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短篇·猎兽(血腥重口)
备注:
猎食者都是恶劣的,最恶劣的猎食者狩猎不为进食,是为了享受玩弄猎物的快感。萧秉忆是这样的猎食者,所以他清楚,当自己沦为同类的猎物,其过程相当悲惨。
☆、第一章
路迁坐在街边,头发乱蓬蓬挡住脸,身上的衣服脏又旧,左脚的鞋子跟右脚的不一样,是从不同的人那里得来的。他看上去有点瘦,外表颓废更显不出个头,双手抄在胸前仿佛在打瞌睡,跟前放著一只纸盒,里面有几毛钱硬币。
有说乞讨也是一门艺术,哪怕是行骗,要人平白无故把钱塞进陌生人口袋,这不是件容易事。常见大冷天露著缺胳膊残腿叫可怜的,常见牵著孩子叫爹叫妈顺手牵羊的,常见穿得干干净净摊张告示求买车票求顿饭的,没见过路迁这样懒散散爱理不理给他一块钱还没声道谢的。
这可能是个身心都不健康的人,萧秉忆这样想。萧秉忆想著往盒子里丢十块钱,趁机走近些,仔细看看地上这个乞丐的白头发,还想再看看灰尘下的脸。
这个乞丐的头发是白色的。很多人都注意到。不过白头发的乞丐似乎挺正常,加上这人整个感觉木讷,引不起围观。
十块钱,乞丐没反应。萧秉忆继续掏腰包。
萧秉忆缺很多东西,唯独不缺钱。萧秉忆不缺钱,不代表他是个穷奢极豪的人。实际上他过得很普通,至少当著人的时候。
萧秉忆的生活很空虚。他是附近医学院的学生,上课从来提不起精神,对一切正常事物也提不起兴趣。但是现在他对这个乞丐很感兴趣。所以他走过来,站住了,掏了钱,继续掏钱。
这个乞丐应该患有某种遗传疾病。只看头发和年纪,萧秉忆觉得白化病是很可能的。
如果把这个家夥锁在日光浴床里看他一点一点被紫外线灼烧到溃烂,我会兴奋吧?
萧秉忆心底涌出一阵痉挛。有人病在身体,有人病在心灵。萧秉忆明显属於後者。不正常的东西在他眼里,就像鲜花在女人眼里,就算不能摘下来带走,看看也很愉悦。
萧秉忆就是这样看路迁的。看著他,往路迁的纸盒里丢钱。从十块到二十,最後一百。
红豔豔的钞票放进了乞丐的盒子,一张,两张……路迁抬起下巴,萧秉忆失望了。
他以为这是个有遗传方面毛病的流浪汉,但他看见的这张脸告诉他,他错了。连对头发的理解也是错的。因为这是个外国人。
应该是外国人吧?总之萧秉忆挺失望。
老外喜欢干很多荒唐事。张嘴闭嘴要当总统,冲到街口指挥交通,站在斑马线上打太极,骑自行车周游世界,想放松了集体裸奔。远渡重洋来行乞,说不定人家还是行为艺术?
萧秉忆对老外没兴趣。确切地说,是对生理正常的人没兴趣。这个人不是白化病,也就没有必要浪费精神。虽然觉得之前的钱丢得有点冤,但是已经给了,要拿回来肯定不行。他还不缺这把零钱。
萧秉忆走了。路迁却还看著他。一直看到这个学生消失在人群,拿起盒子里的钞票。
路迁也走了,街上没有几个人注意他。或许刚才有注意到的,心里羡慕妒忌恨,骂著狗屎运的要饭的,阔疯了的有钱人,虚伪、臭假、有病、去死,一转眼咒骂的也都不在了。
市区人来人往,人与人之间其实是冷漠的。心怀鬼胎的恶劣者挑选著他的猎物,在路人看来都是做戏。那麽有钱,怎麽不去烧?该死的太子党,脑残的x二代,除了炫富什麽都不懂的时代後。这个世界有很多不公,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吃饱撑了找不到事干的精神剥削者,包括乞丐。
给乞丐钱的很少有正直人,因为真善美可以做很多事,唯独把钱给乞丐,正是要他做一个永远跪在地上的邋遢货。而拿著这些钱的乞丐,纯属不劳而获,纯属垃圾蛀虫,纯属社会败类,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该被吐口水。
骂的与被骂的最後都在人群里消失,留下路边那个装了几毛钱硬币的纸盒,或许等下就会有人继续坐到那个盒子後面,或许没有,环卫工人清扫垃圾,顺便收走没人要的零钱。
作家的话:
本文口味相当重,若决定继续观赏,请自备钛合金狗眼。。。
☆、第二章
晚上八点过,萧秉忆回到公寓。公寓就在学校附近,120平酒店公寓,入学时买的。他家不在这个城市,父母都是大忙人,联系不多,关心儿子基本体现於物质。很多人羡慕这一点,巴结的也是这一点,萧秉忆无聊了享受这一点,习惯成自然。
萧秉忆今天过得不太愉快,首先弄错目标浪费心情,然後遇到无聊人浪费时间,回来又发现没带钥匙。幸好公寓管理处有备用钥匙,叫了物管总算打开门。
踢开鞋子光著脚在家里走,拿零食拿可乐,开音乐开游戏。萧秉忆是个变态没错,如果不告诉你他心理病态,你绝对看不出来。
他的公寓布置精巧收拾干净,他的衣著潮流时尚很有品味,他不嗑药不酗酒日常娱乐跟普通大学生没有区别,人是有点孤傲没错,有钱人家的小孩当然有脾气。他甚至在学校里颇具人缘。
所以看他坐在地上咬著薯片打游戏,没有人会想,这个清清爽爽的19岁大二学生是个以蹂躏缺陷者为乐的变态。就算你打开他的冰柜找到那些私家收藏,你或许被这个大男孩的爱好吓到,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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