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来:“喂!快走啊!挡道了!有钱了不起啊!”
车主无动于衷,笑得温文尔雅。
凌夙和他对视几十秒,终于败下阵来。
算了,上车再说。这样耗着,明天她就被会挂上学校贴吧,而且这车横在这里确实碍事。
临开车门的时候,凌夙又犹豫了几秒。
是坐车后座,还是副驾驶?
坐后座太不讲究,心眼小的人会以为对方拿他当司机。他这样出身的公子哥儿…看着和气,只怕也不好惹,没眼色得罪他只会给自己惹麻烦。
坐副驾驶她就更纠结了。她有轻微的“厌男症”,这个表述可能不太准确。总之,她和男性的相处范围必须要在她认为的安全范围内。一旦越过这个安全防线,轻点的症状,她会浑身起鸡皮疙瘩,严重的话会头晕眼花、目不能视。
大部分男性体味,之于她而言都堪称“难以忍受”。即使有的人为了遮掩体味喷了古龙水,她鼻子灵的也能闻出他原本的体味。所以,她与男士交流,都刻意保持距离。如果坐上副驾驶,她害怕自己出现什么症状。毕竟,她一直伪装地挺好,想做一个正常人。
她的手已伸到了后座车门把手上,却偏偏在这时鬼使神差地瞥了那人一眼。
他眼神温和、眉头舒展,更加安静地看着她,神色堪称温柔。
温柔到可以溺死人。
…凌夙感觉后颈发麻。
她目光闪躲,偷偷又瞟了他一眼。
他先前嘴角微微扬起,现在好像嘴角却没了先前的笑意,紧紧抿着。
算了。
算了吧。反正是敞篷车,或者一路上屏住呼吸。
她自觉很没出息地又一次败下阵来。
超跑又切换成原来的封闭形状,像一个不规则盒子,将她牢牢锁住。她下意识地想要打开车窗。
车主根本没看她,却道:“在找什么?”
凌夙紧张兮兮地掐住自己右手虎口,问:“可以开点窗吗?”
车主礼貌地开了一点窗户,又道:“安全带。叶小姐。”
“……”
凌夙只觉得头顶上飞过一群乌鸦。
嗯,还是一群一边飞一边在她头上拉翔的乌鸦…
凌夙默默系好安全带。她平时业余时间被学习和兼职占满,累到一有空闲只想靠在某处打盹儿。这不,靠着软皮座位,她倍感舒适地闭上了眼睛,快要沉入梦乡。
车主一句话又赶跑了她的瞌睡虫:“去哪儿,叶小姐。”
“……”
凌夙默了一会,终于忍不住:“对不起。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姓叶。”
车主做了个颇为惊讶的表情,很快又恢复了淡淡神色,问道:“对不起。还没请教尊姓大名?”
叶小姐是他旧相好?凌夙在心底默默八卦,也不正面回答车主的问题,她嗓音柔柔:“麻烦您送我去临湖路1450号,澜屿酒店。谢谢。”
车主摇头,恍若未闻,又慢慢将车停靠在路边,侧过脸看着她认真道:“对不起,我想你误会了。我并不认识你。”
“……”
不认识?
不认识,你喊我上车?
不认识,你刚才瞪我?
凌夙尴尬摸摸鼻子:“那,感谢您这一路相送。”说完拿着包就要开门下车,开了几次发现开不动车门,想来是他锁了车,便又补充道:“对不起,麻烦开门。”
车主笑了一笑,右颊上一颗梨涡深深旋出:“既然顺路遇到小姐,我怎么也会好事做到底。”
凌夙叹一口气,耐着性子提醒道:“这位先生,我们去年十月见过一次。我是…”这半句话,她故意拖着声音,一边说后半句话,一边观察他的反应。
他眼睛里雾茫茫的,半点快要想起来的意思都没有。
唉,他是真的不记得她。
“我是秦禹康的室友。”
去年十月,她还在一家名叫“木兰”的清吧里兼职,国庆节当晚,她在吧里先是看见正在喝酒的秦禹康,随后快下班了,又和秦禹康一起遇见他。秦禹康叫他一声“五哥”,两家应该是世交。秦禹康当晚喝得烂醉如泥,他主动提出送她们回去。
她记得去年那个秋夜,他开一辆红车超跑,她不懂车,也不认识什么牌子,只觉得他整个人比那辆抢眼的跑车更夺目。这样如雕似刻的精巧长相,多看两眼就觉得被吸了魂,偏偏整个人又散发着清隽冷逸的气度,再看下去只觉得被人拿住了脖子,窒息又欲罢不能。
她感到呼吸困难,于是整个晚上都再不敢看他,也不敢同他说话,两手交叠放在膝盖上,后背挺得笔直,像极了认真听课的三好学生。
后来才从康康那里知道,红色超跑的车主名叫苑崇周。
苑这个姓氏少,他又长得出众,索性一下子便记住了。
苑崇周陷入思考,仿佛在认真回忆当晚情形,末了,他恍然大悟道:“失敬,原来去年我们就见过,难为你记得这么清楚。不过,你叫什么名字?”
“……”她也不是刻意要记这么清楚。
凌夙礼貌道:“我叫凌夙。”
苑崇周点点头:“水色倒空青、林烟横积素。林小姐名字起得不错,意境好。”
“……”这感觉就像黄渤走在机场上,粉丝兴高采烈跑来跟他说:“你好王宝强,我太喜欢你了。”
不过,这只是打个比方,苑崇周可不是她的粉丝,人压根就没注意她。
苑崇周见她不接话,悠悠问道:“怎么?我猜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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