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把花束放在床边的花瓶里,艾肯夫人才发觉他并非医院员工。她有些惊讶,虽然她平日里也亲昵地叫唤着他尼尔,但她并不认为这次拜访对他而言是必要的的,而且她知道她的儿子昨天还把他的法拉利撞成了废铁。
他好些了吗?尼尔稍稍调整了一下花束摆放的角度,转过身问道。
萝莎娜,尼尔还记得她的名字,她是个美丽的拉美裔女人,说得一口带迷人颤音的英语,在纽约社交圈里有不少她这样的拉美太太。她朝他露出一个一个微笑,他没事了,只是需要睡眠。然后她犹豫了一下,尼尔,我感到很抱歉
别在意,当我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做过很多傻事。
尼尔和她闲聊了几句,特别解释了一下乔舒亚去了佛罗里达,然后就离开了。如果他撞坏的不是乔舒亚祖父留下来的纪念物,大概会是乔舒亚来拜访他的。乔舒亚天生擅长这种事,他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而真挚,使人感到他除了客套之外还又带着一点真诚,而且这真诚是特殊的、只保留给自己的,不多不少,不至于让人觉得他虚伪得令人厌恶,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太过唐突。他在大学读了几年经济,研究生毕业后就被银行聘请,银行喜欢他这样的富家子,他会打高尔夫球,擅长各式社交舞,懂得鉴赏美酒宝石和各类奢侈品,尽管这般不免让人认为他有点庸俗,但因为成长在富裕的家庭中,他的庸俗带有一种莫名的从容不迫。不久前乔舒亚认识了个七十多岁的老年顾客,叫做布鲁克摩根,他和他的妻子没有子女,妻子在前两年因为乳腺癌去世了,他过起一段非常孤独的日子。最近他打算重操旧业,做几笔投资好充实自己的生活,因此乔舒亚认识了他。大概是因为乔舒亚从小与祖父最为亲近,他的确很擅长与老年人相处,不过两周的日子就让老人亲亲热热地叫起他乔希来了。他陪着摩根打高尔夫,邀请摩根坐他的游艇出海,偶尔讲一讲他和他祖父的事情,甚至在用餐时他帮摩根将火鸡用刀叉优雅娴熟地去骨,这令摩根感受到了一种祖父应受到的关爱,而非轻视。以致于他年轻的外甥对他迟来的关爱却显得虚假,因而他更加喜欢乔舒亚了。
尼尔走了几步,意识到走廊拐角处有人在看着他,尼尔不禁打量了他一眼,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他的金发有些长了,似乎来不及打理而显得蓬松,他很漂亮,长相上些许不如人意之处都由青春为他遮掩了去。尼尔走到他身边时停下,我可以帮到你什么吗?
他惊醒似地抬起头看他,尼尔才意识到他是在顺着自己的方向看着某一间病房。没什么咳,他怎么样了?他的声音很哑,尼尔听出了醉宿,他想起自己大学时也常如此,而醉宿后的头疼却能让他集中精神,这比起他那些为考试复习而使用药物的同学更为古怪。但到了他将近三十岁时,他很容易地就戒掉了烈酒,似乎没有什么再值得他为之举杯痛饮了。
在他得到积极的消息后,他转身离去,并不打算去探望他的朋友。尼尔看着他的背影,他穿着过于宽大的外套,透露出年轻人特有的放荡和神经质。他想起了自己的二十岁,虽然那时他并不觉得自己已经无可挽回地衰老了,但随着对方渐行渐远,他觉得他们之间仿佛隔着十多年的时光。他追了上去。
尼尔只是说要送他回去,然后知道了他叫路西安麦克伦,他来自芝加哥,正在纽约读大学。他不安地坐在后座上,在与他大学还差两个街区的路口他就要求下车,他说懒得去找个借口给同学,尽管尼尔看起来很像他的亲戚。尼尔笑了起来,他们长得没有几分相似之处,只是都有着金发罢了。尼尔有一双泛灰的蓝眼睛,而他的眼睛是介于黑色和绿色之间的。然后尼尔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他,路西安带着笑意地看了他一眼,把便条收进口袋里。
万圣节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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