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晚便知他必定又是因为沈呆子而叹气,撇了撇嘴,道:“谁要你喜欢那呆子,他喜欢女人,你再喜欢他,他又不可能忽然转性喜欢男人,你偏要给自己找苦恼。”琴晚的眼珠子转啊转,“要我说,你不若考虑考虑周大哥,我虽才见他一回,但他为人真诚豪气,知情知趣,又是喜欢男人的,比那呆子好哪里去了,你干脆踹了那呆子,喜欢周大哥算了。”
临清脸红道:“你就爱说胡话,一个人怎能说喜欢就喜欢,再说我和周大哥只是朋友,他那样好,我配不上,他也不会看上我。”
“你怎知他看不上你?我看他对你热情得很,你要是害羞,我替你问问。”
“你莫乱说,他对谁都是这样热情的,你不许去问,叫人看笑话。”
琴晚哼哼,“我反正劝过你,你爱听不听。”
认识琴晚这样久,临清知道他是嘴上狠心里软,会这样说都是因为关心自己。他拉拉琴晚的手,讨好道:“我知道你担心我,谢谢。”
琴晚剜他一眼,恨铁不成钢道:“没出息。”
临清笑眯眯地挽着他的手,两人亲密无间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临清为沈絮做的衣服终于完工了,湖绿细布裁成了春衫,飘逸雅致,衣袖边用打点绣绣了一圈深绿,迎风而立时,仿若萦绕着一圈兰草。
临清的绣功并不好,手都扎破好多次,最后无奈还是请琴晚替自己绣的。其他接合处倒都他自己绣的,只不过不能细看,细看便会看到针脚歪歪扭扭,像一圈难看的蜈蚣。
他将衣服拿给沈絮时,还有些不好意思,怕沈絮会嫌他做得不好,但沈絮很欢喜这件衣服,样式不同于衣铺的成衣不说,临清还给他做了一个内袋,好让他平素可以放些碎银子。内衬里细细绣了个“沈”字,足以看出临清有多用心。
沈絮当即就穿上让临清看,临清看着自己做的衣服穿在沈絮身上,心里涌起一股奇异的感受。
临清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衣袖,“很合身。”
“谢谢。”沈絮微笑道,“辛苦你了。”
临清脸红道:“这下总不说我偏心了。”
沈絮看着他微垂的眼眸,心生感慨。这身衣服的质地远好过临清给自己做的那套,之前说要添置衣裳,也是为了让他不失体面,家里的脏活累活临清一人包揽,很少诉苦。沈絮从前做少爷时,享受惯了下人的伺候,但如今他也明白,他不再是沈府的少爷,而只是一个家道中落的普通百姓,和临清在地位上不再有上下之分。
但临清却始终将当做少爷一样伺候着,沈絮心里并不好受。
那些琐屑家务,沈絮本身是不愿沾手的,起先临清做了,他还不觉得有什么,只是相处了一段时日下来,他慢慢接受了自己沦为平民的现实,再看临清任劳任怨,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儿了。
光是买衣服,临清都把好的留给他,自己却能省则省。两人这样的相处方式,总让他于心不忍。
临清没亏他没欠他,实在没有必要对他这样好。
沈絮不由道:“我已经不是沈少爷了,穿粗布就好。”
临清看了他一眼,没有答话。
沈絮轻轻叹了一口气,道:“我要去王子骞家里一趟,上回同他提过举荐的事,他昨日放学后约我今日过去相谈。”
临清点头,觉得沈絮教了快两个月的书,总算有点夫子的样子了。
“你去罢,路上小心,早些回来。”
王潸然做了午饭请沈絮过来吃,王子骞拉着沈絮的手,热情地拖着他坐下,“夫子你尝尝我姐姐做的梅干肉,可好吃了!”
王潸然笑道:“粗茶淡饭罢了,夫子不嫌弃就好。”
沈絮道:“叨扰了。”
王子骞道:“夫子你怎么没带哥哥过来?”
沈絮拍拍王子骞的头,佯怒道:“就想着玩。你不老实,叫我过来商量举荐的事,我便没带他一起。”
王子骞吐吐舌头,“我哪里不老实了,我叫夫子来本就是想说乡试之事,顺便吃个饭罢了。”
王潸然笑道:“好了好了,想请夫子来吃饭,就该和夫子说清楚,还敢同夫子顶嘴。”
“姐姐你怎也向着夫子?”
“我只向着有理之人。”
沈絮在学堂对一众学生很是亲近,再加上临清时不时过来和学生玩耍,一帮小孩对两人皆不畏惧,反而亲近得很,以是王子骞才敢同沈絮玩笑。
王潸然道:“夫子举筷吧,别光顾着说话,忘了吃菜了。”
沈絮点头,三人围着木桌开始吃午饭。
王子骞与沈絮不时讨论《礼记》中的句子,一顿饭倒也吃得愉快,不过让沈絮意外的是,身为女子的王潸然偶尔也能插上几句话,且见解独到,不由愈发让沈絮刮目相看。
吃过饭,王子骞本来笑容开朗的脸上突然浮上几丝严肃,他沉声道:“夫子,我决定了,我想参加乡试。”
沈絮点头,“你决定了,我便找乡长替你写举荐信,过几日就送去镇里,让县老爷过目。”
正在泡茶的王潸然不免惊异道:“子骞,你真想好了?”
关于乡试的事,自那日沈絮离开后,王子骞没有再同姐姐商量过,一个人想了二十来日,终于下定决心,决定参加科举。
王子骞点头道:“姐姐为我辛苦多年,我想回报姐姐。况且夫子说我有能力及第,我也想看看自己到底几斤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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