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直到戚凌走远了,隐入了夜色里,惊叫声才接连响起。
前不久仍在消遣作乐的男人,倒毙在夜总会门前,左胸上插着利器,刀刃没入,贯穿心脏。
戚凌摘下手套扔进垃圾桶,沿着街边向前溜达,且走且看热闹。
霓虹交错,深圳真是个不夜城,他心想。
成功得手后,戚凌并没有去领余下的两万尾款,他只需要一万块钱,安置一个家,给陶秋安挡风遮雨、安然入睡。钱在他眼里的概念,大概和人命一样,如浮云。
只要他想,可以在杀手这个行当里混到顶尖位置,无本万利,住得上别墅,开得起豪车,供得起陶秋安每天只管吃喝玩乐。可是他知道陶秋安不会喜欢,那没关系,就按他喜欢的方式来。
既然陶秋安想要心安理得的生活,他就给他心安理得,有何难。
戚凌回到自家楼下,被拉客的人搭讪了。
“老板,要不要按摩,一条龙服务什么都有,包你玩到爽。”
戚凌停住脚,抬眼看了看灯光昏暗的小发廊,不到十平米的店门,坐满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他一眼扫过去,那些女人的面目模糊,他又回想起曾经和自己有过鱼水之欢的女人,面孔也是一概的模糊。
不是他记忆力差,而是压根没有打算记住,自然也就记不住了。
他喜欢和女人做/爱,因为用起来方便,而且没什么后顾之忧,直到陶秋安出现了,然后他发现女人满足不了自己。于是他尝试去找男人,挑挑选选找了个相貌清秀,气质干净的男孩,结果还没成事,就被捉奸在床。
对,捉奸在床,因为他当时确确实实心虚了一下。
戚凌拒绝了当嫖客,上楼的步伐异常轻快,他轻轻开门,走入小小的单房,蹲在床边微笑。
内心一片平静的微笑。
☆、第二十九章:夫夫生活(下)
戚凌蹲在街边,大大地打了个喷嚏,鼻涕横流。
有个身材矮小精瘦的男人递过来一张面巾纸,叹气:“冻着了吧,昨天就叫你穿厚点了,年轻人要风度不要温度,你以为一个晚上是那么容易熬的?”
戚凌接过纸巾抹鼻涕,笑笑,他嫌穿厚了显得笨拙,手脚不方便,结果证明,人真的不能和天斗。
他掏出烟来,递给旁边外号叫大嘴的男人一根,两人边抽烟,边看夜市里人来人往。
戚凌的跟前有一块正方形的塑料布,上面摆满成双成对的毛绒拖鞋,男士女士大小码数都有,连颜色和款式也是五花八门。他当小贩已经有十来天了,生意时好时坏,最多的一天赚三百,最少的一天赚五十。
五十块,刚好够给城管“喝茶费”,于是那一天等于白干了。
戚凌也不气馁,到批发市场多进了两打围巾,再弄根竹竿挂着卖,多赚一分是一分。只是这昨天有寒流南下,气温一下子就掉得只剩下几度,冷倒是冷不死人,就是带着湿气的寒风吹来,冷得骨头刺疼。
他虽然才刚刚加入小贩行列不久,可一看就是个会做生意的人,赔笑脸,有耐心,还得拍几句马屁,既要夸顾客也要夸自己的拖鞋围巾。戚凌样样都能做到满分,连大嘴也打趣他,用卖房子的态度来卖拖鞋,真够专业。
戚凌笑笑,看看月亮的位置,估摸着到点了,收摊,回家!
大嘴又怎么会知道他的底细——戚凌现在做的事,不过是照样画葫芦,从前他垄断了城内两大码头的走私水路,谁要从他手里出货进货,也都是这样一副赔笑献媚的嘴脸。
心理落差肯定会有,不过戚凌从前抽八十块的软中华,现在抽七块钱的中南海,生活和抽烟一个样,习惯了就好。
戚凌把塑料布卷起来,塞进了一个红白蓝胶袋里,把围巾也塞进去,再把竹竿扔进后方的花槽里。他搓了搓冷冰冰的手掌,提起袋子甩上肩头,大步流星的在人潮里穿梭,走得那叫一个潇洒。
其实凌晨两点不算晚,夜市上晃悠的人还挺多,不过大嘴知道他这是赶着回家陪媳妇。
戚凌越走脚步越急,拐了个弯,看到街灯下清瘦的人影,几乎是小跑起来。
他在陶秋安面前刹停脚步,喷了口白烟,开骂:“你个脑残的傻货、聋子!非得跑下来喝冷风,傻到天下无敌了你!”
陶秋安踹了戚凌一脚,踹到他的小腿骨,把自己疼得直吸气,抢过袋子转身就走:“哪有你傻啊,明知道天冷不早点回来,还顾着骂人。”
“小样,说你傻你还不乐意了,啧,踢人都能把自己踢疼的傻子。”
两人一起走入暗巷,爬楼梯,一路上都围绕着“傻”字争论不休。
进门以后,陶秋安放下大大的胶袋,撵戚凌去洗澡,把熬好的姜汤煮开。他听得出男人的鼻音又重了,肯定是感冒也加重了,每天晚上长时间吹冷风,吃药也不管用。
戚凌洗了个热水澡,喝了一大碗姜汤,神清气爽,他狼吞虎咽地把炒饭扒进肚子,搁下碗筷就扑倒了陶秋安——滚床单是每天晚上的必修功课,不管对方想不想要,戚凌总有各种方法弄得他欲/火焚身。
其实他们这个种族的人性/欲都很强。
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自青春期开始,会产生强烈渴望性/交的冲动。
不过戚凌不打算告诉陶秋安,绝对不告诉,因为这个小秘密蕴藏了他无限的趣味。
“sāo_huò,都硬成这样子了还说不要,快给我看看后面有没有湿。”
“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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