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音未落,侍卫们便带着主仆二人过来了。李徽定睛一看,却是浑身雨水的一老一幼。
那少年郎大概与他一般年纪,生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浑身气度豁达,一望便知是教养出众的世家子弟;老人约莫是他的仆从或是部曲,身量魁梧,神情恭顺,举止很是有礼。
生长在郧乡县那等偏僻的封地中,李徽很少见到这种传闻中的世家子弟,便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越是瞧着,便越觉得此人仪态优雅,纵是满身润湿、乌发贴面,也丝毫不见狼狈之意,望之便令人不禁生出结交之心。
而那少年亦是十分坦然,众目睽睽之下毫不动容,不卑不亢地微笑着朝着他们行礼:“某琅琊王子献,见过大王。区区白身,本不该进入馆驿,但冒雨行路,实在寻不着安歇之地,只得冒昧相扰了。”
☆、第四章 王氏郎君
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世家少年郎,一个是年老体衰的仆从,便是再如何心怀不轨,也绝不可能折腾出什么事体来。而且,这位少年自称出身琅琊王氏,乃是顶级的侨姓门阀士族,自然须得给些颜面。于是,李泰有些漫不经心地微微颔首,轻轻敲了敲步舆,便由部曲抬着进入了正房。
王子献再度朝着他的背影行礼致谢,回首又与阎氏和李徽见礼。阎氏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笑道:“果然不愧是琅琊王氏子弟,真是气度不俗。瞧着你年纪尚幼,怎么只带着一名老仆,便贸然翻越秦岭?这种荒山野岭可是危险得很,万万不可小觑才是。”
王子献含笑接道:“多谢王妃殿下关心。某如今正在游学途中,已经习惯风餐露宿。若不是遇上这场大雨,中途被困在了驿道上,兴许这会儿早便已经越过秦岭,到达商州了。某家这位老仆曾是名勇猛的部曲,若遇上野兽虽不能与之搏斗,御马带着某奔逃却是无碍的。”
闻言,李徽禁不住又端详着他,心中感慨万分:小小年纪便外出游学,不畏艰险跋山涉水,见识想来比他这个虚度光阴之人广博许多。两相对比,他可真是惭愧之极,算是白活一世了。不得不感叹,人与人之间的境遇,可真是天差地别。
王子献仿佛察觉了他的目光,一双犹如点漆似的乌眸轻轻一动,向着他浅浅一笑。李徽亦勾起嘴角:“正好,瞧着王郎君与我年纪相近,若是有空闲,不妨与我说一说游学的经历?”他如今对各种各样的事物均觉得好奇,连捉驿说的乡野逸闻都能听得津津有味,王子献恰巧“送上门”来,自然不可能轻易放过。
“自然无妨。”王子献微微一怔,随即笑着答应了。他身边的老仆嗫喏着似是要说什么,他却不着痕迹地摇了摇首。李徽这才注意到二人尚未洗浴更衣,于是歉然道:“是我鲁莽了,王郎君且去更衣罢,免得如我一般,不慎染上了风寒。”
此时,阎氏已命仆婢给王家主仆匀出一间厢房,正好与李徽入住的厢房相邻。见幼子难得露出几分笑意,她不禁笑道:“你难得遇上年纪相近,出身又不错的小郎君。能在馆驿中相逢亦是难得的缘分,若是你们投契,不妨一起用夕食,夜里亦可抵足同眠。”
从前在郧乡县这种乡野之地,哪有什么世家大族子弟?等闲末等氏族旁支,也入不得他们的眼。李徽微微颔首:“夕食可一起用,抵足同眠便罢了。”彼此间不过是陌生人,他可做不出那般豪爽的事来。以他的脾性,若非相交相知多年的好友,绝无可能分享自己的床榻。
阎氏摇了摇首,嗔道:“如此自恃身份,如何能交得上朋友?也罢,要怨也只能怨你阿爷平素便不懂这些。你耳濡目染,又如何能学得会人情往来?待你回到长安,可得让大郎(李欣)好生教一教你。”
李徽自然明白,在她眼里,他仍是那个不通世事的少年郎,而不是多年之后独居封地的新安郡王。她大概觉得,他不过是无人教导,性情才显得有些内敛甚至于孤僻。然而,其实他如今的真实年岁已是二十有余,当然并非一无所知之人。只不过,到底不习惯与人亲近罢了。任谁碰触了他的东西,心里总是万分不喜,更别提与陌生人如此亲密了。
母子二人并未再多说,便各自回了房中歇息。李徽风寒尚未痊愈,只自己用热水擦了擦身,便斜倚在榻上看起书来。不多时,侍婢便禀报说王郎君来了。他微笑着放下书卷坐起来,就见披散着乌黑长发的王子献缓步而入。
如此形容可谓仪态不端,原本不该见客,但王子献却神态自若,仿佛再寻常不过。奇异的是,李徽也并不觉得他此举有何不妥之处,反倒认为他披着一头鸦发显得越发稚嫩了些:“王郎君,坐。”
“大王在看什么书?”王子献随口问,眉眼弯弯,笑容雅致。
“不过是些市井传奇罢了,正经的十三经,怎么也不想拿出来读。”李徽回道,随手将书轴卷了起来,“王郎君既是琅琊王氏,可是沂州人?”琅琊王氏乃侨姓豪门,昔年南渡之后成就王谢威名,后来北归故乡反倒是沉寂了许多,竟未能列入名满天下的五姓七家之中。不过,即使出仕之辈与东晋时不可同日而语,如今的琅琊王氏在世族中依旧是一等一的顶级门阀。
“琅琊王氏房头众多,先祖北归时落户商州,故而我不过是商州房旁支罢了。”
“原来如此,那此番可是游学归家?说来,你已经走过了哪些地方?所见所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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