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我醒来之前,这两个人说了什么——就像我清楚秦浅的为人,他看着温润如玉,整个人也确实和玉一般透亮而冷清,所以即使我屋子里大早上出现个男人,他刚刚也不应该表现出这样明显的不快。
我微微皱着眉头,下意识叼着筷尖。
结果筷子突然被拨开,我望着那只手眨了眨眼睛,才发现自己做了个多幼稚的举动。我装作自然放下筷子,拍了拍那只手,端起碗喝了一口皮蛋瘦肉粥。
等我喝完小半碗,我才发觉那只手是元狼的。而我和他这样的动作,真的算得上是“亲密”二字了。
我微微低着头,没有去看秦浅的表情。
大概任何人在暗恋对象面前暴露了自己与其他人有亲密关系,都是极为难堪的——因为即使知道他不属于我,也从未属于我,但是仿佛背叛的羞耻感和惭愧感还是酝酿而出,淡淡地一丝一丝缠绕在心上。
我有些意兴阑珊,刚好碗里的粥见了底,于是放下筷子,开口道:“我吃好了。”又收了碗筷送到厨房的水漕里。
我本来是打算在家窝一整天,好好休息休息,结果出现了这种变故,反而想出去走走。我先在房间里换了一身外出的衣服,然后带了帽子兜里揣着手机和钥匙。
从房间里出来,我脚步没停,“你们慢慢聊。”有些慌不择路般的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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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元狼不止做过那一次。
直白的来说,我现在和他维持着“床上”的关系。
我这个从小在奢华糜烂、疯狂刺激的贵族圈子里长大的人,似乎也终于落在了那片yù_wàng骚动的泥里,体会到了那些纨绔公子哥儿口中的“身体契合,爽了就行”般醉生梦死的滋味儿。
还别说,这滋味儿不错。
没走几步,就有车子跟上我,不紧不慢地停在我身边。我也不多说,开了车门坐进去,然后开始闭眼补眠。
这车是去我本家的。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和小叔。我爸是这一代的当家,所以成家后依旧住在本家,我小叔天生不喜欢做生意,早早放弃了继承权后搬了出去。两家人很亲近,并不存在什么内斗。
我闭着眼,心里想的是这快一年的时间里有谁知道元狼的事——想来想去应该只有我哥。大概是因为他见了我为了秦浅不要命的样子,所以认为我终于转移目标不错,至少不会为此要死要活的,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连我从小跟在身边的保镖都向外撤了些距离。
这样看来,还算是个好事。昨晚没睡着多少,此刻眼皮渐渐变重,我就这样一路昏睡回去。
——
进家门时刚好见到我哥准备出去,西装革履,脖子上系的是我说过最好看的那条领带。我最近遇到他有些像耗子见了猫,况且刚刚睡醒整个人还有些蔫,一不留神就被他拎到跟前。
他捏了捏我的脸,仿佛逗宠物似的又拍了一下。他的动作幅度都很小,因为从小到大都严肃惯了,一张脸只有眼睛里透露出些许对亲弟弟的温和。
“哥。”我叫了一声,“去公司吗?”
“嗯。”他点点头,像是确认过我完好无恙,便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
我习惯了这样的方式,不觉得有什么,穿过前厅直接上楼回了房间。一家人大概我最闲,离所有人团聚的晚餐也还有大把的时间。我不是坐得住的人,虽然因为困倦躺在床上睡了几个小时,到底还是在午饭之前,接了个发小的电话,出门了。
是别人就算了,但是小天打电话约我,我还是会出去的。
我把放在院子里蒙灰的高地车拖出来,不甚在乎地坐上去。目的地是市中心,离我家起码有一个半小时的距离,但我现在情绪不佳,不发泄一些力气出来怕是要被看出些端倪。
倒不是我这将近一年学会了收敛情绪,只是有些东西很私人,并不想被人问东问西。
已经入了秋,骑车后背上冒出的汉被风吹了几遍就退了下去。我推着高地车问门童停在哪儿,他脸上的表情变得稍稍僵硬,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骑着单车来高级会所,摸不准要不要放我进去。我心里有一丝好笑,也没为难他,随便在路边锁了车就打电话让小天出来接我。
进到包厢里面,我才返现人多得不得了,认识的没几个,倒是一溜儿陪酒的公主少爷。我脚下步子一顿,有些似笑非笑地说:“韩天,这谁给你的胆子?”
谁知这家伙奇怪地看我一眼,道:“不是你在电话里头说不介意的吗,我还琢磨着怎么今儿个你终于开窍了,敢情是根本没听我说清楚就跑出来了。”
我皱了皱眉,回想起来接电话的时候意识还昏昏沉沉确实可能没注意到,况且我也不是真的那么死板,轻“啧”了一声,找了个空闲的地方坐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想开车,嗯,滴滴滴滴。
第3章03
因为之前吃了一次亏,我基本上不在这种地方喝酒,况且坐了一屋子陪酒公主少爷的,怕是桌上几杯酒都有料。
耳边是划拳的笑闹声音,夹杂着一丝轻柔的歌声。我随意扭头一瞥,就看见一个女孩子在傍边唱歌,大概是歌的内容太委婉含蓄,实在不符这包厢里迷乱的气氛,唱了一小段便被喊停,这群纨绔公子哥怀里抱着个不算,一边要求换歌一边调戏那个女孩子,硬是逼她喝了几杯酒。
这女孩子应该是会所新来的,知道酒里有料,但是被起哄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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