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以秋被耳边的气声撩得心尖儿发软,缓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柯明轩说的应该是君临天下那套房子。
虽然两人的关系已经明确,边老大也每天变着花样努力谈着恋爱,但自从上次跟柯明轩打完那一架离开之后,边以秋还真没再踏进过柯少爷的家门。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两个加起来超过六十岁的大男人都仿佛刻意避开了这个问题。或许对他们来说,确定关系是一回事,要登堂入室住在一起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两个性格鲜明又没有什么共同喜好的男人,在同一张床上和谐共处那是很容易的,但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那基本上是很困难的。尤其对边以秋而言。
他这人一向过得比较随心所欲,脑子里没有什么“家”的概念。五岁以前大杂院最靠里的那间破屋子他已经没有什么印象,在孤儿院待的那两年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地方。后来流落街头,有个遮风挡雨的窝棚可以睡一晚上就已经很不错了,“家”这种东西在他眼里根本就可望不可即,以至于被九爷带回煦园,也没有想过那个地方会是他的家。
那房子太大,大得当年的自己站在繁花锦簇的庭院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佣人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总觉得格格不入。就算几年后自己的身份从打手变成“秋少爷”,那种感觉依然存在。所以九爷去世后不久,他就搬了出来。
月麓山庄的房子不管从哪方面看,都算得上数一数二的豪宅,而且还有疼他的时叔,和蔼的厨娘,按理说普通人家的标准配置这里也有了,但他依然觉得不像家。宁愿在俱乐部每天晚上睡酒店,也不愿意回去。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名人离玖安近,去公司方便。事实上他一个月踏进办公室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归其根本,边以秋觉得自己大概是喜欢热闹点的地方。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才适合他。所以柯明轩说他们是只能和对方上床打炮的那种关系,他那句“可能会不大习惯”,真的不是说着玩的。
两个人不住在一块儿,还可以慢慢适应,要真住一起了,他还能三天两头泡在俱乐部吗?柯明轩会不会真的打断他的腿?——天天被威胁,都已经有心里阴影了。
当然,这点阴影最终没能抵挡住来自柯大少爷的诱惑。因为二十分钟后,边以秋已经把车停在了君临天下的停车场。
而打败他内心所有防线的,不过是一句话。
柯明轩说:“如果边老大赏脸,那也可以是我们两个人的家。”
边以秋心想,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去他妈的喜欢热闹!不就是同居吗?边大爷怵过谁。
作者有话要说:
边总从小到大已经习惯了无所畏惧的面对操蛋的人生,并能够在这样的人生里活得有滋有味风生水起。从某方面来讲,他才是真正强大的人。
第四十三章
一切的恐惧都源于自己的幻想,尤其当你觉得某种威胁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环伺你的左右悬于你的头顶时,这种恐惧就会无限放大。轻一点的大概会患个被害妄想症什么的,严重点的可能就要患上精神分裂做出点什么过激行为。当然,存在于幻想当中的恐惧还不是最可怕的。嗯?最可怕的是什么?那当然是这个幻想变成了现实。
比如我们的阮总。
原本阮成杰并不确定边以秋是否真的拍了他的裸照,毕竟那个时候他被砸晕了,醒来后根据自己的状况推测昏迷期间边以秋一定对他做了什么。而边以秋在中了mí_yào体力受限的情况下还强撑着扒他的衣服,除了拍他裸照他想不出还能干什么。边以秋一天不亮出这张底牌,他一天就不能安生。然而真当这张底牌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这辈子永远也别想安生了。
阮成杰坐在影音室的椅子上,看着墙上投射出来的画面,一帧一帧缓慢又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正如他曾经幻想过的那样,照片里的男人衣衫不整姿势放荡,背后是一整面墙的道具。只是这次的主角不再是边以秋,而是他自己。
唇角的笑容一点一点勾起来,他的手指神经质地动了动,身体却依旧保持着十分绅士优雅的坐姿。幻灯片折射出来的荧光照在他的脸上,映得未能达到眼底的笑容显得格外古怪违和。
元宵佳节,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圆之夜。万家灯火,华光璀璨,整座城市都陷入了温暖宁静的祥和氛围里。
楚奕和陆霄回到位于大学城的父母家,一家四口坐在一起吃元宵。客厅电视里,元宵晚会的欢歌笑语正进行到高潮。
方睿将车停在院子里,进屋时与弟弟方昱擦肩而过。方昱拄着拐杖,侧头朝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他想说点什么,未婚妻却在这个时候迎了出来。待他再回过头,方昱已经走了很远。
李泽在回家的路上特意绕到十多公里外的某间花店,买了一大束空运过来的粉色郁金香。这是他母亲最喜欢的花,而明天是她的生日。当然,如果他能带个女朋友回去,她应该会更开心。
梁子岳自告奋勇要为女儿做元宵,花了不少心思把元宵捏成小兔子,小老鼠,小猫,小狗的形状,然而煮熟之后全成了一坨,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动物。两岁的小姑娘哇哇大哭,梁奶爸看着一锅糊糊手足无措,老婆却在旁边笑得直不起腰。
胖子面无表情地瘫在沙发上,看着对面比自己体型还要胖上两圈的某位姑娘,听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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