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被发现了没什么,庄诚的异状被发现了的话……
就因为这个,凌青云随时随地都会注意四周的情况,也会看看天上有什么异状,对于如今的他来说,想要提前发现异状还是很容易的,然后,他就发现,根本没有直升飞机从上空乃至四周飞过。
功德超过一千以后,凌青云就觉得自己对身体的掌控力好了很多,五感也更加敏锐,之前因为见到庄诚的惊喜和不可置信让他忽略了这一点,现在跟庄诚站在一块儿杀丧尸,倒是全都感觉出来了。
自己的反应速度变快,就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很慢,好像全在掌握之中。凌青云相信,他现在再遇到变异丧尸,也就是被小狗归类为二级丧尸的丧尸,肯定不会像之前一样觉得不好对付了,即使如今他没有枪。
狼牙棒这样的东西,用来砸人脑袋真的很好用,可是相比之下,还是枪更好用,在这样空旷的地方要是有把好一点的枪和子弹……凌青云相信,用一天时间杀了这里所有的丧尸肯定没问题——那可是上千的功德!
可是现在,他有枪却没有子弹,所以也只能一个个慢慢杀还要选择近战了,不过即使如此,有庄诚在一边,他就觉得挺高兴的。
这天傍晚,凌青云再次被一群丧尸包圆庄诚又帮他赶走了丧尸以后,他不再继续,而是回了自己的越野车里拿东西吃。
庄诚自然是跟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庄诚并不进入越野车里面,这次他就又是坐在车顶上的。
凌青云吃了东西,然后看了看自己的储备,他虽然准备了食物,可到底准备的不多,恐怕再在这里留上两天,就要想办法到别的地方去找食物了。
如今庄诚很厉害,基本上不用怕有丧尸会伤害他,自己也有空间可以躲避……凌青云知道,现如今,也许城市更适合他和庄诚生活,他们可以在那里与丧尸为伍,一起杀丧尸攒功德,多好的办法?
等杀完了这里的丧尸,就带着庄诚去s市中心吧!凌青云想了想了,最终做了决定。
大口吃着手里的食物,时不时看一眼车顶上的庄诚,凌青云觉得庄诚的衣服实在是太脏了,原本爱干净的庄诚,应该是不会愿意穿这样的衣服的,可是如今的庄诚,应该不会愿意他帮他换衣服吧?凌青云琢磨着自己以后遇到服装店要不要弄身衣服给庄诚穿,还有手套也是好东西,戴上手套他就不用那么害怕庄诚的爪子了!最后是摩托车头盔,还能遮住庄诚的牙!
这么想着,凌青云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可以把庄诚打扮成一个把自己全身上下都防护好的外出找食物做任务的人类,不过真要带他去安全区,恐怕庄诚是会忍不住要吃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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