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日,我早早地起来,却不见了毕下的踪迹,连毕叔叔和毕阿姨也不见了。(看小说请牢记)
老姐不知道,老爸老妈遮遮掩掩地像个地下工作者,顿时把我惹毛了。
“你吼什么,他们这么久才回国,走走亲戚有什么奇怪的。”老爸说。
“真的?”
“爱信不信!”
算了,姑且信他这一次。可我一想到一天见不到毕下,我就浑身痒痒不,是浑身难受,算了,一个意思。
在家没精打采了一天,好容易盼到晚上,那一家子依旧没有回来。
“你吼什么,亲戚们留下来吃顿饭有什么奇怪的。”老爸说。
“真的?”
“爱信不信!”
算了,姑且再信他一次。
心事重重,完全没有睡意,外面依旧是静悄悄的。
“你吼什么,吃完饭留下来再说些闲话有什么奇怪的。”老爸说。
“真的?”
“爱信不信!”
“信你个鬼,现在凌晨两点了,骗鬼呢!”
“知道我骗你还问,赶快回去睡觉!”
老爸擦了擦打哈欠打了一脸的眼泪,愤怒地将我赶出了门外。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一天一夜没见到我的“小虾米”了,他好么,吃饭了么,冷么?(顺便说一下,现在是仲夏),我却吃得好,睡得暖,深深地负罪感困扰着我,那美丽的容颜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我怎么能睡得着?我的良心和爱情不允许!
“侠俠,醒醒,侠俠,醒醒!”面对张着大嘴,四脚八叉地已经睡死过去的我,老姐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你去吃饭吧,这个我来。”老爸对于叫醒我这件事显然是乐此不疲,可以天天不带重样的。
三分钟后,我愤怒地冲下来楼,将一个小型的电扇甩在了桌子上。
“你们想谋害我么?对着我的嘴吹风,我差点窒息死亡!”
“不,我们只想叫醒你。”老爸抖了抖报纸,淡定极了。
我无语了,气哼哼地上楼去洗漱,十分钟后,我坐在了餐桌前。
六点半了,我可爱的毕下依旧没有回来,我的惆怅感在休息了一夜之后又回来了,一股无名火噌得冒出来了。
“你吼什么,吃完早饭再回来有什么奇怪的。”老爸说。
“真的?”
“爱信不信!”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老妈的怒吼声在屋子里游荡,我和老爸立马缴械投降,安安静静地吃早饭。
十分钟后,我无精打采地上学去了。
学校离我家不是很远,走路也就十来分钟,因此我自打上了初中开始,家里就没接送过我,老姐再娇惯,老爸老妈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偏心,所以待遇和我一样,只不过我老是赶不上老姐的脚步,很少和她一起上下学,最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不想和她并排走在一起,太毁童年了。
我目光涣散地走在顺河小路上,一路上吓得好几个晨练的老头还以为是诈尸了,差点没把老命搭进去。
我听到了一阵嘈杂声,眼睛微抬,这才发觉已经到学校门口了,面前站了三个望眼欲穿的女壮士。
“大当家的!你怎么才来?”
我一个健步冲上去,捂住了那人的嘴,气急败坏地说:“我告诉多少次了,在学校里别叫我大当家的!”
那人眼泪汪汪地点点头,看来是受到了惊吓,其他两个默默地点了点头。
她们便是我的死党闺蜜,第一个叫陶智慧,不过人就和智慧沾不上一点边,她最大的特长便是嘴毒,人送外号“千里毒嘴”,也是我校最大的“垃圾信息处理站”,每天都能见到她奔走于各大教室传播八卦消息那孜孜不倦的身影。
第二个厉害了,名叫陈诗诗,人如其名,最喜欢的便是朗诵诗句,只不过和古诗半毛钱关系没有,都是她即兴发挥出来的,常常听得我********。
最后一个,也就是被我捂住嘴的那个,名字异乎寻常的惊艳,叫做王改花,‘改’这个字出现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话,我一点也不奇怪,可是出现生在新世纪的我们这一代里,我表示不能理解。
据她的解释,“改”这个字有着丰富的伟大的寓意,是个非常高尚的字眼,我们这帮俗人不懂的。后来陶智慧偷偷告诉我,王改花她爸妈之所以给她取这么个名字,为的就是图个好彩头,第一胎是个女的,第二胎就要改一下,生个小子,与“招娣”有异曲同工之妙,我顿时释然了。
我,果然是个俗人。
但是王改花似乎想在庸俗的道路上全面赶超我,她虽然有个土气的名字,但外号却是洋气十足,人称“小甜甜”(她自封的)。倒不是她长得有多甜,而是她那像足了林志玲的口音所致,不同的是,人家林大美女的娃娃音是天生的,而她这么说吧,我曾听到过她用最纯正的土语说的梦话,就内容来看,我觉得全国的古语研究专家听懂了也不见得有几个。
这事只有我知道,因为在她威胁我要咬舌自尽的时候,我决定保守秘密,当然,只要不告诉陶智慧,至少百分之九十的秘密都是能够守住的。
这三个妖孽便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我走在里面,姿色和智商显然是出类拔萃的,因此“大当家的”便成了我**裸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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