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我唇缝吐出字句,“如你这般说,我是做错的?”
他又抬头,笑道:“是。”
5
那一夜我是负气离开院子的。
不过第二日便登门道歉了。
我不是傻子。
自保才可护人,我想守护那个一身红衣的男人,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愿意一直这么陪伴下去。
常封为我长辈,他在夜凝宫时间最长,他说的话自是有理,我初出茅庐,无从辩驳。
我些许记得我离开院子时,似乎说了重话,又是气急,不知说了何种,想来觉得恼,被一个方才认识的男人激怒,太失礼节。
可对方毕竟是我的长辈,我的同僚,再则,我尚蹭他一顿蛇肉。
第二日天蒙蒙亮,山间雨露,空气潮湿,我叩响了常封的房门。
常封打开门,他穿着茶色衣衫,发间有些凌乱,似是未打理好。
我一见他,脑袋空了会儿,这才扭过头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塞过去,“昨天抱歉。”
对方似乎默了一默,道:“这是什么?”
“……赔礼。”
他果真默了一默,我余光望去,他哭笑不得地接过我手中的两只兔子一只野鸡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
☆、番外·长情(下)
“我今早刚打的,新鲜的!”
我蹙眉,连忙补充,“你不是喜欢烤这些……来着吗?”
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又看了看我,竟噗嗤一声笑了。
我顿觉窘迫,跺脚低低吼道:“有甚可笑的!”
“不不不……”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眼眸弯弯地说,“在下觉得,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
待我的形容,大抵不过美貌,狠毒,果断,残忍之类,我觉这些甚好,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
我微微蹙眉,道:“何出此言?”
常封摇摇首,示意手中的兔鸡,道:“在下谢过樱桃姑娘了。”
我甚是从善如流答道:“不必谢。”丝毫未觉有何不妥。
常封道:“那今晚樱桃姑娘也赏脸过来罢。”
“作甚?”
“一起吃。”
“……”
6
在夜凝宫的日子,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
我守在那个男人身边,仰慕那个男人的荣光,不知多少年。
应许有许多年了。长到身边认识的城里少女嫁为人妇,长到她的孩子会围着小院疯闹。
直到有一天在南苏城内,我执行任务后看见宫主与一名素衣少女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少女吃得很是欢畅粗鲁。
我看宫主看她的眼神时,愣了一愣,心中凉凉的泛开了奇异滋味,说不上是难受还是低落。
少女面目苍白,生得不见得何其倾城美貌,大抵也只是小家碧玉一型。
她离开的时候脚步声息奇特,想来是会身手的。
回宫后我便将此事与常封说了。
常封听了只是淡笑。
我眯眼瞧他神色,说:“你知她是谁?”
常封不否认,“有幸可知。”
我心里一紧,刚想问是谁,又忍住了。
细细思量,这些与我无甚关系,我仰慕那个人,能陪伴在他身边已经足以。我从未奢望到能够——
能够与之并肩。
我只有有些不甘那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够配上宫主多看一眼。
“宫主并不喜女色,”他又在打磨手中的木雕,那是一只飞鹰,大鹏展翅,栩栩如生,煞是威风,“即便青灯姑娘是名少年,宫主同样也会将其重视。”
我有些呆,直直站着,常封抬起头笑道:“有些感情,无非性别。所以请勿将青灯姑娘拿世间女子的量尺来度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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