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有一丁点细思恐极。
纯属虚构,没有雷同。
第六十四章
“大乔哥,你这是——从苏扬捡回来了个孩子?”
朱赞坐在沙发里,一只腿盘着,扭着身子往后看。他上下打量一番葛乔身旁跟着的那个男孩子,灰色长风衣,水洗牛仔裤,普普通通的打扮却依旧看起来很显眼,主要是因为他那灰蓝色的头发。
他对男孩子友好地笑笑,沈子扬却下意识看了一眼葛乔,然后才对朱赞怯生生地说了一句“你好”。
葛乔对两人的你来我往不予理会,径直进了厨房,烧上一壶水,然后从冰箱里取出一包还剩下半袋的面包片,随手搁在了餐桌上,他背对着所有人,盯着滋呜乱叫着的烧水壶,话却是明显对沈子扬说的,“饿了就先吃点东西,热水在烧,冰箱里有水果有饮料,你随便拿就好。”
从下车起,沈子扬就一直跟在葛乔的身后走,他腿长,步伐又奇快,沈子扬也只好小跑着跌跌撞撞地追赶。然而越往前跟一步,沈子扬的心脏就往上提一寸,惶恐不安起来,他总觉得眼前的葛乔和之前接触过的大乔哥不太一样。
此时葛乔话音刚落,他立刻反应,轻手轻脚地捞过那袋面包,快速道一声“谢谢”。他其实并不饿,但是直觉告诉他,最好还是不要拒绝葛乔的好意。
“我去打个电话。”葛乔说完,也没有任何交代,撇下小客人不管,顾自上了二楼。
沈子扬一个人站在厨房吧台前,眼里盛满好奇,偷偷地观察着这栋房子,虽说他也是住宿舍的人,但却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合住公寓。
现在,楼里除了葛乔,就只剩下朱赞,他自觉应当担起地主之谊,便招呼沈子扬过来,免得让这位小客人感到不自在。
“过来,你叫什么名字?”
“沈子扬,孩子的子,扬帆的扬。”
“你是偶像吧?”
“对,我是aix的子扬。”出于职业习惯,沈子扬的这句话讲得拿腔拿调,这是他说过成千上万遍的开场白,已经形成了条件反s,he融入血r_ou_,根本容不得他重新寻个语气。
沈子扬的样子倒是逗笑了朱赞,他只觉得可爱,不由得抬手揉了揉沈子扬的头顶,眼中竟然流露出了一丝老父亲般的柔光。
这道微弱的柔光击碎了两人之间的最后一点戒备与警惕,沈子扬眨了眨眼,嘴角明显放松了下来。
“觉得怎么样?成为aix之后还习惯吗?”
心里不紧张了,表情也多了起来。沈子扬微微皱了皱鼻头,抿着唇思索了一下,并没有犹豫多久,忽而绽开笑脸,他说得很轻松:“挺好的,忙起来有点累,但是很好玩。”
“好玩?”
沈子扬的眼中放光,他扳着手指认真地数起来:“是呀,拍画报、拍mv、录音乐,包括开演唱会、签售会、录综艺节目,这些东西都是只有当了偶像才能做,我觉得每个都很有趣,我很喜欢。”
“你为什么想当偶像呀?”
“喜欢舞台呀,喜欢唱歌跳舞。”这个问题自他成为练习生起便听人讲过太多次,一开始还会解释,比如因为站在聚光灯下会觉得兴奋难耐,比如享受完成一支编舞后的成就感。重复地提问,不断地回答,如今他的答案也已经固定成了这一句话,完全不需要经过大脑思考,脱口而出,理所当然。
如果此时沈子扬对面的人是名记者,而他们是在采访现场,或许还能有谁来提醒他接下来该如何继续这场对话,这个关于梦想与热爱的话题将会升华得更励志、更深刻、更感人肺腑一些。
然而朱赞不是记者,他十分钟前与沈子扬这个孩子还是陌生人的关系,两个人之间既无交集也无羁绊,也极有可能过了今晚,大家依旧还是陌生人。
朱赞只是随口问了这个问题,也只是随便听了一下沈子扬的答案。
不是为了生存,不是因为野心,也不是天赋难以辜负,只是因为喜欢站在舞台上的感觉啊,实在是太单薄了。
这样单薄的想法,根本无法支撑他在这片深海里活下去吧。
可是抱有这样想法的人又不在少数,他们不也活得好好的?
念头仅在一瞬间,朱赞又揉了揉沈子扬灰蓝色的头发,因为长期漂染各种颜色,他的发丝已经变得毛躁干枯,扎得手心痒痒的。
朱赞惊讶的发现,这种感觉竟然意外的舒爽,让他有点欲罢不能了。
他边揉边贼兮兮地问:“你这头发在哪里染的?手感真不错。”
*
“我问清楚了,”仅从姚荈的声音听去,改不掉的懒散与淡漠,仿佛一切如常,然而此刻,她和葛乔一样严肃,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严枫帮陈烈拿下一个电视剧的男一号,投资方是黄氏集团,他们的老板说很欣赏沈子扬,要求见一次面,约在今晚丽皇酒店十七楼,还承诺给沈子扬提供一个角色。”
“你没跟他说沈子扬在我这里吧?”
“没有,我让他告诉黄总,沈子扬今晚还有行程,去不了。”
“丽皇酒店十七楼哪来的餐厅……”葛乔蹙眉喃喃道,“可这也太明显了,是有恃无恐吗?还是真的只是吃一次饭?”他抬手按住额角,觉得头疼,“z的艺人从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有过。”姚荈轻飘带过一句,“但是很久以前了,你来公司之前。”
葛乔呼吸一滞,满腹的粗语堵在喉头就是说不出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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