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后果,段三只感觉到眼前一黑,粘腻的热血就淌了满脸。
一记标准的擒拿,陶秋安从后面锁住了段三的胳膊,扭得他手臂整条变形:“恶心的走狗。”
段三挣脱不得,手臂仿佛断掉了,动一动都揪心的疼——他现在看出来了,陶秋安不只练过搏击,使的都是打斗中常用的招式,并不刁钻诡异,但动作非常干净利落,力道惊人。
他立即释放了潜能,眼珠子金亮,用力往后撞开了陶秋安的钳制,一脚蹬向石狮子,借力攻了过去。陶秋安见他速度突然提升了,一个后空翻避开段三,然后跳上了奥迪的车顶,当对方再冲上来时,抬脚横扫他的脑袋。
因为要长时间开车,陶秋安把原本绑在脚腕的铁沙袋除掉了,这一扫完全没有控制住力道,把段三整个人踢飞,足足踢出起码有五六米远,直接摔倒在朱红色的大门前。
陶秋安自己都有点惊讶了,从车顶跃下来,打开了奥迪的车门:“借你的车用用,我不打算还了,自己明天去堆填区里找吧。”
段三缓缓地撑起上半身,几乎把牙齿咬碎了,他虽然眼冒金星,但是意识是清醒的,只是提不起力气再打斗,除非变身!偏偏此时又是在大门外面,镇上生活着不少居民,他们刚刚打了一场,吸引好些老远观战。
眼睛变色还能说是佩戴美瞳,可变成野兽就无法解释了。
当段三正恼恨的时候,陶秋安已发动引擎,驾驶比自己原本的车昂贵了一倍不止的奥迪a6l离去。啧,这辆车还配备了双离合变速器,真是可惜,今天之后就会变成一堆废铁。
陶冶也许快要醒了。
从段家回来以后,这件事就一直在他的心尖上。
除去了工作上的事,陶秋安都在琢磨此事,如何把陶冶带回来已经是个难题,更难的是如何让段家善罢甘休。
归他打理的两个场子都运作正常,桑拿客似云来,游戏厅里有赌博机,盈利可观稳定,所以唯一能让陶秋安心烦的,就是跟着刀疤黄应酬和谈生意。
每次跟刀疤黄出去,不只要充当私人保镖,还要挡酒,递烟,陪笑脸。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听过的人多了,但是真正体会过的人才知道有多无奈。陶秋安时常会觉得累,他本来只是个简单,容易满足的人,没有功利心,可是偏偏要掺合进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
这天晚上,陶秋安回到家已经深夜了,格外疲惫。
他喝了不少酒,红的白的洋的,甭管什么酒都往肚子里倒,后劲一涌上头,整个人晕乎乎。
陶秋安现在住的地方,是一间搭建在天台的铁皮屋,也是戚凌从前的家。
他当初刚刚回到这座城市,无处容身,就想到了这一个地方。因为当时走得太急,只带了些衣物和生活用品,屋子里其他东西都没有动过,所以打扫一下就能住人了。他是念旧的人,而且铁皮屋让他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既然戚凌不再回来,他也懒得换住处。
陶秋安慢吞吞地爬上天台,喘了两口气,花了好一阵时间才摸到钥匙,开门。
酒精麻痹了他的感官,让他变得有些迟钝,直到打开灯,才看见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陶秋安醉眼朦胧的看着戚凌,也不觉得惊讶,喷着酒气问:“你来我家干什么?”
戚凌倒是十分惊讶,他只是回来看一看,顺便拿点东西,没想到他前脚进门,陶秋安后脚就跟着进来了。他观察一下陶秋安的模样,心想肯定醉得不轻,完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陶秋安晃晃悠悠地进了屋,除掉西装外套,低下头脱鞋。他手指不听使唤,把鞋带越扯越紧了,老半天都脱不掉脚上的皮鞋,不耐烦了,直接用手拔鞋子。
戚凌在这时蹲□去,把他的脚拉到自己面前,然后动手解鞋带。
毫无预兆的,陶秋安眼睛湿润了,他默默看着男人头顶的发旋,一时分不清是幻是真。
戚凌的心情同样复杂,半喜半忧,喜的是陶秋安如果跟刀疤黄真有奸/情,肯定不会住这种破地方,毕竟对方可是富得流油的地产商;忧的是他不想看到陶秋安这副模样,不但醉醺醺,连眼神都透出了疲倦。
“你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戚凌问出一直堵在心底的话。
陶秋安如梦初醒,撇开脸说:“不关你的事。”
戚凌僵了一下,把他两只鞋子连同袜子一起脱掉,握住了他的脚尖,摸到脚底的硬茧,低声说:“如果还来得及的话,就回头吧,江湖不适合你。”
陶秋安仰起头来,闭上眼睛,足尖的暖意直达心脏,让他忽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了,可戚凌总能一击必中,戳到他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上个礼拜在段家的时候,戚凌说他下贱,他发现自己竟然在意,并且是很在意。旁人无论怎么看不起他,怎么用难听的话形容他,他都能一笑而过,但是从戚凌嘴里说出来,让他痛得像肝肠寸断。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蹲着,沉默不语。
一眼就可以看完的小小铁皮屋,充满了回忆,灯光浅淡而温暖。
☆、第四十二章
“你走。”陶秋安开口打破沉默,同时狠下心把脚缩回来,声音干哑:“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戚凌站起身来,点点头:“你早点休息,想通了,就尽早离开这里。”
陶秋安觉得戚凌简直不可理喻!他们现在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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