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再说,我快饿死了。”朱大友一口一个馄炖,吃完他把带葱花的半碗热汤也喝了,然后去身后的店里还了碗,取回了押金。他一走出馄炖店,庄沙立刻就追问起来。
朱大友昨晚就知道陶小霜遇劫的事了,吃完家里的除夕饭,他还去了一趟医院,陪着孙齐圣坐了会。今早,他睡得正香,突然被孙齐圣拉出了被窝,接着早饭都没吃,就被孙齐圣指挥得团团转。
朱大友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然后道:“大圣的猜测是,那个贼有两个目标的,一求财,二动刀。而且那个贼在同寿里有内应——他知道王姿家有钱,这两天家里没人,还知道陶小霜的下班时间。他是算好时间,搜刮好了王姿家的财物,然后在厢房里坐等着陶小霜上楼。”
庄沙眉头皱起个疙瘩,“……所以我们要找的是那个内应?”
“不,内应不好找——就算是公安局,也不好在初一就去乱敲人家的门。”朱大友摇头,“我和大圣直接找的那个贼,我俩查了一个上午,找到好几个线索。”
见庄沙面露不解,朱大友有些得意的道,“眼镜,贼不走空,这话你听过的吧——但凡是入室行窃的贼,一定会提前踩点。”他毫不内疚的把孙齐圣不久前说的话占为己有了。
“不是有内应吗?”
“即使有内应,总要认认脸,识识路的。”要不然偷错屋,捅错人怎么办?
庄沙想了想,认可的点了点头,“你继续说。”
“那个黑衣男是个生面孔,不敢进同寿里的,所以他昨天是在这里踩的点。”说完朱大友指了指脚下,又指了指街对面的吴剪刀的裁缝铺。
“我和大圣问过馄炖店的李龙了,他说昨天有个穿黑色棉袄的中年男人在店门口坐了好一会……”初一街上的店面不开门,孙齐圣和朱大友是去了一趟小李家,才找到了这条线索。
“我们还从扫街的张龙嘴里问到了另一件事,他前几天也见过那个黑衣男。”
庄沙推推眼镜,“……那人来洪阳街踩过几次点。”
“嗯”,朱大友点头道,“张龙说,那个黑衣男抽烟很凶,坐在马路牙子上抽了一根又一根。关键是他点烟用的不是火柴,而是一个打火机!金属壳,有浮雕的那种!”
在70年代,打火机是特供商品,普通商店里根本没得卖,更别说黑衣男用的还是那种老式的舶来打火机。庄沙立刻就明白那是贼赃,“……所以孙齐圣要去找老鳖,是因为他要倒着查,从销赃点查起。”能和孙齐圣做好朋友,庄沙自然也是聪明人。
“大圣听陶小霜说,王姿家里现金不多,却有不少金首饰……”
“他被陶小霜看见了,肯定急着逃出上海,所以很需要钱。”
两人正说着,孙齐圣带着老鳖回来了。
……
大年初四的晚上,夜空中繁星点点,借着月光,一个大队的民兵在新滨镇外溜达了一圈,然后穿过被当地人叫做神女湾的申乙湾,说说笑笑的进了镇。
郑晋国搓着手从芦苇丛里钻出来,看着民兵消失在大路的尽头,才钻回了芦苇丛。
“妈了个逼!”他一边深一脚浅一脚的往芦苇深处走去,一边低声咒骂:“捞血饭吃还过节!再不来,我他妈都要饿死了!”做买卖时失了手,郑晋国准备逃到广州去躲躲——他在那里有亲戚,于是肉痛的花了大价钱买了张‘船票’,谁知道他在申乙湾躲了三天,接应的渔船就是不到,随身带的东西却吃完了。
郑晋国一路咒骂着回了‘住处’——被渔民遗弃在芦苇荡里的半条烂蓬船。
那蓬船的底子全烂了,但蓬顶还有半块,郑晋国在白天里用干芦荟在蓬下生一个火堆,到晚上就把它灭了,睡在上面,靠着这份暖和,他才在野外硬熬了三天。
郑晋国先去撒了泡尿,然后走到破烂不堪的蓬下,用右脚去踢散那堆还带余温的灰烬,边踢他边骂:“老子今年怎么这么倒霉,十拿九稳的买卖都弄砸了……妈的,等我回来,我非得”
“非得怎么?”一个男声突然从他背后问道。
“啊!”郑晋国吓得大叫一声,全身的寒毛都起来了。他飞快转身,同时伸手拔出腰间的两把匕首,交叉挥舞,护住身前。
出声前,孙齐圣就已蓄势待发,这时见他的肩膀一动,就蹲身一个扫堂腿。郑晋国被他扫到左脚,立刻就踉跄了一下。
孙齐圣飞扑上前,双拳拨开了他拿刀的双手,猛力击打他的右肋部。
被击中肝脏的郑晋国抽搐着倒地,卷成虾状抱着肚子□□起来。
孙齐圣捡起落地的两把匕首,上前踹踢郑晋国的背部,逼他正面朝上仰躺在泥地上。
孙齐圣半蹲下来,坐在郑晋国的肚子上,用匕首卡住他的脖子,眯着眼打量他,试图从那肮脏的脸上找出点特点来。看了几秒钟,他笑着说:“长得果然普通。”
“那个……”见他笑了,又发现他年纪轻,郑晋国不禁生出些侥幸之心,这黑吃黑的小子看来好说话,“小兄弟,好身手,你是从李戆大那里知道我在这的吧。”李戆大就是卖‘船票’的船老大。
“是的呀”,孙齐圣笑着点点头,然后用匕首在郑晋国的脖子上划了条血线,“说对了有赏。”
脖子上一阵剧痛,一瞬间,郑晋国以为自己被割断了脖子,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他已经吓得一身全是虚汗,裤裆也湿了。他不敢废话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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