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只在拥抱。不过据传,他们的关系已经维持着有一段时间了呢。”
“那还不算严重。”魔兰看着围成一圈的随从,“他们两个只是错把友情当做了情爱罢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谁也不许传出去。”众随从都不敢做声。
“至于你们两个,姑且饶过这一次,回到都城后,彼此不能再见。”
事情就此了了。几个男随从把那个男魔人绑走,几个女随从又把那个女魔人绑走。
依稀听得到那几个女随从安慰女魔人说:“你们也真是的。幸亏这是公主发现的,如果是王子,你们肯定就没命了……”
往茅草屋回走时,魔兰和魔昂在前,魔兰笑着说:“让你见笑了。不过,这也是种警示。如果你跟随我的目的,是我本身的话,你也不必的。”
“为何?”
“刚才那一幕不够清楚吗?男女有别,是不应该在一起的。”
“那你们魔人国不是要绝种了?”
“……”魔兰被魔昂逗笑了,“你是装傻?还是真的不懂魔人国的传统啊?”
“你不妨给我讲讲,免得我将来出错。”
于是,魔昂和魔兰一起到她的房间说话。我躺在爷爷的床上也能清晰听到。
魔人国的传统和仙人国很不同,在魔人国,男女是不能成亲的。因为魔人国的猎物越来越少,而男女成亲则势必导致后代增加,所以在魔人国中男女的情爱要受到严格限制。
唯有出于种族延续的目的,最陌生的男女魔人才能共度一夜,一夜过后立刻分别,不得再有瓜葛。
每一个女魔人一生只能生下一个后代。所有的后代都由魔人们共同抚养,不分彼此,这样可以避免私心。比如魔兰虽然是公主,但她当上公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她是国王的女儿,实际上,她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她只是捕猎技巧超群,才被选为公主的……
第二天清晨,魔人们已经把那只巨熊的皮肉收拾妥当,小只的骨头也收了去,唯剩下空落落的一副大骨架摆在草地上。
早饭时,魔兰和随从是在草地上吃的,不知道那熊肉是如何烹制,我在茅草屋里丝毫闻不到气味,依旧和魔昂吃些后园里摘下的黑菜。
我问魔昂,“你怎么知道我吃素?”
“看你长得这么瘦,猜的。”
“……”
“魔兰说她们的都城里没有种过菜。”
“啊?”
“所以你等到有菜籽的时候,记得多收些。”
“我不和你们去都城吗?”
“据说她们建城的时候专挑了一处野兽最多的地方,而这面的黑土辽原上反而少有野兽,昨天的猛虎和黑熊是从都城那边跑过来的。他们的民风与仙人国很不同,因为想缩减子民数量,习俗的各方面都崇尚危险性。我已经把你丢过一次,不能再冒险,你还是先留在这里。”
我听得有些迷糊,“你什么时候把我弄丢过一次?”
魔昂没有回答我,只是继续自己的思路说:“等我在都城按扎下之后,自然会接你过去。”
☆、第九念
魔昂已经走了一个月。
此间,我把自己那间茅草屋的屋顶修上了。
因为秋意渐浓,草地上枯了许多草皮,我每天傍晚都能收获一小篮被太阳晒得干燥柔软的草皮,第二天坐在泉水边上一边编草帘子,一边再等新的枯草退下来。于是,用了十天的时间,我就编成一大张草帘子盖在了我自己那间小茅草屋上。至于爷爷那间大屋,暂且先留着,有时我想睡在星空下,就到那里去睡。
这里的气候与海边不同,海边一年四季都很温暖,最寒冷的时候,我只要把衣角往下拽拽,盖住膝盖就挺过去了,然而这里才刚到秋天,早晚就有些受不住的寒意裹在南风里。
我想着,是不是也用草皮给自己织件衣服呢?结果,就有一个魔人给我送来了一大块虎皮。他说,这是魔昂吩咐他送过来的,于是,他跑了一天一夜赶过来。
真是辛苦,我请他喝杯水。他却恐惧地拒绝了。
“你还有什么需要的吗?”他问我。
我摇摇头,于是他留下虎皮就告辞了。
那件虎皮很完整,就好像老虎穿旧了脱下来的一样,四肢啊、尾巴啊、连头顶的“王”字都在。我披上它,胳膊腿脚能从老虎的四肢里伸出来,而那块“王”字的虎皮还可以当做帽子。
虽然老虎比我庞大,但这虎皮缠缠绑绑,倒也贴身。这下子,天再寒冷也不怕了,只是开始的几天,我的虎皮装扮把白云犬吓得够呛。
那只大硕鼠总是神出鬼没,偶尔会来泉边喝口水。有一天被我遇到了,他见着虎皮扭头便跑,直到我叫他,他才迟疑着停下来,躲在远处看清了是我,才又心有余悸地跑回来。
硕鼠绕着我走了一圈,又仔细瞄了瞄盖在我头顶那块“王”字,不确定地说:“我好像认得这张虎皮呢。”
“是么?”
“嗯……”硕鼠的小眼珠骨碌来骨碌去,长长的指甲在嘴边点了又点,很用力的想啊想,终于记了起来:“前些天,我见过它追一只大熊!一定是那只老虎!”
经硕鼠这么提醒,我倒也记起魔兰他们来的那天,那只徘徊而去的红眼睛老虎了。
“这下好了。”硕鼠松口气,“我本来还担心它哪天再回来呢。它这么大,要是钻进我的洞里面,我可打不过。”说完,硕鼠又鼓起勇气摸了摸我身上的虎皮,眼神里很是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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