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还是多操心自己的事吧。”叶欧文语气认真起来,“你真的一辈子不打算回美国了?”
叶慎荣喝下一杯冷开水后,倦意已经全消,头脑在冷水的刺激下清醒了:“我在这里,过的挺好。”
他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在监狱里大彻大悟地反省了过去的所作所为,如果还不能让自己活得像样一点,那就真枉费老天爷留下他这条命,让他继续做人。
叶慎荣虽然并不觉得自己十恶不赦,不过杀人放火,贩卖非法药物和军火的勾当的确都做过,这在一个普通人眼里,已经能称之为是罪恶滔天的反派dà_boss了吧?
而且他做的最没人性的一件事,就是为了得到一个人的心而用尽各种手段控制那人,下药,囚禁,威胁,还杀了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他这人做事不太会绕弯子,连想得到爱人的方式都有些过于直接而激进了。
当然,结果他也得到了报应,进了监狱,被判刑六十年。他是美国公民,如果在中国,应该是要判死刑的。
在牢里的时候,他也还是忘不了那个男人,日日夜夜,无时不刻,睁眼闭眼,全是那男人的样子,就像刻在了视网膜上甩也甩不掉。
如此思念一个人,却又知道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那人的日子,他实在熬不下去了。
即便是从不屈服的他,到了这一刻,也只想快点结束自己糟糕的一生。
然而没有想到,他给自己留的最后一条路——一把陪伴了他多年的俄制左轮手枪——他把它偷偷带进监狱就是想到了用到它的可能,结果却在他含住枪口准备饮弹自尽的时候,放了哑炮。
他没死,不过被这残酷的现实逼疯了。
他的家族背景雄厚,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四国的混血儿,两边都有深厚的底子。
他的父亲用了些手段把他从牢里弄了出来,他的母亲也摆平了国内申诉的可能。不过,他虽然获得了自由,却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生活不能自理,连父母兄弟都认不得。
在接受了几年的心理治疗后,他才恢复正常。
清醒过来的第一刻,想着的竟还是那男人,他觉得这辈子可能真的无药可救了。
他的母亲是个强悍而隐忍的女人,记忆里从来没有见她哭过。但那时候,母亲却在他面前显得异常无助,捧着他的双手,眼泪虽没有流出来,眼眶却是红肿的,一直劝到嗓子哑了,最后只能沉默地望着他。
他以前是母亲眼中优秀的好儿子,现在,母亲却终于发现他这个绵羊一般的儿子其实是头狼,还是最坏最狠最阴的白眼狼,做尽了坏事,让他的父母失望透顶。
他的父亲在美洲的金融界有“教父”之称,做事相当狠绝,得知儿子喜欢男人又不知悔改以后,毫不留情地把他赶出了家门,和他断绝父子关系,要他这辈子都不准回美国。
叶慎荣没有怨也没有恨,他找不到可以仇恨的对象,这些都是他自作自受,他不会逃避责任,既然敢做就敢担负起后果。
就当是他用错误的方式去爱一个根本得不到的男人的报应,他认命。
流浪了一段时间,他又来到中国,在国内辗转了一周,最后还是定居在了z市,这个让他的人生大起大落,十几年的血汗都付诸东流的城市。
他不讨厌这里,反而还是喜欢的。
现在,他在一家并不怎么起眼的娱乐公司当经纪人助理。说是助理,更贴切的名词应该是“打杂的”加“跑腿的”。
他是个有案底的人,像他这种人,重回社会以后,别人看他势必带着有色眼镜,在公司里自然也交不到什么真正的朋友,别人忌惮他,也瞧不起他。
不过,他也习惯了独来独往,并不在意那些人的目光。
“小叶,你一会下了班,应该没啥事吧?”同事王城笑眯眯的看他。
王城只要一这样笑,就说明有事。
叶慎荣抬眼看了一会同事,笑了笑:“哦,没事。我一个人打光棍,没有女朋友要应付,也不和家人住,下了班,挺空闲的。”
“就是嘛!我就看你有空呢。”王城拍拍他肩膀,递出个大信封,“你看,我晚上还得应付暴躁的女友,她脾气坏,去晚了非把我耳朵割下来不可。所以,去天娱的事——”
叶慎荣接过信封,爽快地对同事道:“行,我帮你送去吧。”
“啊,那谢谢啦!下回请你吃饭!”
虽然每次都是这么说,不过饭局是越积越多,却从来没吃到嘴里过。
叶慎荣也不去多想自己又被差遣当跑腿的事,赶快做完手头上的事,到了点收拾好东西,赶紧夹着信封出了公司。
晚上还有兼职要做,他可没时间磨蹭。
在同事眼里,他现在就是个沉默寡言,脾气很好,谁都可以差遣使唤的老好人,不管要他做什么事,他都不会计较。有人觉得他这样的,就是外强中干,个头高,面相有几分凶悍,其实是个软骨头。
z市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地域面积广,从他们公司到天娱又要横跨整个市中心。叶慎荣以前出门都不用自己两条腿走路,现在自然没有专用司机伺候他了,加上收入又少,只能维持个温饱的水平,自然不会去打车。
结果是坐了一小时的地铁,外加换乘了四趟公交才来到天娱。
那时候,都已经过了饭点。
饿着肚子看看表,没有时间吃饭了,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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