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玲也在一边说着。
“恩”,虽然两人说话不太动听,可是林可却知道那是真心话,很感激。
“不过关于她把你抢走了也是事实,你可别真把我们忘了。”
“恩。”
关于两人的担心,林可一一承诺。
见时间不早了,小a帅气的一挥手,“好了,就这样散了吧。回去注意安全。”说完率先离开。
“那我也走了,你小心点。”阿玲说完也离开了。
林可见两人都走了,自己也离开,走到街口给莫雨打了个电话,得知她还没有吃饭时,好好的骂了她一顿。挂了电话,林可往回走两步,在刚路过的餐馆打包了一份炒饭。
买了饭,林可快步走,转过街口,黑暗中,突然亮起两盏灯,光线强烈,直射向林可的方向,林可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灯晃的花了眼。灯光亮起一下又熄灭了,四周又陷入黑暗,林可等眼睛舒服了便继续走,走了几步,才发现路边不知何时停了一部吉普车,刚刚的灯光便是吉普的车灯。
没想太多,林可直接走车旁边过去。
突然身后想起了一句话,“怎么,这么急着赶回去?”
略微熟悉的男声自身后突然响起,林可下意识回头。
只见到车门打开,一人从车上下来。这时车灯又亮了,不过由于背光,林可只大概看的到一个人形,头发很短,穿着短袖长裤。
那人双手插兜,踱着步子,慢慢走近。
随着两人距离的拉近,借着一点点微弱的灯光,林可渐渐看清了来人,却僵住说不出话。
那人越来越近,由于身高差,林可觉得自己的鼻子离他的胸口越来越近。
适时的停住,那人看着林可的样子,微微一笑,薄唇轻启,“好久不见,林可。”
☆、很好
这是林可今天第二次听见有人对她说“好久不见。”第一次是下午,说的人是餐馆老板,人胖胖的,脾气很好,老是笑呵呵的,深受大家喜爱,每次去吃饭都会送个汤。第二次是现在,说的人是她很久不见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林森,目测人略瘦,皮肤略黑,军绿色短袖,迷彩长裤,黑色中长皮靴,双手插兜,嘴角挂笑。整个人带着一种痞气。
林森的突然出现让林可有种血液停止流动,全身变冷的感觉,从头凉到脚。
看着一眼林可拎的东西,林森的笑容一直不变,“怎么?怕谁等急了?”
“不关她的事。”许久过后,林可终于是努力做到不带颤音的说出这句话,说出口后,从嘴角开始回暖,慢慢全身都回复了正常温度。她知道莫雨的事是藏不住的,果然林森还是什么都知道了。
“怎么不关她的事?”林森觉得好笑,多久没听到林可如此苍白无力的回答了?
林森的轻佻语气让林可十分不安,原本计划的静观其变什么的都统统抛到爪哇国去了,情急之下她的声音略有些提高,“林森,你不要太过分。”
林可的反应让林森微微有些吃惊,被驯服的野猫又亮爪子了?
野猫,是林森对林可的第一印象,15年前,年仅九岁的林森被告知多了个妹妹,当时刚刚从孤儿院回来的林可只有5岁,在孤儿院呆的日子,整天野惯了,突然来到这么陌生的地方,面对突然出现的自称爸爸,妈妈的人以及所谓的哥哥,林可仍然有着不信任,第一次见面,林可的眼神里全是好奇和防备,这让林森觉得仿佛看见了一只误闯庄园的野猫,双目圆睁,好奇的打量四周却也满是防备。后来父母常年不在家,林可便交由林森带,林森从小就表现出超强的控制欲和占有欲,任性,暴力,脾气差。野惯了而且不爱服输的林可撞到他手里算是载了,苦没少吃,鞭子没少挨,一直被打到完全按照林森的意思来做为止。再加上金琳和林海东一直以为林森的年纪小翻不起什么浪来,直到后来知道时,出于溺爱也只是训训而已,所以给了林可自己从来只是局外人的观念,偏偏林森去了部队,控制欲一点没减,没事时还关注一下林可的近况,现在看到林可的反应就有种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林可不听话的想法。
路上人很少,不过林可的声音仍是让某几个路人回了头,其中就有她的邻居,王阿姨。
王阿姨,儿女都在外地工作,目前和老伴一起住在林可隔壁,平时没事喜欢唠唠嗑,最爱好打抱不平。
王阿姨本来是晚上吃完饭出来遛个狗,没想到就见到林可跟一男的吵架,(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那男的还开着她不认识的车,不过闪亮的大晚上月光都能反射,估计是个有钱人,难道是男朋友?在王阿姨的认知里,年轻男女,只要是吵架的都是男女朋友。鉴于这是别人的私人感情问题,她拿出手机,拨了个号。叽里咕噜说了一通后,她满意的挂了电话,找了个隐蔽点牵着狗准备看好戏,你这小子,敢欺负林可,哼哼,看待会儿那谁不收拾你。在王阿姨的认知里,男女朋友吵架的都是男的犯了错误。
没一会儿da的跑步声,由远到近,有一人,正飞速前来。
这边,林森听到声音,看了一眼,双手摊开,“我可一点不过分。”
林可也听到了声音,回头一看,有个人正跑过来,身形有点眼熟,不一会儿,便跑到她跟前停住。
林可一看,是莫雨,穿着双室内拖鞋,拿着根扫帚,是家里没有的款式,大概是走哪过时看见清洁阿姨放那里顺手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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