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重新闭上眼睛,最终下了定论。
“两天后启程,去京郊。”
第54章 第五十二章
两天之后,没有马车,三人徒步而行。
其实大可以在道上劫一辆,每天来来往往的客商数不胜数,最不缺的就是马匹。骑马的话,日夜兼程,不过一两天的功夫,若是走路,那可慢了去了,碰上刮风下雨,磨蹭上小半月都不一定能到。
但祁重之不知为何没有提,赫戎是个听命行事的,自然就没有自作主张,可怜李兆堂想说又不敢,只好以柔弱书生之躯,陪这俩皮糙r_ou_厚的老爷们下步干走。
三伏酷暑,地面都被烘烤得发烫,他汗s-hi了整整一靴子,往嘴里塞了俩薄荷叶,可怜巴巴地干嚼。
“还有吗?”祁重之大汗淋漓叉着腰,“我能喷火了。”
“我看看。”赫戎作势要去扒他的嘴,被祁重之一巴掌拍走。
李兆堂解开腰间的“百宝袋”,从里面小心翼翼捏出一片,再撕开一半,递给他。
祁重之老泪纵横接过:“……谢了。”
清凉的滋味在嘴里散开,并没有缓解多少焦灼的躁意。烈日依旧孜孜不倦地往外冒着热气,要把地里所有水分都蒸干了才罢休。
李兆堂脚程稍慢,渐渐被落下了不短的距离,祁重之拉住赫戎,在路边捡了块树荫,坐着等他。
“歇会吧,我看先生累得够呛。”
李兆堂的白面皮晒得通红,昏昏沉沉挪到近前,一滩烂泥一样瘫在了旁边,有气无力唏嘘:“京城素有大火炉之称,果然名副其实。公子是龙山人氏,应该过惯了冬暖夏凉的好日子,是何时迁居京都的,可曾习惯吗?”
谈及龙山,那是个钟灵毓秀的好地方,夏有百花争艳,绿树成荫,晚来搬把小凳坐在家门前,脚边瓷盆里盛着冰镇的甜瓜果,一家人围坐一周,谈天说地,清凉山风一阵接着一阵地吹,暑热难觅,别提有多畅快。
要说十五岁之前,他还真没受过夏热的难为,就是冬天不太好熬,山里的风雪从不消停,他爹又抠门到家了,碳火只舍得给没出炉的兵器烧,自家儿子皮实,反正冻不坏,祁家老爹的原话是,年轻人别怕冷,围着山路疯跑几圈,自然就暖和了。
“不习惯,我是十五岁后迁居京城的,小时候一直很娇贵,来京城后,最受不了的就是夏暑,”亲人尚在的那会儿,他被n_ain_ai宠坏了,稍微擦破点皮都要哭半天,为这,他娘老笑他没断n_ai。祁重之笑了笑,不介意把从前的丢脸事儿说出来,“我还晕车,所以没怎么出远门。从龙山到京城,第一次走那么远的路,光道上就连病了好几天,吃了一箩筐的药,终于见好了一点儿,可落地还没过俩月,接着又中暑了。那一个夏天,我就没从床上爬起来过。”
他说得很随意,李兆堂并不知晓他家里的事情,只隐约听说,祁家夫妇英年早逝,独留一子,托付给了至交好友收养。便只感慨:“想不到,如今能独当一面的祁公子,也曾有弱不禁风的过去。”
祁重之神色平静:“谁也不是生下来就无所不能的。”
护在头顶的遮蔽消失之前,没人能真正清楚,外面的风雨究竟有多可怖。
他说到一半,声音控制着低了下去,因为发现赫戎不知何时睡了过去,眉头紧蹙着,似乎很不安稳。
他前几日都没怎么休息好,甚至几天几夜不合眼,就为站在城外等祁重之出来。
但祁重之多少还是有点诧异,因为从未见过赫戎无知无觉睡过去的状态。在他记忆里,赫戎就算是休息,也都是竖着耳朵,睁着半只眼的。
如今能在他面前毫无防备地沉沉睡去,该是他终于彻底敞开了心怀、渐渐尝试从过往中走出来了吧。
祁重之的嘴角浮现一抹笑,将赫戎垂在鬓边的棕发撩到耳后。
“先生呢,”他轻声与李兆堂攀谈,“你出门做生意,背后有济世峰当靠山,不算白手起家,理应选择先在京都这样的大地界开设医馆,再向四周各小城陆续分号,可你怎么偏偏舍大求小,迟迟不往京城伸手呢?”
李兆堂先是一惊:“你怎么……”
祁重之坦然:“到了这个地步,我也不说暗话,我当初要盘算先生,自然得先摸清楚先生的底,所以你在市井间的事,我多少都略知一二。”
他这么坦诚,反而教李兆堂一时无话可说。再追究过往已经没意义了,只是如今他被人查了个透彻,却还半点不了解祁重之二人的故事,两厢不平衡的对比之下,未免有点郁气。
“公子其实说错了一点,我虽有济世峰做靠山,却并不愿意借助出身的便宜,所以当真算半个白手起家。公子已经听说过我的身世,应当了解,我在峰主座前的地位并没有表面那么风光。”
他耷拉下眼皮,缓缓揉着手里的薄荷叶。
“济世峰隐世百年,外公派遣我下山,一则是为趁机让我历练,二则是为借我之手在民间再次传扬开济世峰的名号。我知道欲要打出盛名,天子脚下是最便捷有力的地方,但彼时我年纪尚轻,奠基不稳,医术不见得能独当一面,盲目追求光鲜亮丽的门面,容易弄巧成拙。”
他说:“我不想做绣花枕头,我要鱼和熊掌都兼得。”
从他嘴里说出这话,听着有些轻描淡写,但其中雄心可见一斑。
祁重之由衷佩服:“想不到先生早早便有如此心志,当之无愧人间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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