睁的,只顾胡思乱想一通。
快到二更时分,她正朦胧睡着,听见外面有人跑动,立刻坐了起来,朝里面嘤然一声:“老爷,外面......好像......出事儿了。”
沈叔伦此刻正在书中神游,乍然被打断,拢起印堂细细一听,提襟出去,喝住一个飞快奔跑的小厮问:“出什么事儿了?”
“老爷,大爷房里的翠丝姑娘生孩子,太太一开始不叫咱们找稳婆,谁知她几个时辰都生不下来,眼见不行了,大爷叫咱们连夜去请大夫和稳婆过来救命。”小厮跑的直喘气。
“糊涂。”沈叔伦跺脚叱道,“快去,找最好的大夫和稳婆来。”
本来正房未娶,通房丫鬟先大了肚子这种事情传出去就够不光彩的了,若再出条人命,庞家闹起来,外面不知会传成什么样子。
沈家的名声倒是其次,只是南循王大婚在即,总不好叫人家戳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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