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聘一怔,说道:“君待我有大恩,我视君如师长。师长有事,弟子服其劳。荀君,有什么事儿?你只管说来。不论我能办得到、还是办不到,都必尽力而为。”
“你也和秦公一起回县里去吧。回去后,替我给你从父说一句话。”
文聘的从父自然就是文直,在县中任职,是县令朱敞的同乡、亲信。文聘问道:“什么话?”
“‘树德莫如滋’。”
“‘树德莫如滋’?”文聘立刻明白过来,应道:“是!”弯腰作揖,行了个礼,招手叫宾客把自家的坐骑牵来,翻身上马,带人自去。
许仲、苏则、苏正诸人或者不读书,或者只是识字而已,不明白荀贞说的那五个字是什么意思,文聘却是知道的。“树德莫如滋,云疾莫如尽”。荀贞说的重点显然是后半句。
荀贞负手立在乡界,看文聘催马疾行,撵上秦干等人,两拨人合成一队,在官道上渐行渐远。一阵北风吹来,卷动路边田中的麦苗,如波涛起伏,远望青翠可喜。再远处,有些许树木,稀稀疏疏的,早落光了叶子,唯余干枝,亦随风摇摆。瑟瑟风声,充满田野,争入耳中。
许仲见他看的入神,问道:“荀君,在看什么?”
“你看这田野翠绿,远树枯瑟,一枯一荣,却又彼此融洽,令人惊叹。天地造化,竟至於斯!”
许仲、苏则、苏正诸人莫名其妙,面面相觑,本以为荀贞或是在回味今天捕拿第三氏时的惊险,又或者是因为事情办成而正在放松,却全都没有想到他却说出了这么一段话来。
苏则问道:“荀君你在说什么啊?”
荀贞心道:“我在说的自然是冬已去,春已来,今日拿下第三氏,乡中的枯枝已去,余下的,只等麦苗长成,便是收获之日了。”微微一笑,说道:“我在说,今天顺利拿下了第三氏,感觉身上的压力为之一轻。大苏君、小苏君,你们先别急着回繁阳,今天晚上,我请你们吃酒!”
众人大笑,轰然应诺,簇拥着荀贞,转回乡中。
……
荀贞顺利拿下第三氏族人,虽然“妖言”罪还没落实,但有了文直在其中活动,再加上秦干之前不是承诺的承诺:“若这些罪名皆属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想必用不了多久,这个罪名也就能坐实了。至於县令朱敞会不会认可?以他对荀贞的欣赏和荀贞荀氏的背景以及新来的郡守是荀氏姻亲这种种情况来看,料来他也绝对不会节外生枝的。
果然,三日之后,经过朱敞的亲自审问,有胡/平的人证,有“生子两头,天将二日”的“物证”,又有第三明因为受刑不过,为求早死,而承认的“罪行”口供,诸般证据齐全,算是彻底将此罪坐实,办成了“铁案”。
县中没有杀人的权力,朱敞随即上书郡中,请郡中审核、批复。郡守阴修是荀氏的姻亲,负责审核的吏员在听说此案是由荀贞告发的后,自无拦阻之理,痛痛快快地画了一个诺。偌大的一个第三氏,加上被牵连到的宾客、亲戚、友朋,三百多人的性命,就此完结。
当秦干再次带人,回到西乡,去朱阳里捕拿余存的第三氏族人时,整个乡里都被惊动了,围观的人足足上千。这第三氏平素跋扈乡中,民愤极大,黔首百姓们早就饱有怨言,此时才不管他们到底有没有犯下“妖言”之罪,眼见着那些往日盛气凌人的第三氏族人、宾客等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带走时,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欢呼之声。声震屋瓦,响遏行云。
乃至有跪地叩首,高呼:“父母神明的。”“父母”,自是称呼荀贞;“神明”是夸他睿智。
秦干轻轻叹了口气,也不知想了些什么,等到了乡界、送他的荀贞要折回乡中时,他拉住荀贞,走到一边,说道:“第三氏今番遭罪,将被族灭,也算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是荀君,此等事可一不可二。为政之道,当在宽柔,不可一味强横严苛,更不能为求私利而给治下之民罗织罪名。要做循吏,万万不可做酷吏啊!
“君博通今古,当知凡为酷吏者,纵有一时之快,终难以善终。前汉之苍鹰、屠伯,皆触律伏法,张汤自杀狱中,王舒温乃至族灭。本朝近人如王吉者,视事五年,杀万余人;阳球者,光和二年,迁司隶校尉,使京师威震,而皆终不免获罪身死。《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君不可不引以为鉴!”
荀贞知他必是看穿了自家陷害第三氏的伎俩,也不分辨,恭谨地垂手应诺。
……
秦干是儒生,虽为门下贼曹,但并不专一行法家之事,所以对前汉至今的“酷吏”们评价不高。荀贞实际上对此是不以为然的,两汉的“酷吏”虽然行法严苛,动辄杀人上百愈千,如王舒温任河内太守时,捕郡中豪猾,连坐千余家,大者灭族,小者身诛,流血十余里,但是除了少部分之外,大部分的“酷吏”之所以这么做,都是有内在的原因的。换而言之,是客观的环境令他们不得不为之。
汉承战国余烈,是封建社会的前期,多豪猾之民,地方上多有豪强大族、游侠亡命,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权和地方的行政,另一方面这些豪强、游侠就像第三氏一样,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鱼肉郡县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环境,不杀不行。
事实上,大部分的“酷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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