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哥,你在干嘛?”口里说要睡的李遇,一直半睁着眼睛看着萧蒙忙活。
“班导前几日说,元旦校庆时有优秀校友返校,希望班内准备节目或书画作品等。你亦知,我却不会唱唱跳跳的,惟有胡乱涂一画应差。”
“傻不傻,也就你当真。那些艺术特招生和美术系的都是吃干饭的啊,你们班导是对他们说的, 又不是对你说的。你这画了半天,到他那里交不交还两说呢。”李遇对这人的老实没话可讲,真是听风就是雨,体育生搞好体育比赛就好了,这种事凑什么热闹。
萧蒙听了,也不以为意,原就是应景的东西,道:“如今画了交上去便罢,其他事也一概与我无干。也不是什么好物件。”
公子的丹青素淡雅隽,与当时的艳丽华彩的画风主流不符,远不及诗书知名。他本想写一本行书帖子,奈何既无好笔,又太费功夫,点点差罢了,便拿出荒怠已久的丹青来,画了学校未名之湖的湖景。
现在天干气燥,字写上去,干得甚快,萧蒙还是等不得,便插了一个小电风扇来对着吹干。
李遇本想眯眼,又被电风扇的响声弄得烦躁,道:“胖子你放着干呗,又没什么事。”
“有事。”萧蒙话音未落,门框有人轻轻敲了敲,林庄走了进来,他今天一身休闲打扮,比平常正装更多了几分潇洒随意。
为什么世界上要有这种人呢?又要比老子帅那么一点点,又要比老子高那么一点点,最过分的是还要比老子有钱很多点点,靠,上帝真是偏心眼!李遇嫉妒中。
萧蒙见到林庄,先笑了笑道:“就好。”
林庄走过来看了看,道:“你不用着急,别把字吹坏了。”
“我自有分寸。”
林庄不懂国画,也不评论,径自拿起那枚章,问:“是上次找的那块玉吗?”
“正是,原想刻枚私印,只是削成四方状也太浪费了,而且也小气些,便合着石料削成椭圆的做枚闲章用。”
“长—安—离—人,你还取个号啊,很风雅嘛。”林庄仔细看那枚章,雕工精细,线条流畅,上部分是一个葫芦,下面便是印章,玲珑可爱。
萧蒙听到这话,笑容便有些寂廖,林庄觉得自己的心忽然被谁扯了一下似的,无缘无故痛起来。看着眼前的萧蒙,总觉着他孤孤单单的,仿佛世上只剩了他一个人一样,虽然在笑,笑意却没到眼底。
还记得萧蒙幼年时的情形,粉雕玉琢的一个小孩子,常常被小他两岁的林墨欺负得眼泪直掉,当时萧婶婶还奇怪:“照说我们俩夫妻胆子都挺大的,怎么生出蒙蒙这么胆小的小家伙。”萧叔叔说:“或许负负得正。”
蒙蒙小时候胆子很小,做什么也不算聪明,但当时所有人都把他当珍宝一样捧在手心里,林墨也是因此而特别要欺负他。
岁月流过时,谁能料想,以后会发生什么?
“嗯,好了。”萧蒙忽然说。
“太好了,林总,你赶紧把你弟弟带走吧,吵得我一个懒觉都睡不了。”李遇哀号。
萧蒙不理他,把画卷好,说:“还得找人裱一下。”
“我让人拿去吧。”林庄接过来。
两人正要走时,却见萧蒙调皮一笑,啪的把复读机按开,便有英语对话在寝室中响起。
“胖子,你等着!”李遇跳起来去关复读机,还一边哀叫:“遇人不淑,吾甚悲矣!”
林庄见到萧蒙犹带笑容,心中又是微微的痛:是不是就是因为这看似没心没肺其实很脆弱敏感的样子,才格外让人心疼,一边也笑着说:“你们寝室的人说话跟你一个腔调了。”
萧蒙毫不客气的道:“久居芝兰之室,必得其香,他们的学识都大有长进。”胖子寝室里的人都被传染了,连曹军这等大老粗如今也会在女生面前装忧郁,大念酸诗“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有样东西给你。”两人坐进车里时,林庄递过来一本小册子:“听说这个人最近很出名,说他是近几年难得的考据学者,我想你会感兴趣。”
萧蒙接过来一个,却是《也说隋唐》四字,打开来,却是自己以慕庄为名发在报刊上的文章,一时心花怒放,上次编辑有联系过说要出一个集子,没想到这么快就做出来了。林庄也算神通广大,他这个作者都还没拿到呢。
第 16 章(捉虫)
林庄早知道他会喜欢,见他还没翻几页呢,就笑容满面的,心想这个作者倒蛮厉害,连萧蒙都喜欢成这样。
林庄是很知道胖子有多挑剔的,要讨好他可是不容易的事。
送他的礼物如果不是特别合心意,总会露出无奈和败兴的复杂表情,坚拒不收。而那个合心意,并不指是礼物的贵重程度,数码相机,手机等高科技的东西,胖子说他不会用,使最简单的已勉强了,多功能用得脑子疼;名牌衣服和皮鞋说是穿得不舒服,嫌不是天然材料的,进口的尤其不喜欢;别的金银珠玉做的男式饰品,萧蒙更是兴致缺缺,随口能指出雕工品相好坏,好像是见得太多,多得实在厌烦了;唯一待遇好点的是字画书本,字画还是大多不入眼,一眼就能看出什么是拓本,哪本是临摹的,书本的话才是来者不拒,不管好坏总要翻翻才知道的。
比起自己的弟弟林墨,这个根本没有受过贵族式教养的萧蒙
喜欢古穿今之公子变胖子(耽美向)请大家收藏:(m.2blshu.com),镇魂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