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英雄》作者:吴沉水
文案
我们等待改变世界的英雄 看谁在最后成功
染红整个天空 成全了谁的梦
这世界需要有人被歌颂 ————题记
本文未必是耽美,但肯定不是言情,晋江对的归类太刻板,只好列在耽美这边了。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杨 ┃ 配角:孙崇荣、安瑞 ┃ 其它:末日、丧尸、未来世界
1、第 1 章
孙崇荣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城市废墟中已经独自撑了整三天。
他的眼睛因为睡眠不足而充满红丝,嘴唇干裂,手因为托着枪把太久而僵硬,长时间的跳跃奔逃令他的腿部肌腱疲软得像煮熟的面条,停下来后才发觉会神经质地发颤。他舔了舔唇,感觉嘴皮如干硬的面包壳,稍用点力大概就会脱落,可若有意撕扯,则容易扯裂受伤——他的下唇已然裂了一道口子,冒了点血,按下去有刺疼感。 孙崇荣被太阳晒得发胀的脑袋模糊地想着:人血尝起来充满铁锈味,就味道而言毫无美妙可言,但为什么丧尸们会喜欢这种液体?
他们为什么要以血为生,为什么要以嗜血的面目出现?为什么会爆发丧尸潮,他们就如中世纪横扫欧洲,带走三分之一人口的黑死病一样,肆虐之地一片荒芜,只余下灭顶的窒息和绝望。
丧尸潮爆发后,城市一个个被废弃了,曾经的摩天大楼现在成了寂静的墓场,荒草和野生藤蔓在昔日时髦的男女们走过的时尚步行街上疯狂滋生。它们在曾经昂贵的奢侈品商店外成堆盘踞,在空无一人的金融大道上深深扎根,枝繁叶茂,成长出另一种意义上的生机勃勃。它们大概成为继丧尸以后与人类争夺地球的第二大类物种,在难以想象的高温下,一如既往地摇曳自得。
丧尸潮带来的直接灾难是国家荒废,政体崩溃,人口大量丧失,伴随而来的是致命的恐惧感和麻木等死的末日情绪。为了争取最后一点生存的可能,人类被迫退回部落建制,以一种家庭为单位的粗糙共产主义作风维持一个群落的基本生存。活下来的人们抛弃自身的种族、抛弃他们原本不同的政见和意识形态,甚至抛弃他们原本迥异的价值观,他们将战斗与觅食作为最重要的两件事,将全部的生命力都贡献在这两件事上。文明在某种程度上被颠覆殆尽,现在的人类与他们几万年前的始祖一般,在基本的社会形态中为了活下去而日夜操劳。
新战士孙崇荣是第一次参加猎杀丧尸的任务。他所在的部落驻地在离此不远的城郊一处易守难攻的地方。废城中残留不少物资,但也潜伏不少丧尸,因此时不时要派出战士进来侦察。这种任务光荣而危险,在出发之前,部落里为他们饯别,这是华夏文明遗传下来古老风俗,所有出征战士每人均领到一碗温酒,大口灌下。酒很酸,味道很冲,喝下去有股浓烈的灼烧感从喉咙一直漫延到胃里。孙崇荣的舌尖甚至可以分辨出劣质伏特加搀白葡萄酒的奇怪组合,但他不嫌弃,没一个战士会嫌弃,因为他们都知道,在这个时候能将为数不多的酒液拿出来,已经是部落能给予他们的最高礼遇。
孙崇荣还记得,当这碗酒灌下去后,某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慷慨悲昂伴随着豪情万丈顿时在胸膛处升腾燃烧。那一刻山风萧瑟,头顶被污染的云层晦暗而厚重,他一一环视过送别的人们,将那些脸庞记在心底。活了这么久,他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渴望去为别人,为一种信念而奉献自己,哪怕要为此牺牲生命,但他愿意战斗到血流尽的最后一刻。
因为他在为争取同伴的生存权而战,这远远比为了自己活着而战更激动人心。
然而,等他真正陷入荒芜的城市时,他才意识到杀丧尸这件事有多艰险和令人恶心。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他与队友走散,不得不独立支撑。这三天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丧尸,而无论他爆掉再多丧尸的头,他都永远不会觉得猎杀这种低等的人形生物能带来多大的愉悦感。
杀到后来,他甚至开始神思恍惚,他想,这个被他一刀劈开的脑袋,曾经是个什么人?那个被他一枪爆头的家伙,曾经有过什么样的人生?
他们在成为无知觉的动物之前,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年轻,一样有梦想,梦想有天风和日丽,炊烟袅袅,孩子们快乐无忧地生长?
他想象着和平安乐的情景,他干涸的眼眶忽然蒙上氤氲,此时此刻显然不适合多愁善感,可他体力透支到极点,全身的伤口都在叫嚣着疼痛,意志难免跟着软弱下来。他胡乱地吞下最后一块压缩饼干,没有水,只能合着唾液拼命咽下,他无法抑制地想到了死,从藏身的废首饰店橱窗往外看,天空忽然慢慢暗了下来,一大块乌云遮住了太阳。
不好!
孙崇荣顾不上疲惫一跃而起,右手托枪左手按到扳机位置,枪口凑近橱窗处埋头瞄准,眼睛死死盯着光线变暗的街面。果然不一会,几个僵硬的身影以一种奇特而扭曲的姿态慢腾腾挪过来,他们的双臂无意识挥舞,干枯成骷髅的脸上镶嵌着眼白过多的眼球。丧尸来了,他们怕光,可又嗜血成性,他们浑浑噩噩,只剩下啃噬血肉的本能。
丧尸来了。
孙崇荣此时此刻只盼望自己身上细微的血腥味不足以引起丧尸注意。然而他很快发现侥幸从未降临他身上。丧尸对血腥味的敏感度是常人的十倍以上,那几名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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