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大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丨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恻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地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仑美奂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1)
方太初并不是一个老学究,这样大气磅礴的名字容易引起误会。
实际上太初是一个女孩子,而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我认识她时她十七岁,大学一年级学生,是我低班同学。
她有一个丨乳丨名,叫小玫瑰,呵小玫瑰比较适合她,洋同学都喜欢叫她玫瑰,而她本人,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欲放的粉红色玫瑰花。
除了长得美,她是一个温柔随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课也好,乐意帮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办事一丝不乱,纹路清楚,男女老幼,没有不喜欢她的。
她在纽约出生,但不喜欢纽约这地方。她说她有乡下人的本质,不好大城市,因此随父亲搬到加州圣荷西读大学,我便结识了她。
在新生会上,我请教她的芳名。
她说:“我没有英文名,中文名叫方太初。”
“呵,这么特别的名字。”
她微笑,“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我祖父是基督徒。”
她这么美,却一点没有骄矜之色,我马上喜欢了她。
我说:“我叫周棠华,建筑系五年级学生。”
她侧侧头,“我大舅舅也是建筑师,在香港有公司。”
“香港的
喜欢玫瑰的故事请大家收藏:(m.2blshu.com),镇魂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