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的地方丶望远镜後拿枪追着别人的小脑袋射杀和恐怖分子拿着军用匕首捅进别人身体里杀人一样;前者是连作为人最基本的恻隐之心和同理心也不必理会,完全没有心理障碍可言。手机跟那又有何分别?
「都不知道你这猪头怎麽可能拍过拖!船头怕鬼,船尾怕贼。」
「那,你说可以说什麽?」
然後,青姐便围绕着同一个主题展现了她的无限创意。『靓仔。别了以後我的身体就着火。』『我觉得很热,你热吗?一起消暑怎麽样?』『关於摸到大腿的这件事,我很在意;最好再来一次。』我还以为自己停留在千禧年前的phx玩意,□□不能移。
我拿着手机在呆,想着,大概至少该再道谢一下。毕竟,我还没有就人家送烂醉的我回家这回事正式地致谢;更没有为自己送了她一记无情耳光诚恳地致歉。但,对着一个锺情的人,原来,无声地说句谢谢和对不起也是登天般难。
接着,我便又再输了!
『想来,地铁站里的我有点失礼。请别介意。希望你没被我吓着。』
她在我的手机里储存的名字,就只单字一个,澈。在whpp里头自动更新的头像,是她的侧脸剪影;状态栏上写着『当下即是』
我呆着,重复又重复地看那短讯。反覆思考,也还是想不到一个拖泥带水地让一切继续但又不失霸气的回覆。又要威,又要戴头盔,典型香港仔心态。我什麽时候从一个还算是酷得起的中性系女生,变成了一个电车男?妈妈的!
『我确实被吓到了!吓得我竟忘了跟你说谢谢。我想我该请你吃饭赔罪。』
按了发出键,我才感到後悔。这是什麽鬼讯息?要是我是她,就不会跟我做朋友;明显的心怀不轨,有企图,还是色到不行的狼相。唉!我怎麽成了自己也看不起自己的人了啊!
『那就今晚吧!火锅。』
看着手机,我眨了眨眼;脑里闪过在她的火锅店里发生的事情,包括我那经典至极的言论。天啊!你要不饶了我,要不杀了我!别让我半死不活,在这浮尘俗世里献世,好不好?
没想到,她邀我到她家作客;只着我掏腰包买酒来就可以。
「看来这靓仔都挺饥渴嘛!」
「你说啥?快替我想想买什麽!」
「还得想?威士忌和可乐!」
「算你还留着点人性!」
「威士忌混可乐,喝来顺口,多喝了也不察觉。直接进小肠,更易吸收,更易醉。」
还是别对青姐有什麽期望。
明明就住在隔壁那座楼,我却要老远打车到商业区,买了两瓶看来像样听来像话的红酒。打车回家,还得梳洗打扮一下,才多一份自在,敢按她家的门铃。「来了!请等一下!」她在里头大声喊了一下,我便乖乖如小狗般在门外等着,把手里的那两瓶红酒抓得更紧了些。
牛仔裤是刚洗好的,还烫了一下;皮鞋也是亮亮的,能反射走廊的光刺痛我的眼睛;黑色毛衣也是优质的货色,乔布斯的最爱。特意把颈巾围在脖子上打了个法国结,看起来稳重而不失优雅;也不厌其烦洗了头,造了个型。糟!我竟然忘了...
「不好意思。」她打开了门,亲切地笑着,「让你等了!请进。」
她家的间架跟我租住的单位完全一样,风格却截然不同;黑色为主题的时尚家居装潢,跟我的家徒四壁是天和地的分别。有自己的物业就是好,可以毫无保留地把房子打造成属於自己的小天地。当然,也必须有这样的财富和品味才行。
「打扰了!」我挤出牵强的笑容,「要脱鞋吗?」
「你不介意的话。」
「你这里那麽漂亮,我当然不能弄脏地方。」
她接过了那两瓶酒,让我能弯身脱鞋;站直身体的时候,她已不知从什麽地方拿来了一双毛毛拖鞋,置在我的脚边。我道谢了一声,往旁边看,就发现她的脚上也是同款而不同色的拖鞋。
「我不是怕脏。而是觉得在家吃东西,穿拖鞋会比较舒服。」
我还在呆,还没穿上拖鞋,她便拿着酒,走到开放式厨房的水吧,从那里弄来开瓶器,把两瓶酒都开了!在冰柜里拿来一罐可乐,她领着我到客厅,示意我坐在梳化上,把可乐置在面前的茶几。
「的时候,先喝可乐吧!」
可乐在肚子里混红酒,会不会也更易吸收,更易醉?
「你先看一会儿电视吧!我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
说罢,微笑,然後走到厨房里忙。
看着面前那大概有四十六吋大小的电视机和其下那明显地价值不菲的音响组合,拿着遥控器的我有点不知所措。把遥控器置在茶几上,拿起可乐,喝了一口,才瞥见茶几上放了两张蓝光影碟。u和。好奇地往电视下那小柜里看,她的影片珍藏里全是经历了岁月的经典电影;从包装看来最新购入的,竟然是sher的六十周年珍藏版。
「我都喜欢看旧片子的。」
她从厨房那边稍为大声一点说着,我才醒觉到她一直在观察着我。回头一看,她正向我展露灿烂的微笑。
「我的人比较怀旧。老古板。」
「经典的东西不嫌旧。」我笑说,听来阿谀奉承,却是真心话。「好些我想看很久的了!」
「随便吧!喜欢的就拿去看。」
「我家没有蓝光机。」
只微笑,她捧着盛了汤的锅走到饭厅,小心置在电磁炉上,打了火。接着不断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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