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头头是道,心中已有六分臣服,不由说道:“我大楚有林哥这等英豪,北齐鞑子打不到天水来。”
“五年。”
林可却转头看向他,肃然说道:“五年之内,大楚与北齐之间必有一战。到那时,便是我云阳战兵保家卫国、扬名立万之时。”
说完,她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来。李飞定睛看去,发现那正是自己的卖身契,一愣之下正想说什么,便听到嘶拉一声,林可竟将文书撕成了碎片。
“林某身边,只留兄弟,不留奴仆。”林可道:“大丈夫不能九鼎食,那便九鼎烹。李飞,你若不愿大可就此离去,你若愿意随我左右,那便跟我一同去云阳,随我一道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第56章 美貌
林可撕掉卖身契震慑人心,随即先是展示实力,后是展现远景,等到回城路上,李飞已对林可五体投地,乃至有了效死之心。
但这对林可来说,只是开始。两日转瞬即过,三百丁壮招收齐了,林可叫密卫十一代她行使职务,自己却跟李飞一起混在兵士之中,穿着粗布麻衣,随身只带一柄短刀,看上去与普通纤夫无异。
这些人的家眷财物都已先行随船运往云阳,林可有心锻炼这支新军,因而事先下令,叫所有人步行前往云阳,全当一次远程拉练。
“林可”的名字在军中暂时没有多少威信,路途遥远,众人私下里不由抱怨连连。
“唉,坐船不行吗?”三子把绑腿一圈圈解下来,揉了揉长满老茧的脚丫子,不满地说道:“这姓林的小子就是花巧多,他娘的走个路还要列队,什么左右前后的,反正老子是分不清,也不想分!”
“一盘散沙顶什么用,练队列是为了能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自然是有好处的。”
林可在旁笑骂道:“三子,你自个笨还说别人,今天又出了多少错?凭白丢了我这队率的脸面!明天我盯着你,你可不许再扯咱们一队的后腿了。”
她化名“柯林”混在队中,因为在陶然居出过风头,身手好又识得字,被选进一队成了个小官。他们这三百人被分成七个小队,其余小队均是五十人左右,唯有一队只有十余人,皆为军中精英,将来用以充当林可的亲卫,队中不设什长,只有她一个队率。
李飞将林可一拳打翻他的事迹反复宣传,因此林可年纪虽小,其他人对她却都挺服气。
三子被她骂了一句,不仅不恼,反而凑上来高兴道:“我就知道林哥不会看着我挨罚不管的,你可得好好教教我,这些东西,我是真有些弄不懂。”
“吃饭时拿碗的是左手,拿筷子的是右手。”林可耐心地说道:“再不行,你就在手上做个记号,久了自然便记熟了。”
荒郊野岭,三百多人也不可能投店居住,只能扎营过夜。不轮守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围坐在篝火旁,时间尚早也不忙着睡觉,便都过来听林可说话,不时提问几句。
林可不厌其烦地又讲了些列队的诀窍,有人叹道:“不愧是林哥,就是厉害,什么都能讲出个道道来。”
“那是,林哥可是念过书的,秀才公呢。”另外一个人满脸崇敬地说道:“哪是你小子能比的!”
林可压根没参加过考举,可解释过几次压根说不清,也就只好由得他们误会。她这些天来有时间便教这些士兵认字读书,或者讲一些古往今来的经典战例,人人都将她当作身怀大才的读书种子,一队自然对她死心塌地,其他队里的人也都对她敬仰有加。
一问一答间废了许多时间。过了大概半个多时辰,该问的差不多都问完了,于是有人嚷嚷道:“林哥,林哥,你再给俺们将一段三国演义吧!”
这时市民文化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街头小巷不乏说书人,三国演义也已经有了雏形,但论精彩程度,如何能跟现代情节完善的全本三国相比?何况林可小说看了不少,对怎么放扣子、留悬念自有心得,一段火烧赤壁讲得是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叫人意犹未尽,对吴蜀政权结局如何当真是牵肠挂肚。
林可也不矫情,当下又讲了诸葛亮空城计退司马懿,旁人听得如痴如醉,她却是一边讲,一边开始分心盘算云阳那边经营得如何了。
她正想着,便听得周围有人问道:“林哥,三国之内,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这些人刚刚已经讨论过一次了,林可方才没注意到,这时闻言也没有多想,脱口而出道:“自然是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卧龙先生委实令人敬佩。”
说完众人却全都面色古怪。
林可疑惑道:“怎么了?”
有人戳了三子一下。三子左右看看,挠了挠后脑勺说道:“这个……嘿嘿,咱们都喜欢大小乔……”
李飞在一旁反驳:“谁说的,我就喜欢貂蝉。”
林可:…………
总有一种误入了男生宿舍卧谈会的感觉,这些日子来这帮大老爷们憋得久了,隔着夜色连眼睛都是绿油油的,林可一眼看过去,总觉得瞧见了一大窝的sè_láng。
她干咳几声,正想说点什么补救一二,却听一人小声说道:“其实我觉得,谁都没有林哥来得好看。”
此言一出,大家的视线就都集中到了林可的脸上,气氛一下就变得微妙起来。
林可轮廓分明,眉眼中带着一股英气,若是平时,很少有人会怀疑她是女子。可凡事都怕比较,军中全是五大三粗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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