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里劳作的一个老人和小孩也没有,莫非这里是传说中的桃源乡?”
在读老庄的同时,时不时她也读一些孔孟,因此知道他们对大同社会的想象是‘老有所依,幼有所养’,‘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在她眼前,她所处的这个地方仿佛完全做到了这个条件,虽然老人离得很远,但她可以确定那位老人穿的是锦缎衣服。
“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位面。”
因为心中充满了好奇,所以季风华迈步走向田埂,开始穿过小道往房屋林立的地方走。
在她经过一干穿着粗布衣服挥动锄头的壮劳力的时候,这些农夫竟然头也不抬的埋头苦干,一丝好奇也没有,干的非常起劲。
季风华的步履很快,因此很快她就赶上了走在她前面的妇女们,见到她走近,那些妇女们第一时间用目光扫视她的衣服,在发现季风华身上穿的都是她们认不出的料子,看起来比绫罗绸缎毫不逊色后,她们又接着把目光对上了她的脸庞。
“大…大人!”
用手挽着篮子的妇女们顿时跪了一地,让季风华无比懵逼。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猜错了,这里还是奴.隶社会?”
季风华打量了一番妇女们的穿着,她们和田埂上的男子们一样穿着简陋的粗布衣服,质地不好,而且皮肤粗糙,一看就是经常劳作导致的。
季风华低头观察,而妇女们跪着不敢抬头,让她特别无奈,不过金丹后的好眼力能让她把一切细节都打量的清清楚楚,所以她很快发现了这些妇女和田里劳作的男子们的共同点,他们的左眼下方都有一颗醒目的红痣。
“这么多人都在同一个地方有一颗相同的痣,而且都是天生的,不是染上的,真是好生奇怪。”季风华心里诧异,就不禁又看向了那群孩童玩耍的地方,想看看他们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有痣、有痣、只有中间那个穿着绸缎的小孩和旁边拄着楠木拐杖的老人没有痣。”
认真观察了一番后,季风华总结出了一个奇怪的结论:就她所看到的这部分来说,穿着富贵的人脸上都没有痣,而穿着简陋的人身上都有痣。
也不知道一会走到村落里是不是也是这样。
抱着浓浓的不解,季风华让那群还在跪拜的妇女起来,然后继续向前走去,因为不想被当成神仙或者是妖怪,所以她没有御剑乘风,只是凭着自己的脚力往前走,好在这里距离村落虽然有一段距离,但对金丹期的肉身完全是小意思,所以她没有感到累就走到了。
“爷爷,爷爷!村口有不认识的人来了!”
看到季风华从村口走来,眼尖的孩童第一个发现了她,于是他就抛下了那群正在踢球的玩伴,一溜烟跑到楠木杖老人那里。
“哦,小石头,不要急,来的也不一定是人嘛。”爷爷悠悠地抽了口旱烟,磕了磕烟灰道:“我让阿忠去看看,你先别急着往前凑,咱家这一代就你一个独苗,你要是受伤了爷爷可就心疼死了吆。”
听到爷爷的话,小石头果然安分下来不再吵着要去看,于是他焦急地坐在爷爷身边的石凳上,仰着脖子翘首以待,想看看这次来村子的到底是什么人。
“主人,那位大人是造物主。”老爷子排手下视力最好的阿忠去高出打探,在仔细的观察后,阿忠回到老爷子身边恭敬地道。
“好呀,是人吗,咱们村好久没有人来做客了,难得有个路过的远客来,得好好招待,不能让客人觉得我们不好客,丢了我们周家村的脸面。”老爷子啪嗒啪嗒地抽着旱烟,一边让阿忠代自己吆喝道:“桂英!咱们村有远客来了,赶紧收拾一桌好东西,别怠慢了客人!”
“听见了,爹,俺知道了!”里面传来一声泼辣的女声,然后屋内隐隐传来女主人的吩咐声:“小红,你现在就去菜园子里摘点菜,再叫阿壮杀头猪,让灶上的那个一并做了,好好收拾一座待客用的宴席,速度快一点。”
“你还愣着干嘛?赶紧去啊!”
“是,是,主人。”小红唯唯诺诺地小跑,结果才刚出门就听到女主人中气十足的喊声:“小红,别忘了再宰只鸡!要是养的鸭子长大了,也杀一只回来!”
知道有客要来,热情好客的女主人顿时忙活开了,她利落地蠕动嘴皮子吩咐侍女们铺床叠被,打扫屋宇,力求让贵客得到最舒适的体验。
自家的儿媳妇忙活开了,而作为一村之主,村长一家显然要代表村子接待客人的。无论是为了村长的威严还是村子的脸面,这客人都必须由他们一家子来接,所以村长让阿忠又叫来一个跑得快的‘飞毛腿’,让他在村子里寻找他的儿子,把他赶紧叫回来,一会儿好一家子迎接那个远道而来的客人。
“老爷,有客人回来了,主人叫您赶紧回去呢!”飞毛腿结结巴巴地把村长交代的话给复述了一通,然后村长的儿子当即停下了闲谈,坐着马车赶回了家,堪堪在季风华上门前到达。
“远道而来的客人呀,我的主人是这个村子的村长,如果您想要在此处歇脚,请到这里来歇息吧。”
“原来是村长啊,谢谢。”
季风华表达了谢意,就跟着阿忠往村长家里走,一进村长家的门,她就受到了隆重的欢迎,连同还是个懵懂孩童的小孩子也乖巧的站在那里迎接她,如果按照这个位面的标准来讲,这应该是特别热情好客的一家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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