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过是小丫头片子,眼睛还是很利的,胡茂元顿时语塞。靠,还真没有!他一向不屑于这样的交易。但是,难道他就只值这一千块?胡茂元实在是气糊涂了,其实事情的重点并不在这儿,然而他目前就是和这一千块的数值过不去了!
“那,那至少也是一千一吧。”一百五十欧元,按照现在的汇率,也不是这个价!
话一出口,胡茂元就懊恼地摸着自己的脑门,他居然在“嫖资”的多少上和别人讨价还价!他想,他现在大约已经被气疯了,居然口不择言起来。
“那就一千一好了。我这个人喜欢清清楚楚,不喜欢拖欠别人。”
她阔气地一口就答应,胡茂元越发胸闷气堵,几乎想一走了之。
她的手举在半空中有一会儿,她要维持这样的姿势本来就很囧,见他愣愣地站在那里也没什么动作,立刻不由分说地将钱折了两折,插到他上衣的口袋里。
胡茂元下意识地伸手就推,两人推搡间他却差点拽下了她身上的那条被子,胡茂元尴尬地收回了手。他们总不能因为这个所谓的“嫖资”打起来吧。
这不是强买强卖么?怎么,怎么会有这么白目的人呢?胡茂元被整得无计可施,眼下再解释什么只怕也晚了,只好垂着头在那边暗暗生气。
那人又转身去取她的皮夹,胡茂元看着她从皮夹子里为数不多的现金中又抽出一张百元的钞票来,执拗地递到他跟前:“给。”
胡茂元盯着那张钞票足足有十几秒,今天他实在没有这个功夫在这里耗下去。好吧,她赢了,最后他妥协似地将那张钞票接了过来,随手塞进了裤兜里。
“走了。”他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又折回来,脸上带着略带恶意,欠揍的笑容,“如果您对我本人还满意的话,下次可以再来找我。”这句话纯粹就是噎她了,她的皮夹子他已经看过了,以她的经济实力,并未充裕到足以挥霍的程度。
果然,她听了这句话脸色一白,默默低下了头。
胡茂元这才觉得稍微解气了点。
胡茂元匆匆下楼,即将步出酒店大门的时候,门童已经毕恭毕敬地替他开门,胡茂元拈起上衣那叠钞票随手就丢给了他。
对于胡茂元来说,今天这事儿实在是够稀奇。
作者有话要说: 嘤嘤嘤,肿么都木有人留言涅?
第3章第3章(修)
原本风花雪月的一桩事最后不得不潦草收场。胡茂元心急火燎地返家,这边事件的女主角却浑浑噩噩,如同做了一场梦。回国后日子不咸不淡地过着,住在一个全然不熟悉的地方,甚至连里面的人都是陌生的,虽然吃穿供养得不错,但她心里很明白,他们之间终究是有隔阂的,所以日子过得甚是压抑。
于是她借酒浇愁,昨晚任性地放纵了一回。酒精,的确很容易让人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
但此刻扪心自问,后悔么?
却也未必。
从小就知道,人生从来就是落子无悔。母亲曾经告诉过她,后悔这种东西,是世界上最廉价最无用的情感,除了让人沉缅过去,纠结万分之外,毫无益处。倘若做错了事情,无论内心多么痛苦遗憾,都要自己承担种下的后果。
她草草收拾了一下,到酒店前台退房时还遇到了一点尴尬。高级酒店的前台小姐笑容和煦,说话轻声细语,但她的脸却在发烧,最后在几近目瞪口呆的情况下拿到了几千块的押金。即使后来离开酒店,人已经坐在计程车上,她还是用手挡着脸——她终于发现自己刚刚做了件很可笑的事情。
做贼的时候永远心虚,回家后本想悄无声息地潜回自己的房间,奈何时间并不凑巧,现在正是饭点,所有人都在,她刚经过客厅就被叫住了。父亲李国雄没有过问她为何夜不归宿,只是温和地吩咐道:“若楠,先过来吃饭。”
“喔。”。
站在一旁的帮佣王嫂已经帮忙盛好了饭,李若楠能感觉到有好几道目光刺过来,让她整个人更加不自在,于是话也不愿意多说一句,只是默默地坐在了餐桌前扒饭。午餐一如既往地丰盛,然而,即使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可口的菜肴,李若楠永远只夹自己面前的那道菜。
虽然已经回国一两个月了,但李若楠和这个地方始终格格不入。她很清楚地知道,这里终非是她久居之地。
“爸爸,若楠昨晚没回家,也没和家里打个电话,这样只怕是不好吧。咱们家可不兴这样的规矩。”李锦岚特意在“规矩”二字上加重了语调。说起来,李锦岚比李若楠还小上两岁,却一直对李若楠直呼其名,并不客气。李锦岚扯出一抹笑容:“我这也是为了她好,年轻女孩子夜不归宿是很容易吃亏的。”
王嫂在旁边附和了一句,“大小姐说的是,太太在世的时候可不许家里这个样子。”
规矩?李若楠心里微微冷笑。李家原也曾富甲一方,只是后来子孙并不争气,家里虽然还是如旧时“老爷”、“小姐”地叫着,实际上家底早就掏空了,除了这幢别墅,也没多少产业留下。
本来就已是家道中落,李国雄没有祖辈经商的本领,但花钱的本事却不折不扣地继承下来了。大概是因为花钱总比赚钱容易得多了。幸好太太孙文芳极力约束,李国雄性子绵软,有些惧内,这才勉强维持到了现在。孙文芳去年过世,不过李国雄现在年纪也大了,也没劲去折腾了,他在世盛地产领着一份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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