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一看,程越勇正捂着肚子站在那里,对上罗晓峰的视线,脸红了红,“我也没吃午饭。”
罗晓峰把手里的饭盒推了过去,“我自己做的,说不上好吃,要是不嫌弃就吃点吧。”
程越勇走过去,接过饭盒,从罗晓峰手里拿过一只筷子,“一起吃。”
于是,两个人头抵着头,每人一根筷子,风卷残云的,一会儿就解决了罗晓峰带得本就不算多的这顿午饭。
“放学我背你回家。”程越勇说道。
罗晓峰刷着饭盒,“不用,放学后我要先去菜市场买菜。”
“你脚都这样了,还去买什么菜?”程越勇皱着眉,问道。
“等到下学回到家,天就要黑了,我姥姥眼睛不好,天黑看不见了。”罗晓峰平常都不会和他解释这么多,但刚刚那一顿饭,似乎拉进了什么。
没想到程越勇听完,道一声:“真麻烦。”就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哼,大少爷。”罗晓峰叹了口气,觉得跟他这种人搅合到一块,真是太不明智了。
下午第二节课开课的时候,程越勇才气喘吁吁的赶了回来,把一个鞋盒子撂在罗晓峰桌子上,“给你的。”
打开鞋盒子,里面是一双崭新的耐克牌旅游鞋,罗晓峰把鞋盒子盖上,退回给程越勇,“我穿不起。”
程越勇叹了口气,辛辛苦苦的跑了好远给他买了这双鞋子,因为拿不准号码,还反复的研究了半晌,对方就这态度,这个时候本应该发火的他,却莫明的很没有脾气,“那算作是送你的生日礼物吧。”
“生日?”
程越勇敲了敲手腕上的表,表盘上显示的是9月7号,“明天。”
拒绝的手收了回来,小心的将鞋子放里。
等罗晓峰的脚好了以后,两个人差不多每天都一起打球,只是罗晓峰却一直没舍得穿那双鞋子,程越勇问他,他就说7块钱一双的胶底球鞋也很舒服。那年的春节,罗晓峰把鞋子拿出来,但可惜已经小了,穿不了了,可他看着却很开心,打了一年的球,他的身高长了,身体也强壮了,而他似乎也有了一个朋友。
就这样,两人形影不离又时温时火的友谊,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
这些回忆是如此的珍贵,几乎是罗晓峰对于青少年时代的全部回忆,在回家的路上,回想着这些,罗晓峰轻扬的唇角,从未曾放下过。
第四章
到了家门前,取钥匙开了门,丢下行李,脱掉衣服、鞋子,对着他家西面那堵用海绵、橡胶特制的练手墙,就是一番踢、打、摔、拿。练了半个多小时后,一记漂亮的旋身后踢,正中橡胶墙的中心,结束了整个动作。
这身干净漂亮的散打身手的得来,当然也跟程越勇分不开干系。高中毕业后,罗晓峰考入了中国石油大学,程越勇被特招入了公安大学。那年的暑假罗晓峰特别忙,上大学要去外地,除住宿费和伙食费之外,他还要攒路费,以便节假时能回来看外婆。
本以为两人各奔东西后,从此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但程越勇却意外的又找上了罗晓峰。
“我现在练散打,需要个陪练,你要不要干?每天两小时,每月五百块。”程越勇叼着根香烟,对罗晓峰说道。刚毕业没几天他居然就学会抽烟了。
五百块在那时不少了,自己和外婆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四百块,每天两小时也不算多,还可以有时间打别的工,罗晓峰想罢,点头道:“行。”
程越勇吐出一个烟圈,神气的对罗晓峰挑挑眉,“明天就开始,下午两点去我家。”说着拿出个本子把地址抄给罗晓峰。
一上手,罗晓峰就发现,程越勇的散打级别已经相当高段了,就算是要找陪练,也不该是找他这种毫无根基的菜鸟。而作程越勇的陪练,却更像是程越勇给他做特别训练。那时的罗晓峰还不明白程越勇的心意,而程越勇也模模糊糊的搞不清楚自己的心思,只是觉得从此之后,自己就不能罩着他了,而越长越漂亮好看的罗晓峰,说不定会比上中学时更容易遭人欺负,所以要训练出他的自保能力。
结果,那个暑假完全出乎罗晓峰的预期,除了程越勇那份工,他就再没能打其他的工了。因为他每天鼻青脸肿的被揍个半死回家,连爬上床的力气都没有了。
有拜于程越勇那个夏天的魔鬼式蹂躏,罗晓峰竟然练出了结实的体魄和不错的搏击身手,整个大学时期,都没被人欺负过。
去浴室冲了个凉,用毛巾擦着头发,来到厨房。在飞机上午饭没吃饱,准备自己再弄点吃的。却闻到厨房里有一股子烟味,罗晓峰皱了皱眉,一翻垃圾桶,里边一堆烟头。
程越勇还是很注意健康的,虽然抽烟,但抽的不凶,一天顶多两根,但这垃圾桶里的,看着少说得有半包。而且程越勇虽然有这里的钥匙,但罗晓峰不在的时候,他很少来这儿。什么事让他跑这里,狂抽烟?
此时,在办公室里看天发呆的程越勇,又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上,烦躁的情绪,似乎只有在烟雾缭绕中才能稍稍缓解。
“嘟嘟。”手机发出收到短息的提醒铃声,拿起来一看,上面显示着一行字:我妈说,订婚戒指上的钻石不够大,看着不够体面,你下班后来接我吧,咱们去换一个。
“程头的女朋友追得真紧呐,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喜糖呀。”一个
喜欢一程路 一阵风 一叶随心请大家收藏:(m.2blshu.com),镇魂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