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了?”
赫连氏唯唯诺诺地应了。
拓跋克冷哼一声,挥挥手叫所有人都出去,走到床边不满地看了拓跋焘一眼:“女色误人,我说过多少遍?还好没被迷得神魂颠倒,不曾将自己心脉位置与常人相反的事情给说出去,否则狼兵找到的就是一具尸体。”
拓跋焘缓缓睁开眼睛,抬手按了下胸口的伤,面无表情地望向床顶的帷帐:“祖父,尔虞我诈一辈子,太累了。”
“大齐唯一的异姓王不是那么好当的。拓跋家的人,没有混吃等死当纨绔的命。”
拓跋克神色冷硬:“三个月的时间,你要至少恢复到能上马的程度,我能替你保住副帅的位置。你差点死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是耻辱。而耻辱只有用敌人的鲜血才能洗刷。”
小红……
拓跋焘闭眼,随即道:“我会亲手杀了她。”
“我记得常大夫以前曾配过一种伤药,药性极其猛烈。”再睁开眼睛时,他的眼中满是冷意:“不必三月,一个月我就能恢复。祖父,替我拿到主帅的位子。”
初六尚且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沈香亭的人化整为零,一部分转换身份留在中京,一部分通过其他路径分散到大齐各处,而他则带着于明秘密穿过楚齐边境,时隔多年,才又一次踏上了大楚的土地。
杀拓跋焘时,初六心情受到些震动,以至于忘了补刀。走出一段路他才想起这件事来,但后有追兵不能回头,而且他下手心中有数,那一刀肯定能够送拓跋焘到阎王殿里去报到。
先前初九的情报也指出了这一点,两相对照,可以确定北齐要对大楚出兵。
拓跋焘一死,北齐方面肯定会开始警戒,说不定还会对出兵大楚的计划做出某些调整。但战术有变化,大的战略方向却不会变。这一次北齐一反常态,选择在春耕时进军,就是打算比拼国力,生生拖死大楚。
损失一年收成,对北齐来说还能熬过去,对大楚却是灭顶之灾。
因为司马康定下的一系列政策,西原的流民消耗了大量的粮食,国库如今空得能够跑马。西原这个脓疮被挖了出来,大楚可算是伤筋动骨,不过病症已除,哪怕再过个一年半载,等新粮入库,大楚就会重新焕发生机。然而战火一起,西原必定又是大乱,一旦饿殍遍地、尸横遍野,乞活军或许就会借机死灰复燃。内忧外患,大楚说不定真有灭国之祸。
大楚朝堂乌烟瘴气,可堪一用的兵马唯有白耳军、龙骧骑、木家军和云阳军。初六绕过京城,打算直接前往天水,再从天水飞鸽传书到云阳。
尽管进入大楚境内,这一路却也未必安全。在北齐时步步惊心,女子更能降低旁人的戒心。长年累月,初六的身上就不由带了些脂粉气,男子装扮反而更加引人注目。无奈之下,他只好与于明扮作一对青年夫妻。
好不容易到达天水,他微微松了口气。
从马车上跳下来,初六环视四周,在墙角旮旯寻找密卫接头的标记。于明倒是没心没肺的,看见包子铺,打算去买些吃的垫垫肚子。而初六独自站在街头,只觉得身上一直以来的厚厚盔甲都卸了下来,仿佛一直在水中沉浮挣扎,如今才终于回到岸上。
熟悉的景物,熟悉的风俗,熟悉的乡音……
初六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旁边有三四个街头混混,打头的那个见到他顿时眼睛一亮,晃晃悠悠地围了上来,堵住他的路色迷迷道:“小娘子,你要到哪里去呀?若是有空,不如陪哥哥我喝杯水酒吧。”
初六:…………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还有一群熟悉的流氓。
☆、第114章 好人
人.皮面具质感与真人皮肤相似, 只是见不到毛孔, 而且制作麻烦,过段时间就要换一张,不能长期佩戴, 容易被有心人看出异常之处。所以为了接近拓跋焘,初六假扮小红时不曾佩戴人.皮面具, 而是选择用脂粉眉笔等简单修饰。由于匆忙离开中京, 他没来得及准备可用的面具,因而此时此刻, 也依旧是小红的样貌形容。
这些青皮无赖混迹花街柳巷,也颇见过几个不错的女人, 却少有像初六这般鲜嫩可人的。看这美貌少女独自一人,几个混混色心一起, 就围了上去动手动脚。初六挑眉, 一言不发地扫了他们一眼,冷冷地勾起唇角:“这里不好说, 咱们去那边?”
混混色迷心窍,压根没看出眼前的少女没安好心,嘿嘿一笑, 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初六进了没几个人的小巷。为首的那个伸出咸猪爪, 迫不及待地就想去摸初六的脸。初六抬手, 三根手指搭在他腕上轻轻一转, 只听咔吧一声, 对方的手就折了。他随即一脚踹出, 飞出去的那人正好压在扭头想跑的另一个混混身上。冰冷的视线扫过剩下三人,初六眯眼:“知道我是谁吗?”
空气里却浮动着恐惧的情绪,牢牢地攥住了每一个倒霉混混的呼吸。他们战战兢兢地打了个哆嗦,然后整齐划一地猛力摇头。
看来不是什么人故意派来探底的,但他一到天水就有人来找麻烦,还是多少有些可疑……
初六沉沉地哼了一声,开口道:“都跪好了,我有空,正好陪你们好好玩一玩。”
于是唐七收到消息,赶到现场的时候,五个鼻青脸肿、涕泗横流地混混正跪成一排,自己一下一下狠命地抽自己巴掌。初六抱胸靠在墙上,听到动静,转头凉凉地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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