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魏时没有闺誉受损赔偿一说,但顾家琪受御封郦山公主,属王侯公勋层面。
市井流言对她的伤害,可归于大不敬之罪。
如果不是拿到公堂上来讲,顾家琪指使家仆把这些散播流言骂她的人当街打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对于这种民事纠纷,卞衡安采用的办法是调解双方矛盾。
顾家琪要求这些人每人出一文钱,并背着“我错了”的纸条,站在各大酒楼、茶馆、饭庄、驿站要道前,示众三个月。
这点事,大理寺丞就能决断,抄报上级备案就好。
案子断完,听审百姓回去热议“闺誉赔偿说”,真是新鲜。一时间,大街小巷的三姑六婆都被威胁,再说三道四就到官府告你侵害名誉罪要你赔钱。
之后,顾家琪又去擂鼓,这回告秦家堡散播不实流言,侵害她的名誉。
秦家和她的那些事儿,一言半语哪里说得清楚。顾家琪只让人送口信给卞府大公子即卞家家主卞留安,若不想她和秦广陵对簿公堂,丢尽秦卞二家脸面,尽管无视这次状告。
她不是追究婚事变卦,但挡不住世人好八卦的热闹性子。
她的威胁还是有点力度的,秦家意思性派了个
大管事,老熟人曹富春,作为秦家代表做原告。
双方出示人证时,顾家琪好手段,短短时间内,她竟把秦家堡的七夫人秘密请到京城,为她作证。
七夫人她已知顾家琪是秦家最大的债权人,只有老夫人那样的人物才不怕得罪顾家琪。七夫人却是怕的。
得罪秦家堡的人,她和儿子不过受几个白眼被讥骂几句。
得罪顾家琪,她和儿子断然没有活路。
七夫人很识实务,她实话实说。当年秦家堡救顾家琪,又不是施恩要图她报;何况,当时换得天山宝物救她腹中胎儿,秦家堡当年唯一的男嗣。
什么忘恩负义的,算不上。再说之后顾家琪又救他儿子一次,只是没必要在公堂上提罢了。
虽然恩情之类的东西很难算得清,但字面上一码归一码。
被告曹富春那边拿不出人证或物证,说什么顾家琪合伙她的姘头谋夺秦家产业,这种事没证据就是实实在在地诬蔑,捕风捉影,泼脏水。
顾家琪和秦东莱签契约,用的是化名。除非秦家查清楚她有多少替代身份,否则,这种案子秦家稳打稳输。
卞衡安定案,要秦家堡人向郦山公主出示书面道歉,发在驿站邸报上,并赔付身心损失费一两纹银。
翌日,顾家琪的马车到大理寺前的时候,后面浩浩荡荡跟着一群看热闹的人。
大家觉得这位郦山公主告状,真是太有意思了,听不懂新罪名不大紧,人家会解释得明明白白,让人觉得还真像那么回子事。
刑部官员也来旁听,因为郦山公主碰上的事,给他们量刑定案拟定律法条文提供了新想法。
顾家琪下马车的时候,眼前一黑,鸳鸯珠玉担忧地扶住她。自打那天闻说顾家齐出事起,顾家琪脸色就一直这样苍白。随从一直劝她注意休息,但顾家琪怕晚了来不及救人。
尽管顾家齐的生死,只在魏景帝的一念之间。她救与不救都无法改变结果。
就当耍猴戏给皇帝看,她也会做下去。
顾家琪定了定神,走到击鼓处。衙役说,大人们都在了,不用击鼓。顾家琪入内,视而不见满堂三法司官员,像前三次案子一样递状纸。
这回,她告关靖南侯、夏侯雍等人,对她性s扰。
什么叫性s扰,这个尺度怎么定义,魏律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就算要量刑,还得请刑部内阁官员商议定论呢。还有这人都死了,告他们有毛意思,直接告倒夏侯雍,把他从宣同总督的位置上扯下来吧。
大家都以为这是顾家琪的最终目的,不然,她一个姑娘家打毛的官司,不嫌丢人现眼么。
主要被告一个死,另一个紧急军务在身去前线了,堂上被告又是一个被顾家琪随手抓来的男人,这个倒霉男人是大理寺外的衙门小吏,不过在小美人经过时,偷瞄几眼,就被拎来当典型。
顾家琪没管议论声,照说关靖南侯、夏侯雍等人视j她,用言语占她便宜,叭啦叭啦,总之所有臭男人和她呼吸同一个地方的空气都是在玷污她的清白。
瞧这话说,公堂外笑声一阵盖一阵。
顾家琪听大家嘲笑,她很受伤地瞟人群一眼,美人忧伤那什么级别的风情就不说了,顾家琪抽泣着说她内心的害怕与惶恐,夜夜噩梦,如何地寝食难安。
所有男人都恨不能抱住这柔弱无助的小美人儿,安慰她,保护她,打死那些惹美人落泪的鲁男人。
就连站在对面充当被告的城门关小吏,原来忿忿不平,现在都在抽自己掌巴子,该你的唐突美人害美人伤心。
顾家琪问主审官,这算不算伤害她?
当然算,旁观的听众叫着快定罪。卞衡安和其他几个刑部官员商议,最后裁定关靖南侯、夏侯雍为重度损害公主闺誉罪。怎么量刑,大家没准头,男人嘛,喝花酒时常对歌女毛手毛脚,一点都不觉得多看几眼美人算罪。
当然,当然,若用目光s扰尊贵美丽的郦山公主,另当别论。
卞衡安认为这事也该放在民事范畴调解,问公主要被告如何赔偿损失。
顾家琪反诘,这种对身心巨大创伤仅仅是钱帛赔偿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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