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的午后,一身男装打扮的林秋芸,带着同样扮成了书童的贴身丫鬟小兰,往西湖的方向赶去。
她的乔装并不成功,从远处看倒是不能让人察觉到些什么,可若是离得近了,细细观察便能轻易识破其女子的身份。没办法,她不是豆蔻之龄的少女,身子骨渐渐长开,胸前那一对饱满便是最大的破绽。
若是换了个小丫头,打扮的好了,倒是真和男孩子没啥区别了。
毕竟这会儿的年轻男子,大多都会选择读书考取功名这一条路,个个都养得白白嫩嫩的,一个穿着男子衣裳的假小子,和年轻的读书人差别并不会太大。潜意识里,很容易就会让那身打扮给蒙骗,匆匆看上一眼是不会察觉有异的。
不过这也没什么了,选择男装打扮,主要还是为了不太惹眼,让人看出来也没大大的所谓了。
今日是西湖诗会,两大诗社互相较劲儿,想必能出不少好的诗词。林秋芸闲来无事,便也打算出门一趟,来这诗会现场看看。
她对才子们挥毫泼墨的场面倒是没太大的感觉,只是闲来无事,才会带着小兰过来这边凑个热闹,品读几首好诗好词而已。
林秋芸一边走着,心中也一边在想着心事,和李谦有关。
那天,沈天佑便已经将李谦所说的话,一句不漏地告诉了她和父亲,甚至就连李谦当时的神态动作,表兄都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
人家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李谦根本就无心仕途,只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闲居生活,想攀高枝的话,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林北冀这回也没辙了,悔不当初啊,自己为何要急着退婚呢
在他看来,李谦无心仕途的言辞,不过是劝他放弃的借口罢了。这年头,又有几个年轻人真能看淡功名利禄
林秋芸却不这么想,反倒是觉得李谦的理由有几分真实性。
真要是对功名如此热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做出传胪大典上逃跑的举动呢那可是进士们的盛会呢
不过她同样也相信,李谦确实是想要退掉这门亲事了,原因很可能就是看轻了自己,觉得自己和父亲没什么两样。当时就说过,林家不应该自降身段的,可惜父亲对自己的话没能听得进去
想着这些,倒也并非是因为对李谦动了真情,或许连仰慕其才学的心思,林秋芸都是没有生出过的。她从不觉得,所谓的才名有多重要,难道是因为自己得来的太轻松了些
可不是么,婚姻大事既已定下,李家应该是不会做出悔婚之举的,那可关乎着读书人的脸面呢。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即便是李谦这样的致仕乡宦,都做不了自己的主。
也就是说,自己八成还是要成为进士夫人的,自己的夫君是浙江有名的第一才子呵,这名头除了能为林家长长脸外,还有什么用呢婚事都定下那么久了,自己这个未婚妻子却从未见过丈夫一面,这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么
林秋芸和其他的小姑娘不同,对于那些所谓的才子,她心中并没有太多的仰慕之情,好的诗词她当然也是喜欢的,不过也仅仅只是喜欢诗词罢了,和作诗之人是谁无关。
“咦”
身后的小兰突兀地喊了一声,手指着前方说道:“小姐,你快看”
林秋芸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见是一只风筝落在前方几尺距离的地上,上边似乎还题有密密麻麻的词句。
小兰快跑了几步,上前捡起了那只风筝,看了一眼后惊喜地叫道:“哎呀小姐,上边还有首诗呢,这字写得可真漂亮,比沈少爷的字写得还好呢”
林秋芸摇头失笑,大惊小怪的丫头,自己那表兄的一手字写得又不算多好,比起自己来还略有不如,就更别说是一些杭州城里有名的才子了。
然而这时却听丫鬟念道:“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林秋芸细细一品味,觉得这诗似乎还不错,便接到自己的手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薄唇轻启,跟着上边的字吟诵出声。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她发现,这首诗乍一看去,有点像是随手所作的打油诗,很是朗朗上口。但仔细品读过后,又会发现其中所饱含的深意,作诗之人的才华倒是在其次了。
也是直到这时,林秋芸才发觉,小兰口中所说的“漂亮”二字,是难以褒奖这一手好字的。他仔细看过之后,觉得这和自己表姑父的字都有的一比,假以时日,说不定还真能将表姑父的字给比下去了呢
诗的后方还有一些小字,看上去倒像是一些注解,林秋芸继续看了起来:“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汤,曾为歌舞场”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凡人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倒是个奇怪的文人。”
林秋芸笑笑,将风筝交给小兰,吩咐道:“你先拿着吧,若是待会儿有人来认领了这风筝,便还给人家,无人来取的话就好生收着吧。”
小兰就有些不情愿了,眼看诗会就要开始了,难不成她们主仆二人要傻傻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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