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这事儿,既心疼弟弟,又怨恨自己不争气的重黎不知道深夜偷偷痛哭了好几回,他其实也想过一死了之,免得活在世上拖累兄弟,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连自己都走了,康回就真的变成一个人孤零零的了,连个真心挂念他的人都没有。
别看康回年纪小,机灵着呢,打零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必须找到能更快挣大钱的方法,穷则思变,康回瞒着哥哥,混在一众奴隶当中,偷偷出城去捡拾海贝壳,这种贝壳能够配合不同晶石的安置使用,发出强度不等的亮光,用以照明,由此极为珍贵,但是这种贝壳数量稀少,本来产于深海,光凭人力根本没办法获取,必须要等到一月一次的涨潮时才会被冲到岸上来,与此同时,各种深海的奇异生物也被混合着冲上岸,其中,有美味的食材,还有不小心卷入海流的凶悍捕食者,每当这时候,密密麻麻聚集在海岸边的人类们总是争分夺秒地翻找目标物,每耽误一秒钟,就错失一线生机,原因很简单,涨潮之后会将深海的鱼类带到岸上来,丰富的食物吸引了不少前来捡漏的人类奴隶,还会陆续吸引各种猎食人类的凶兽,它们或孤身一人单打独斗,或者三五成群发动进攻,总之一句话,闻风而来,不见血肉绝不撤离。
由此可见,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好做的,那些出城搏命的无主奴隶们,每次都死伤惨重,断手断脚还是其次,十个人中能回来七八个都算是好运的,风险这么大,但凡有点儿活路的平民百姓都不愿意去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生存的奴隶才会铤而走险,抛去一切去挣这份卖命钱。
听闻自己唯一的亲人竟然偷偷混在奴隶中出城去了,重黎急得不行,只顾着一个劲儿地掉眼泪,急火攻心之下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其实,对于布斯曼贝尔家族来说,重黎和康回的生死都不值得一提,不过榨干最后残余的一滴利用价值还是有必要的,正巧这时候,同为第九区贵族的阿如温查斯家族要给同辈的几位少爷举行婚礼,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联姻对象。
多好的机会呀!
重黎虽然体质不好,但模样绝对是一等一的漂亮,虽然因为体质虚弱的关系看上去病怏怏的,但也不影响他出色的外貌,再加上本身也有贵族血统,倒也和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门当户对,反正布斯曼贝尔家也不指望重黎嫁出去之后能给家族有什么帮衬,早点打发了更好,还能趁此机会侵占一份丰厚的聘礼,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
眼下康回不在城内,重黎昏迷不醒,想怎么摆布都行,白城子地处内陆,远离海边,步行去至少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抵达,往返之间,一个多月就耗去了,等到康回返还,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不怕这两兄弟再掀出什么风浪来。
趁着重黎意识不清,无力反抗之际,布斯曼贝尔家的大夫人,也就是重黎的伯母果断吩咐仆人将孕果碾磨成汁,强行给重黎灌了下去,要知道,阿如温查斯家跟布斯曼贝尔家同为9区的贵族,怎么也不会让家中的少爷娶一个不能生养的进门,不然还不知道其它家族的人会怎么编排呢。
重黎一个病秧子,怎么受得了这种折磨,孕果的酱汁灌下去之后,当即七窍流血,硬生生从昏迷中被疼醒了,全身筋挛,不住在地上翻腾打滚,哀嚎不已,惨叫声一夜未止,到后来已经是沙哑艰涩,既刺耳,又难听,直到最后天将亮时才渐渐没了声息。
天光大亮之时,眼睛一闭一睁之间,原来的重黎就烟消云散了,现在的这个是从异世界穿越而来的黎重,也是另一个截然不同重黎。
☆、第3章 未婚夫
前世今生,谁又能真正说得清楚呢?
既来之,则安之。即便内心再不愿意,黎重也不得不学着适应和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从今天起,这异世再没有黎重,有的,只是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少爷,重黎。
“重黎少爷,大夫人来看你了……”有仆人在外语调轻缓地平铺直述事实,说完就离开了,根本不给重黎拒绝的机会。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重黎可不会傻乎乎地认为这女人是好心前来探望自己的,八成是来探自己的口风,联姻一事,板上钉钉,恐怕不会再有回旋的余地,既然这样,哪怕是豁出去这张老脸,也必须给自己和康回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重黎深呼吸一口气,勉强打起精神来。
“怎么,想通了?终于不再要死要活的了吗?”话音刚落,门外大踏步走进一位体格壮硕的中年妇女,脑满肥肠的恶毒面相,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实在称不上好看。
“大伯母。”重黎眉眼低垂,虽未下床行礼,但还是规规矩矩地打了招呼。没办法,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寄人篱下,总得学会认清形势,胳膊拧不过大腿,面对强权,偶尔伏低做小一次也吃不了什么大亏。重黎从小就会看人眼色,颇为识趣,审时度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一套玩得炉火纯青,更难能可贵的是,重黎的每一次低头都不失风骨,他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也能将坚守的信念贯彻始终,所以每一次退让都不显狼狈,风度翩翩。
“重黎哥哥,我也来看你了……一个年约十四五岁的少女莲步轻摇,跟着迈进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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