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大家先碰一个。”
钟哲举起盛满啤酒的杯子,围坐在一桌的钟林,阿虎,小楠也都跟着举起杯子,四只杯子碰在一起。
“这几天,你们都辛苦了。来,多吃点。”他微笑着招呼他们吃菜。
他的话并非是客套,这几天,他们几个确实是很辛苦。早上九点多就起来摆摊,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收摊。
一天十二个小时,这样的大热天,就算是躲在太阳伞底下,他又特意买了几部风扇吹着,也是很难忍受的。
也幸好阿虎和小楠都是在农村长大,从小就要帮家里干活,比较吃苦耐劳,不然的话,肯定坚持不下去。
他们两兄妹一人看一个摊,让他的收益多了近两倍。他自然也不会吝啬,给他们买零食饮料,晚上有时间,就请他们吃宵夜。
至于摆摊七天来,一共挣了多少钱。连他自己当初都意料不到。
除了第一天外,其余六天每天的收入都在一千以上。特别是第三天,因为是周日,收入更是达到三千。负责送瓜的钟哲都累得脚抽筋了。
可惜,这样好日子也就那么几天,到了第五天的时候,开始出现竞争者了,多了两摊卖瓜的。那天,他的收入登时缩水了四分之一。到了第六天,又多了两家……
今天,他的收入只有六百多块。
在这七天里,刨去所有开支,他手头上有一万多块。
虽然有点惋惜,但他心里早有准备,像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生意,想独占是不可能的。能挣这么多,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一开始,他的最高目标是在暑假这两个月里,挣五千块。这已经不少了,毕竟这是在两千年,工人的工资普遍不超过一千。
结果,只用了七天,就赚到了两个五千块。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低估了重生的优势。对于能够先知先觉的他来说,这里处处是商机,就看他能不能把握住了。
“以后卖西瓜的利润会越来越少,得想想别的赚钱的路子了。”他心里琢磨开了。
一天六百不算少,可是以后加入竞争的人会越来越多,收入肯定会再度减少。这活又那么辛苦,不太划算。
钟林他们见他在沉思,也没有打扰他,三人在那里聊天。
“……心里的他,快归来吧……”
就在钟哲思索的时候,一阵熟悉的歌声传了过来。是陈慧娴的歌,很久没听过了。
他转头望过去,不远处有一个移动式卡拉ok的摊位,好多人围在那里,一个女孩拿着麦正在唱歌。
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张依敏的摊位。
这种摆在路边的唱歌摊位,当年他第一次见的时候,觉得挺新奇。堪称露天ktv,当年一般都称为卡啦ok。唱一首歌两块钱,以当时的物价来说,并不便宜。
不过,再过几年,就见不到这种摊位了。
张依敏比他小一岁,刚上完高二。她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就给家里帮忙挣钱。像这个卡啦ok的摊位,就一直由她负责。只要天气允许,每天晚上她都会出来摆摊。
在这方面,她比他强多了,他一直到上了大学后,为了新买手机才第一次出来摆摊挣钱。
说实话,当年他对她的印象很差。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跟一个中年男人因为买东西起了争执,对骂起来。她骂得非常难听,把那个男人气得爆跳如雷,忍不住动手了。
她那时也就十六七岁,面对高她一头的男人,居然一点也不怕,抄起一张小木凳就拍过去。
那一刻她表现出来的凶悍,让他永生难忘。
接着,她几个哥哥赶到,对着那个男人拳打脚踢,差点闹出人命。
当时,他把这个女孩归为小太妹一类,敬而远之。
直到几年后,他们成为了朋友,他才知道,原来当时那个中年男人借着买衣服,对她动手动脚,她才会骂得那样难听。这样的话,那个中年男人倒是活该挨揍。
…………
旁边的阿虎见钟哲一直盯着唱歌的摊位那边看,问他,“哲哥,你认不认识那个穿黄色衣服的那个男的?”
“黄色衣服?”
钟哲扫了一眼,只有一个穿黄衣服的,因为隔着不远,又有路灯照着,能看清长相,回忆了一下,没什么印象,摇摇头说,“不认识。”
阿虎说,“听我妈说,他爸就是市场的老板。而且,他是咱们的老乡,家住在镇上。”
钟哲有点意外,倒没太在意。
能承包这么大一个市场,黄衣服的年轻人家里肯定很有能量,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他却没有去结交的想法。
他们老家那边,到珠三角这边来做生意的非常多,毫不夸张地说,整个镇,起码有七成的年轻人都走了。
要是到乡下去,更是一个年轻人都看不到,只有老人和孩子。
而绝大部分人,都是出来做些生意,挣大钱的也有,不值得奇怪。
也正是因为出来做生意的老乡太多了,想要借着老乡的名义让对方照顾一二,搁十年前还行得通。现在嘛,自然是不可能了。老乡这么多,哪照顾得过来?
这时,原先唱歌的女孩唱完了,就见那个黄衣服的年轻人拿起麦,前奏刚响起,钟哲就听出这是《喜欢你》,用普通话说,就是《黑凤梨》。
那个年轻人一开口,钟哲就恨不得捂上耳朵,那鬼哭狼嚎的,完全不在调上,简直就是噪音。
原本围在电视前的几个年轻人显然也受不了这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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