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行楷,写着“梅子黄时雨”,一幅隶书,写着“残虹收度雨”。相较之下,隶书难练,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分外考验人腕间运笔的功夫;可行楷则更有随意性,写起来灵且肆意,平静之中求动,婉若游龙翩若惊鸿,更符合大众审美。
都写得好看,却又都没有落款私印。
天花上一定老式的铁质三叶吊扇嗡嗡地转,书房里弥漫着一股墨混着紫檀香的气味儿,一楼潮气重,闻起来则稍微显得苦而湿滞。乔奉天是被郑寒翁先头叫进来纳凉的,他人还在院儿一阵打理捯饬。
郑斯琦把五指穿进乔奉天的五指里,“你觉得哪副好看?”
说不上来,不懂。乔奉天琢磨了一阵儿,如实摇头,“说不上,反正都好看,我写一辈子都写不出来。”
“非让你选一个呢。”郑斯琦继续追问,“里头有一个是我写的。”
“真的啊?”乔奉天侧过头看他,“我要没选中你写的那个你不生气吧?”
“生,我肯定生。”郑斯琦笃定点头,“你这辈子只能当我的无脑吹,捧别的谁我都不高兴。”
“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儿?”乔奉天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撇嘴望回墙上的两幅字,佯装正经地一摸下巴,“我觉得……梅子黄时雨好看。”
“怎么说?”
“你要问我笔法还是结字墨韵什么的,我一点儿都说不上来。”乔奉天盯着那个走势悠游的“雨”字的最后一笔,“但我觉得这个不一板一眼,循规蹈矩,很……随意,但其实又有我看不出来的方法次序,看起来气定神闲的,和你这个人还挺像,看着特舒服。”
郑斯琦笑了,“你夸人还挺专业,字儿夸了人也夸了,两边都不耽误。”
“那你就说我选的对不对?”
“对。”郑斯琦点头,抬手勾了一下他的下巴,“恭喜你押重宝了,捧对地方了。”
郑斯琦没说实话,两幅其实都是他写的。隶书写于十岁,郑寒翁立在背后提着条花岗岩,硬逼着郑斯琦习的,心思稍微毛躁一点儿,一板子就落屁股上了;行楷写于十七,郑斯琦第一次高考失败之后,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满心的怅惘迷茫。
相较而言,乔奉天喜欢的这一幅,郑斯琦确实将心境意绪揉了进去,每一笔都是他彼时看不清前路,又执意想往前走的稀声短叹。
那时候,几乎就把郑斯琦一辈子的冲劲儿与偏执给用光了。拒绝走专科,拒绝郑寒翁托人给找的博物馆的工作,拒绝北上实习,一腔孤勇。那时候有挂在眼前的胡萝卜似的目标,后来就又凭空没了。抽筋剥骨,攒着的一口气儿,也就幽幽懈了。
乔奉天是他的另一根胡萝卜,长成了一挂葡萄的样子,更酸甜水灵,更教他喜欢。求而所得以后,又第一次想把这些籽儿珍重地埋进土里,期待明年今日,长久长久,往后往后。
“老爷子跟你说什么?”
郑斯琦把乔奉天抱在怀里,在他后脑勺上一下一下的摸着。书房里拉了层遮光帘,里看不清外,外看不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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