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是关太太咬紧了牙关,不许这个下贱戏子进门。半年前,金七九本想来拜访关太太,在关府的台阶上敲了半天的门,最终悻悻而去。谁知没走两步,关府的管家开了门,放出了三两个佣人,往外泼了水,竟是要当着金七九的面开始洗台阶了。
关太太这招攻心不动声色,气得金七九吹了关老爷半个月的枕头风。
而今关太太一死,金七九几乎是要半夜笑醒了放鞭炮——她的好日子要来了!
关老爷要娶金飞燕过门的消息传得六平城内满城风雨。街头巷尾议论着笑,说关家好厉害,听说是金飞燕肚子里有了货,才娶的过门呢!
这话传到金飞燕的丫鬟耳朵里,丫鬟又跑回家去告诉金飞燕。金飞燕坐在梳妆柜子前,听了这话,笑得拿梳子去打丫鬟的脑袋:“嘴真滥!小三八!”
丫鬟听惯了她的责骂:“那到底是不是真的呀,太太?”金飞燕还未鲤鱼跃龙门,就指使着身边人喊她太太了。
金飞燕将玫瑰花水润了头发,仔细地梳起来,一边梳一边噙着笑:“闭上你的狗嘴,不然等我进了关家的门,你就准备要饭去吧!”
关鸿名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地应付生意,这话也逃不过他的耳朵。他最近忙着张罗文寿又要返回美国的事宜,没有置喙。只是他心中暗自地想:若是有了身孕,又生下个一男半女,那么日后家里就有的闹了。但这问题太过遥远,关鸿名也没有放在心上。
文寿也对这个自诩金太太的女人并不十分在意。他认为这个女人说到底是个下九流,是养在外面还是养在家里,关老爷自有分寸。
然而关老爷没有分寸。
文寿临去美国的早上,起了床,洗漱完毕准备下楼吃饭,竟听见了楼下传来女人的笑声。关太太死后,他就很少在家里听过了。莫说是死后,就是死前也听得少。文寿惊得扶了眼镜,腰弯过了栏杆去看:大哥和父亲坐在桌子上,还有个女人站着布置早饭!
文寿只看得见她的背影,这女人是个短发,烫的波浪纹,穿着一身蓝绿底子绣莲花的旗袍,底下却又不伦不类地趿着拖鞋,手上正将面包碟子放到关鸿名面前:“鸿哥儿,多吃点儿!”
文寿一个箭步冲了下楼,跑到饭桌旁边,略带些喘气地给爸爸问早安:“爸爸、爸爸。”
关老爷被他卷来的一阵风吓了一跳:“哎哟,小心些,”他满面红光、春风和煦地一笑,对文寿开口介绍:“这是金飞燕。”
金飞燕转过身来,耳朵上吊的两颗大珍珠晃荡着反着光。她伸出手,扶着文寿的肩膀,又拍了拍他的背顺气,咧着一张樱桃嘴笑道:“我还是头一次见文少爷,这俊俏劲儿真是不输鸿哥儿!”
文寿擒住她的手,从身上拿了下来,客气道:“飞燕姐,久仰。”他表面客气,心里却开始嘀嘀咕咕:鸿哥儿?大哥与你有多熟络,你也配叫大哥鸿哥儿?
关鸿名在一旁专注地低头吃饭,心里头一回知道,原来父亲喜欢这样的女人,无怪自己的生母在关老爷面前得不到一点好脸色。他又分开心思,有些好笑,文寿在陌生女人面前原来这么刻板规矩,一点没有在自己面前撒娇发傻的神色,难怪没有女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拜伦的诗: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象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漫天;黑夜与白天最美妙的色彩;都凝聚在她的面容和目光里。
第六章
文寿是打心底里讨厌金飞燕。但他转念一想,爸爸是真老了,接个女人回家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也算勉强能接受。
他这心思动得多余,他讨不讨厌金飞燕,横竖他要回美国读他的书去了,没有他说话的份。再者言,金飞燕与大哥比起来算什么东西呢?只要大哥好好的,随她金飞燕怎么闹,总有爸爸给她擦屁股的。
文寿即将启程去美国的当天,金飞燕也取代了从前关太太的位置,在关家门口给他送行。文寿穿了件横格纹的驼色外套,底下是简单的马裤,蹬双漆黑油亮的皮鞋,在门口与家人道别。他先是拥抱了爸爸:“唉,爸爸,我走啦。”接着又踮起脚,紧紧地收缩了手臂去拥抱大哥,又贴了贴关鸿名的脸,期期艾艾道:“大哥,我会很想念你的”。关鸿名每次都被他抱得简直有些胸闷,只好拍着文寿的背道:“行了行了……路上小心”。
文寿松开双臂,只当做没看到金飞燕这个大活人,吩咐下人拿起他的随身行李,转身就上了车。金飞燕还满心以为自己也能试试这种象征西式的、在她眼里有些高级的拥抱,仿佛透过这个拥抱,她就能离社会上流更进一步。谁知最后落得个空欢喜,她只好对着文寿的背影轻轻地哼了一声,只当出了气,好装作若无其事。
文寿在大学里是很吃得开的。他的英文比大多华人学生流利得多,像是土生土长的华裔,加之看起来潇洒自如、随x_i,ng烂漫,可说是颇有人格魅力。这种评价若是让关鸿名听了去,简直要笑得打跌。
文寿去往美国开始读他的大学后,时间虽不宽裕,发给大哥的电报信件却一封不少。他身处海外,了解家中的讯息基本上就靠与大哥的通信。
要说文寿在信上的心思,那花得就多了。从称呼开始,怎么r_ou_麻就怎么写,寻常的一个“dear”,在他眼里也富于暧昧气息,若是拿中文写作了“亲爱的”,他还怕大哥会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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