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话,阿么一定能找人治好你的,乖,别说话了。”莺语背起他往金大夫的医馆去了,不管怎样,他都不能让霁儿离开的。
到了金大夫的医馆里先是他的徒弟瞧的,他的徒弟见小哥儿年纪小又受了那么重的内伤,要治好要花不少银子,再看看莺语的衣着,断定这个烫手的山芋,就以金大夫不在医馆的理由打发了他们两人。
医馆门前不断有马车停下,药童也不断引客人入内,金大夫肯定还在医馆的,“小哥你行行好,我做牛做马报答你,求你让我见见金大夫,救救我孩子........”一个劲的磕头,额门都磕破了,哭红了眼,却依然不能得到肯定的回应。
“都跟你说了金大夫不在,你求我也没用........”那人冷言冷语,被缠得不耐烦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仆人喊了出来赶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两位亲给我写评,高兴了一天,总算不是自己一个孤独的码字了,o(n_n)o哈哈~
☆、老乡
被赶出医馆的莺语失魂落魄的沿着街走,听着背篓里压抑着的低咳,心脏揪痛,看见涟月楼的金漆招牌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般抬脚走进去。
“老掌柜,求你救救我儿,他才五岁。”担心、忧虑还有求医不成的满腹委屈让他早已是泣不成声。
“你别急,我看看。”老掌柜看见背篓里的霁哥儿,惨白着一张小脸,眼皮紧闭,那日的神采已找不到踪影,再看看那布衣上乌黑的血迹,二话不说就让店小二去请大夫。
来人不是金大夫,是一个邋遢老头,手里还提着一壶米酒,满脸醉态。
“哎,老胡,给我来壶酒,这米酒口感不咋地,我记得你前年酿了好几坛桂花酒,分我一坛吧。”那老头摇摇空了的酒瓶。
“两坛桂花酿,一大盆熟牛肉。”老掌柜气定神闲,对这醉鬼的醉酒日常见怪不怪了。
“老胡,你今儿怎么了,平素可没这般大方。”
“你先听完,前提是你治好这个小孩儿。”
老头一个转身,跟没听见似的,“天快黑了,我该回去了,山大王该到家了。”
这老头儿是个奇怪的人,常年独自一人住在山上,一辈子不娶哥儿,下山买酒肉买盐巴都把白虎当坐骑,老掌柜和他相识,只因其他店家都不肯赊酒给他,只有老掌柜愿意,老掌柜当初也不是出于什么意图,他只是觉得奇人必有异相,异相必出奇人,就稍微多照顾他一下,没想到这个奇人真的有奇本事,自家孙哥儿的病访遍大江南北,主上甚至也帮忙找来神医,但是都束手无策,可是这个邋邋遢遢的醉汉不费功夫就治好了孙哥儿。
“你先看看再走,反正救一个孩子对你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的事,你不是想知道那薯条是谁发明的吗?”
“就是这个孩子。”
听到这里老头抬脚的动作似乎有点停顿,转身回来看背筐里的孩子,“我带走了,十天之后还你个活蹦乱跳的哥儿。”连酒壶也不要了,背起背篓就走人。
莺哥儿不愿,不是他以貌取人,实在是在这个老头身上他没能找到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可是老掌柜拦住了他,“孩子他阿么,我可以担保,他说到做到,你就耐性等等吧。”
霁月觉得自己的脸湿乎乎的黏糊糊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舔他似的,张眼的时候都被黏住,好不容易睁开眼睛就看见几条舌头在他脸上来来回回的舔,而那舌头的主人,是三只半大白虎,霁哥儿吓得大叫一声,吐出一口黑血之后猛咳。
三只比猫儿大上一倍的小白虎趴在他身上咧着小虎牙,霁哥儿一动不敢动,他是死了吗,或者又穿到什么奇怪的地方,为什么看不见阿么,也不见有人,只有老虎,霁哥儿快要吓破胆了,他可是从来没有和这些猫科动物那么近距离接触过,也不会驯兽,要怎么脱身?
约摸半个时辰之后进来一个遭老头,小白虎们才从霁哥儿身上跳下来,不再作威作福了。
“血都吐干净了?”老头儿也没有看他,自顾自的挑弄手里的草药,见霁哥儿没回答,拿了副针到床边,之间那细如牛毛的银针在一眨眼的功夫全落到他胸口的地方,然后胸腔火辣闷痛,伏在床边将涌上喉头的黑血尽数吐出来。
老头儿丢了一块布巾给他,擦干了嘴边的血迹,霁哥儿就忍不住问,“爷爷,这是哪?”
“上海。”老头儿漫不经心的说
“啊!!上海。”霁哥儿眼神有些闪烁,难道他又死了一回穿回去了?可是上海哪里会有野生白虎,难道这只是地名的巧合,直到听到了明珠塔,黄浦江这些字眼,他就确信这不是巧合。
可是老头儿的意图还不明,暂时还不能承认,“爷爷,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奶娃娃,你就别装了,在我面前你那点演技不够看,你死过一次才来到这里的吧。”老头儿目光笃定,“死前叫什么名字?”
“秦远非。”既然被看穿了也没必要再装下去了,真是的,他演技有那么差吗?“你怎么看出来的?”
“麦当劳和肯德基的薯条,那么明显的抄袭,瞎子都能看得出来。”言辞很是犀利,“以前经常带孙女去吃的。”后面这句却是带有无尽的思念和温情。
几天针灸下来淤血终于清干净了,剩下的只要喝药加上擦药酒就没多大问题了,只是霁哥儿每次看见那些黑乎乎的液汁就想跑,老是被老头儿按住掐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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