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祥看了看,很满意地道:“我是个粗人,喜欢爽快人,不像各位歪歪唧唧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姑娘。”扯着脖子喊:“还有没有走的了?赶快走省的挨训斥。”说着还挥了挥手中的鞭子,打了个响。
直到中午倒是有一半人都离开了,王子胜望着那些离开的人的背影满心的羡慕,要是能躲开这个左疯子,就好了。
幸好,这左疯子终于是折腾累了,一挥手,将众人从新分了帐篷,然后冲着身旁的副官道:“中午给他们加两个r_ou_菜,算是接风了。”那一脸施舍的表情,让众人恨得牙根儿痒痒,这是打发叫花子呢。
不过午饭一端上来,王子胜就有几分无语,这是人吃的吗?十个人一桌子,都是粗瓷碗盘承的菜,碗里面有个是大肥r_ou_片子和一堆不知道什么的东西,之所以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倒不是这东西有多么稀罕,实在是黑乎乎地一团,分辨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尤其是还能闻到一股子酸腐的味道,令人作呕,这那里是人吃的东西,喂狗都未必有人吃。
幸好不要求必须吃完,王子胜就是意思一下,动了一筷子米饭,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没人会去真的吃饭,但也不急的离开,都是在官场里历练的人,完全可以笑谈风声,一点也不用膳食,却还极为热闹。
不过王子胜很快就后悔了,因为整整一个下午,都是在站着度过,全身铠甲,然后拿上长矛,长矛要求离开地面一尺,稍微一松懈,就会被身后站的教头赏一下藤条,简直是苦不堪言。不到半个时辰,王子胜就感觉胳膊越来越沉,酸困不已,再往后,觉得浑身的不得劲,尤其是这头盔,好沉的,压得脑袋都直不起来了,脖子都有一种缩回去的感觉。全身的铠甲加一起恐怕要有三十多斤重,这还是轻的,听说大将的铠甲都是整整四十五斤的,再加上一把趁手的兵刃,加一起岂不是要上百斤。王子胜心理腹诽到,那位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传说有八十二斤,绝对是后人夸大了,否者甭说是过五关斩六将了,就是拿上一天也该累趴下了。
王子胜努力地转移这自己的注意力,试图麻痹自己,让自己忘了有多么的累,胳膊已经开始在颤抖了,实在是拿不住了。队伍里已经有人撑不住,直挺挺地晕过去了,那一声绝对的惊天动地,但是没有几个敢随意张望的,毕竟藤条这东西和它的主人一样的不讲道理。
一天下来,王子胜只觉得这身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闻到饭菜的味道,居然那么高兴,肚子一阵叽里咕噜的,也不管到底是什么了,就往嘴里塞,倒是有一大半是掉在桌子上的,谁让右胳膊已经不听使唤了,左手笨拙的用着筷子,十次里有三次夹到碗里就算是不赖了。
饭后,也不去讲究了,直接回到帐篷里,倒头就睡了,至于是不是十个大老爷们挤在一起,空气里无时无刻都有一股浓郁的男子汉味道,和硬邦邦地床板,没脱下的衣服,这都不是问题。
第二日,又是机械x_i,ng的重复,一次次的藤条,换来了,深入灵魂的记忆。王子胜觉得以后忘记自己姓什么也不会忘记藤条的滋味。
半月的磨练,王子胜黑了不少,也瘦了不少,但是整个人都j-i,ng干了,站在那里更有气势了,隐隐约约有几分杀气,似乎是脱胎换骨了。
本以为这就是终结的王子胜,发现一件事儿,那就是这个左疯子似乎并不想这样就结束,一群人,就开始了睡马圈的生活,美其名曰“深入了解战马的习x_i,ng”,你试试在四面漏风的马棚里住上一个月,那味道,那感觉,简直无法形容了,还说什么鞑靼人就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会走路就会骑马了,马甩甩尾巴,就知道马是怎么想的,想比马还了解马的想法最重要的方法,也是唯一的方法就是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白天要全力应付左疯子的各项刁难,夜晚又要和马相互依偎,还要负责打扫马圈,喂马,给马洗澡,一系列下来,困得腰都直不起来,要是那点做的不太好,很不幸,你要从新来过。两个月过去,留下的人不过十之一二,整个校场显得空旷极了,和一开始熙熙攘攘的场面对比鲜明。
王子胜再次见到左疯子的时候,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自己居然撑下来了,然后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在这里,仰首挺胸,傲视一切。
左疯子看看底下的众人,开口道:“第一次见面,左某人就说过了,想混吃等死的人,不要在左某的眼前;同样的,能坚持到现在的,都是真正心狠手辣的人,只有对自己狠的人,才能对鞑靼人狠。”拍了拍胸脯,“既然各位已经通过了第一关,那么以后就是左某人的兵了,呆一起时间长了,就知道了,不是那种矫情的人,只要各位用心,一定会加官进爵,光宗耀祖的。”
一席话说的众人热泪盈眶,终于是熬出来了,不用担心收拾铺盖滚蛋了,霎时间,一群人狠狠地给了站在旁边的人一个拥抱,相互庆祝。整个校场都沸腾了,这次左疯子终于没有大煞风景,而是朗声道了一句上酒菜,一群人大碗喝酒,大块吃r_ou_,各各豪放不已,第二日起来,王子胜还有几分头痛,走路都走不了直线。
等到下午,左疯子才将剩下的三十四人召集起来,说道:“其实在人们眼中,大军已
喜欢红楼之王子胜重生请大家收藏:(m.2blshu.com),镇魂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