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一个黄色肥胖的身躯就从门缝里挤了进来,由于毫无防备,她不免吓了一跳,可下一秒,她就欢喜得不能自持,惊叫连连,实在像个小姑娘,因为她真的喜欢那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发自内心!哦,不对,是大家伙!
那是条大狗,金毛猎犬!
她顿时蹲了下去,和那个大家伙玩到了一起,又是摸脑袋,又是握手的,而狗就是这样,只要你对它好,它就完全自来熟,不管认不认识,都会和你无比亲近,对你百分之百的好,这就是她这么喜欢狗的原因,没有对陌生人的戒备和疏离,当然,是温顺的狗。
“嗯!好乖!来,再握个手吧!真是好宝宝!你怎么这么听话啊?”一只大爪子乖顺地落到手心里,倪嫣又是一阵哈哈大笑,完全忘了她女人的礼节。
站在门口的那个年轻人就那样尴尴尬尬地杵在那里,不知进退,他觉得喉咙发干,很想喝水,因为,他无意间就看见了自己绝不该看的东西,那白花花的大肉团,rǔ_fáng之间深深的沟,真是美好啊!
虽然他在强迫自己已经移开目光,不要看,这样在第一次见一位长辈是绝对不礼貌的,但他男性的生理反应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管不住他的眼睛!
这可是长这么大,除了母亲偶尔换衣服,他如此真真切切地看到了第二个女人的真实rǔ_fáng!不管她一会儿是笑话他也好,说他不要脸,骂他流氓也罢,但就在这一刻,他是绝对感激她的,感激这个在他脑海里是怎样一个成熟稳重的女人,幻想着她是和蔼可亲,还是严肃端庄的女人!
在领着他的大狗来之前,甚至到了门口,他都是忐忐忑忑的,毕竟这是独自要与一位和父母同龄人见面,虽然聊天时自己真的感到开心和放松,对答如流,真的很喜欢这个自己的大龄读者,这个素未谋面的她,甚至有时候还会想她,想她在手机那头的表情,想她会不会也同他一样开心呢?这种感觉,甚至让他触摸到了幸福的触角,难道,我恋爱了?他时常被自己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想法吓了一跳,所以,当昨晚她邀请他来自己家里玩玩,想看看他时,他真是高兴得从电脑椅上一窜三高,简直觉得是在做梦!并且昨天一夜,他真的一夜无梦,因为他根本就兴奋得睡不着!
他甚至没有考虑这是不是诈骗圈套,就是骗他这样腿脚不好使的人,然后那些黑了心肠的人会取其器官,高价贩卖,可见,初尝爱情的年轻人是有多么大胆无畏,只要有目标,就火力全开地往前冲!
但他仍然有些害怕,毕竟自己异于常人,怕她会看着不顺眼,甚至怕她会嫌弃他,虽然这些目光从别人眼中射出,他大可以一笑了之,早就习惯了,但那可是她啊,在脑海里那么美好的形象,在心里那么已经有着很重要地位的她啊!他怎么能不在意自己在她眼里的第一眼的印象呢?无比看重!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看见真真正正的她,却的确是让他吓了一跳,真的是心跳跳得快得不行!
她怎么能那么穿呢?她不是赫赫有名的大律师吗?那多威严端庄啊,即便他承认,她本人是真的好看,比母亲还要漂亮和年轻,他的母亲就是公认的美女了,即便还没看到她的正脸,但光看她侧脸线条的柔美,就让他有说不尽的好感和迷恋了,可是她现在身上的那件毛衣还是让他挺尴尬的,看是不礼貌,不看又舍不得,那可是真真实实的女人的rǔ_fáng啊,那么大,那么好!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一饱眼福了,他完全是左右为难。
尽管不舍,但老站在门口,当把门的也不是回事,而她也一点没撒谎,她是真的喜欢狗,还是玩得不亦乐乎,好像真把狗的人给忘了,最后,小伙子假意干咳了一声,又不动声色地从她身上移开了目光。
“啊!小纯啊?你看姨,光顾着跟它玩了,把你忘得这个干净,你说说!”听见上方的声音,女人才抬起头,有些抱歉地笑了笑,露出一片洁白整齐的贝齿,然后她站起身,用手将散落下来的碎发拢到耳后,这才正式邀请,语气亲切,一点没有第一次见面的生疏,“请吧,大作家!”
“哎呀,看来我还是没有你招人稀罕啊,姨看见你都不管她正式的客人了!”任纯摸着爱犬的大脑袋,笑着说,便走进了屋。
古训教之,当第一次来到一个陌生人家里,就抬眼随便打量这个屋子,是绝对失礼数的,显得对人的不尊重,所以从门口走到客厅,他就目不斜视,坐到了沙发上,但他却还是用余光将这个家尽收眼底,跟他想的没什么不同,温馨而不奢华,一套天蓝色的布制沙发摆在客厅正中央,沙发两边各有一幅字画,左边的是郑板桥的《墨竹图》,右边则是一副人工刺绣,清秀典雅,一个红木茶几放在前面,沉稳而大气。
“刚才我还想呢,你能不能把它带来,你还真领它来了!它真好玩,姨喜欢!”倪嫣从冰箱拿出两瓶饮料,自顾自地打开了,然后又把一根吸管放在里面,她知道,这孩子手不好使,拿不住,“渴了吧?来先喝一口,你跟姨说你现在就爱喝饮料,这可不行啊,得喝水!水才是最有营养的!”
“嗯,我也知道,但就是板不住,渴了就想喝,除非太渴了,水才能解渴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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