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出去走走,你们不必跟着了。”
“这……还是让小武跟着您吧。”万一又遇上欺负他家少爷的坏人,起码有个人挡着点。
“不必,无用之人跟着也是累赘!”殷旭绕过他直接走了,而在他们身后,武胜就像焉了的茄子,一脸颓废。
他也知道自己除了会干活其他什么都不会,在这个偏僻的山庄里也没人教,以前也没人想过要他学点什么。
武胜咬着嘴唇,深思了会儿,大声问:“吴伯,明儿您能跟少爷提一提,请个教头来么?”
“对啊,老头我怎么没想到呢?如果你会点武功,就能保护好少爷了,上次也不会让少爷受那么重的伤了。”
老管家越想越觉得这个提议好,他摸着胸口放着的银票,感慨道:“这还没捂热呢,就得花出去了。”
☆、006 这个世界太单调了
殷旭可不知道自己随口的一句话会给他的小厮带来多大的改变,他正漫无目的地走在田间的小道上,手里把玩着那把粗糙的弓箭。
看得出来前主也是想过要变强的,否则卧房里也不可能收藏着刀剑之类的兵器,可惜他自认为自己是废柴一根,根本没付诸行动。
殷旭暗暗可惜,若是上辈子让自己遇到这个霍天,说不定还能收为内门弟子,好好培养一下。
要知道玄阴之体可是极为难得的,是最佳的炉鼎,当然,他从来不用炉鼎。
路上偶尔有晚归的佃农经过,看到殷旭时表情和陈家父子如出一辙,愣了半天,然后跟见鬼似一溜烟地跑了。
殷旭摸了摸自己的脸,腹诽:没道理啊,他天天照镜子,对这张脸还是很了解的,即使没有俊美到倾国倾城,但也不至于丑到惨绝人寰吧?
“一群俗人!哼!”魔尊大人不屑与凡人为伍,拐了个弯,往落雁山的方向走去。
醒来一个月,这还是他第一次走出山庄的大门,只能凭借原主的记忆找到自己常去的一处山坡。
刚下过一场雪,地面上泥泞不堪,殷旭才走了一段,一双鞋就完全看不出原色了。
记忆中,这双鞋还是去年本家送来的,因为上面绣着他的生肖虎,所以原主喜欢的很,大夏天都舍不得收起来,只是他瘦了之后脚面也薄了,穿着有些松。
殷旭之前只顾着锻炼和学习,对穿着也没上心,现在盯着沾满泥土的旧鞋,说不出的嫌弃。
视线上移,他发现今天穿的裤子有些短了,堪堪盖到小腿下方,裤脚甚至磨出了毛边,如果他没记错,这条裤子他一个月内穿了五次不止。
这一个月来,他的体重可是天天在变的,也不知道那老头花了多大的精力才把这条裤子按照他的体型改了又改。
魔尊大人眼角一抽,真想把原主的魂魄捡回来炼一炼,就这样的日子,他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还能把自己吃成那副死样子!
魔尊大人开始盘算着怎么让日子过的更滋润一些,总不能让他老人家总捡旧衣服穿,他的脸面何在?
虽然有个随时能上门打秋风的陈县令,但光靠他一个显然是不够的。
他前世毕生都在修炼,有了实力自然不愁这些身外之物,底下多的是人将最好的东西奉上来,这也导致了他对宿务一窍不通。
即使没人给他送,他还可以自己去抢,丹药没了,抢!法宝不够好,抢!功法不够高,抢!
感情他上辈子一直在做无本买卖,也难怪连老天都看不过眼,九道雷劫轰的他差点魂飞魄散。
不过想来想去,他似乎只会抢,以前抢丹药抢功法抢法宝,现在只能抢银子抢位子了。
他可没忘记还有个霍家,听说霍家是除了皇室之外最兴盛的家族,朝廷每年赏下的金银财宝都不知道有多少,想必应该很有钱。
而且,据说霍元帅掌握着大梁三分之二的军队,那一定很有权。
一个有钱又有权的家族,一个和他流着同宗血脉的家族,他没道理舍近求远啊。
魔尊大人眼底闪烁着精光,沉思着怎么才能光明正大的把霍家的一切都抢过来,霍家此时在他眼中,简直就跟龙族的祖坟一样,散发着无限的魅力。
看来他得找个理由让霍家把自己接回去,否则他连霍家人都不认识,根本无从下手。
从此刻起,魔尊大人又有了新的人生目标,刚才的那点烦躁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而且他也要找个机会看看霍家祖传的功法到底有多了得,竟然连玄阴之体都修练不了,就算真的不能修炼,他记着的功法千千万万,总有一种适合练体的。
回过神来,殷旭发现自己越走越偏,已经上了落雁山,四周是光秃秃的树木,阴风阵阵。
他现在是凡人之躯,会冷会饿,要吃喝拉撒,可经不起折腾,所以第一时间就转身往回走。
山上的积雪还没融化,踩在脚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殷旭低头走路,忽然一道影子从眼底掠过,他下意识地飞出匕首,厉喝一声:“谁?”
大步追上去,殷旭在一棵大树后看到自己的匕首刺中了一只野兔,瘦骨伶仃的兔子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动弹了。
殷旭提着兔子耳朵拎起来看了几眼,自言自语道:“真是兔子?不是兔子精?”
他拔出匕首,不死心地剖开了兔子的肚子,并没有发现妖兽该有的内丹,于是失望的摇摇头,怎么都觉得这个世界太单调了!
天天人对人,烦!
他还是比较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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