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到底是李仲云还是李明渊,我要疯了,嗷~
26、阴霾 ...
烈日炎炎,大气层似乎被谁揭开,丝毫阻挡不了阳光的灼热。蝉鸣喧嚣,空气里拥挤着饱胀的热度。景物在蒸腾的水汽中变得扭曲,人到外面走一圈下来,就变得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李仲云开始了深居简出的日子,基本上只在清晨和傍晚外出活动一下,其余时间都躲在屋内背影处喝酸梅汤消暑。
李明麒在一日午后来找他时,便撞见李仲云懒洋洋地靠在凉榻上打蔫。只见他穿一身单薄的绸衣,上面大片胸膛坦露出来,下面的裤管一直卷到大腿。
“成何体统!”李明麒原本白嫩的脸上浮起羞恼的红色,他指着李仲云对一边的碧落三人质问道,“主子该怎么穿衣,你们当奴才的不知道伺候着吗?”
“非要穿成你那样我一定中暑。”李仲云赶紧示意碧落几个下去远离这个祖宗,随后倒了碗冰镇酸梅汤,冲李明麒招手,“快过来喝一碗。”
“我不渴。”李明麒丢给他一个白眼,坐到凉榻旁边的椅子上。他坐得近了才看见,即使敞着衣服,李仲云脸上也是汗津津的。头发微乱,有些粘在脸上。一黑一白对比之下,只让黑的更黑,白的更白。李明麒心里不禁感到些别扭,恶声恶气的说,“你赶紧把衣服穿好了。”
“我还想打赤膊呢,”李仲云毫不在意,稍微把上衣拢了拢,“你要是个公主,我就会自觉正襟危坐的恭迎你。”
“那倒不必。”李明麒一如既往的不给面子。
李仲云早已经习惯:“这么热的天你过来有事?小心别中暑了,让贵妃担心。”
“那你还不把爷伺候好了?”李明麒颐指气使惯了,就算开玩笑也带着倨傲的脾气。
李仲云放下碗,起身从里屋的古董架上拿下来一个血红色的玉杯,用它盛着酸梅汤递到李明麒面前。
“这个杯子是太子送的,据说是什么凤血玉的材料,价值连城。用它给你盛汤解暑,够资格了吧?”李仲云颇有耐心的对他笑言。
“勉勉强强。”李明麒接过来一饮而尽,“我这次来是看看那只黄莺,我怕天太热它受不了。”
“黄莺不是金丝雀,没那么娇贵。而且它的伤早就好了,我怕再养下让它失了野性,几天前把它放了。”
“放了?”李明麒声音提高了八度,“谁准你放的?那是我的黄莺!”
李仲云看他牛脾气又上来了,加之天热心躁,没那个功夫跟他磨,于是挥挥手:“你可以去外头找找,运气好的话兴许能再逮到一只。”
“你这是什么态度?”李明麒伸手去拽他,结果李仲云刚好要躺下,他只拽到李仲云的衣领。也不知是用了多大的力气,只听“哧啦——”一声,少年大片的后背随着布料的剥落露出来。
“啊啊,这下好了,八殿下赔我的衣服吧……”李仲云无奈地扭头开玩笑,却发现李明麒眼睛瞪得极大,直盯盯看着他的后背。
“你……”李明麒满脸震惊。
“怎……”李仲云刚要问,脑袋里白光一闪,就明白了。他立刻转过身正面对着李明麒,“不至于吧,你没见过疤痕?”
“我是没见过这么大的,还是让人用剑伤的。”李明麒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谁弄的?”
如果对李明麒实话实说,那么会有两种结果。一是李明麒根本不信,二是李明麒会去向太子求证,然后对他的态度更加恶劣。
权衡着说实话不会给自己到来好处,李仲云厚着脸皮扯谎:“这是在战场上留下的。”
李明麒一怔:“战场?”
“不错。你应该早有耳闻我不在宫中的一段时间是随秦将军到北疆打仗吧?这伤,”李仲云挺了挺胸膛,豪气冲天的说,“就是我上战场杀敌时留下的勋章。”
“……七哥真是……”李明麒沉默了一下,抬头睨着李仲云,冷冷一笑,“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
“怎么会?”李仲云笑容一僵,心道不好。
果然听李明麒说道:“乌兹人上战场多用长矛重戟,少数用刀,但从没有用剑的。还有你那伤口颜色暗淡并不新鲜,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是陈年旧伤,而你离开皇宫不过是半年多前的事情。若是在那期间留下了这么深这么长的伤口,到现在应该刚刚脱痂才对。”
李仲云背后冒出冷汗。
“你不愿意告诉我事实,说明你觉得就算告诉我对你自己也没有好处。那么伤你的人肯定是我很重视很喜欢、且身份尊贵的人。”李明麒兀自推论着,然后挑起眼梢志在必得地说,“看来是太子哥哥。”
李仲云完败。
他怎么从未发现这小鬼智商这么高、城府这么深?现在自己已经糊弄不住他,只怕日后更不是他的对手……李仲云暗自庆幸这小鬼是太子党。
“他为何伤你?”李明麒趁对方发呆的片刻绕到他背后,手指扳住李仲云的后肩,问道。
不想如此炎热的天气里李明麒的手竟还是温凉的,李仲云一个激灵:“我自己是忘了,可能有些误会吧。”
“你又推搪我,看你这伤分明是夺命的势头,只不过到后来剑锋偏移由刺变削,才一直拉下来。”仔细观察着这道毁掉少年完整后背的伤疤,李明麒冷静的分析,他一字一顿道,“太子哥哥要杀你,莫非你当时想杀了他?”
李仲云真的开始觉得冷了,他摇摇头:“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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