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延晕头晕脑地站稳后,发现自己和海格站在一个昏暗破旧的小酒吧里,缺乏光线使得这个地方看起来鬼气森森的。
“破釜酒吧。”海格回答,“一个非常有名的地方。”
哦,不是这里还能是哪儿呢?莫延无声地嘟囔,他觉得大幅度地降低了自己的智力。
“等等,我得先带你去认个门儿。”海格说着,拉着莫延就从酒吧里走了出去。
然后莫延就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梦之影院,老巴顿杂货店,蓝鸽书店,还有店牌上金色的大字已经被剥落了不少而看不出原名的音响店……
这是一条拥有许多店铺的十分繁华的街。
这是一条莫延十分熟悉的街——这种繁华热闹人来人往却很少有巡警的街道正是所有小偷的挚爱,因此虽然它离莫延住的地方有七八个街区,但他还是经常到这里转上半天。
他一直在努力地寻找传说中的破釜酒吧——他每个星期都会从这条街道上走过两三次——他甚至曾经每天坐六个小时的车就为了在城市的另一端寻找破釜酒吧——他从小就用自己的脚丈量这条乱糟糟的街道踩过了每一寸土地……
可他竟然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寻找的破釜酒吧其实就在身边!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以前莫延只觉得这句话有意思,但现在他才真正体会了这句话。
不知道冯梦龙在写出这句话的时候是不是也有过这种体验?那时他是喜悦多些,无力多些,还是怨怒多些?
反正莫延几乎是快要气的炸了,尽管他自己也不知道可以对谁生气。
他回头再看看破釜酒吧时,发现如果自己不集中精力看那个地方的话,即使近在咫尺也很容易忽略过去,就好像破釜酒吧的大门只是墙上一块不值得关注的污斑一样。
海格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猝不及防的莫延差点跪倒。
“怎么样?这个地方了吗?喏,这是从你家到这里的路线图——下次你可就要自己来了。”
一无所觉的半巨人扯着嗓门粗声说塞给莫延一张皱巴巴的羊皮纸。
莫延嘴里发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僵硬地点点头,随手接过那张羊皮纸,然后趁着海格不注意把它揉成一团丢在地上,顺便还狠狠踩了一脚。
“那么先进来,你还要知道对角巷怎么走才行。”海格又把莫延拉回了酒吧,走进后院,向上三块横移三块,用伞尖敲了墙壁三下,然后砖块自己移动着,对角巷在一秒钟之内出现在莫延面前,可他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去假装惊奇了。
“好了,那么——”海格说:“单子上的东西在这里都可以买到,你一个人应该可以吧?当然,我明天就会带哈利过来,有问题的话你可以那时再问我,也许你还可以和哈利成为朋友呢!”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海格语气中不自觉地带着一种与有荣焉的语气,似乎和哈利成为朋友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
当然,事实其实也是如此,如果他说话的对象不是黄金男孩的双生弟弟的话。
莫延没好气地说:“不用了!”
海格听到自己的宝贝哈利居然被拒绝,也不大高兴。他把莫延的帆布包学校资助的一袋金加隆递给莫延后说了再见就转身走了。
落在肩上的帆布包像是打开了莫延身上痛觉神经的开关,莫延忽然觉得浑身都疼得厉害。他挽起衣袖,发现手肘被擦破了,有细细的血丝渗出来,然后又发现自己的腿上也被撞青了几处。但是这所有的疼痛加起来也比不上肩背上疼痛的十分之一——虽然在的时候那里没有被撞到,但是海格一直紧紧地抓在这些地方,以防他被甩出去。
压抑了一整天的郁气终于被刺激得爆发了!
莫延狠狠地踢了墙壁一脚,然后更强烈的疼痛从脚尖传来。
“!”
对角巷
莫延气呼呼地把包甩到肩膀上,不顾肩背上突然针刺一般的痛疼,快步走回了破釜酒吧。
虽然现在还是早晨,而且窗户上也没有拉上窗帘什么的东西遮挡,但阳光似乎被这个地方蛮横无理地拒绝了,一点儿也透不进来。酒吧里燃着一些蜡烛来照明,一股灼烧蜡油的味儿到处都是。地面和桌子都是一种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很脏的颜色。酒吧里人很少,只有一个秃顶的老酒保在吧台后面擦着长颈玻璃杯和一个穿着厚厚的绿色长袍吃早餐的老年妇女。
“有什么需要吗?孩子。”那个老酒保一边问莫延,一边换了个玻璃杯继续擦。“我是这里的老板汤姆。”
“我要定一间房。”莫延把海格给他的金加隆拿了出来放到吧台上,“从今天开始,到九月一号的早晨。”
汤姆瞥了眼他手里的钱,笑了起来:“你要知道,孩子,那些钱只够让你在这里住两天。”
“我知道不够。”莫延神色坦然:“先付这些,剩下的下午再给你——我待会儿去古灵阁。”
“既然这样,那么,好吧。”汤姆从吧台下面拿出了一长串哗啦啦响的钥匙,莫延发现他有很严重的驼背。
“跟我来,孩子。对了,你叫什么?”
“伊万斯。莫延·伊万斯。”
——————————
莫延跟着汤姆走上一条结实宽阔的大楼梯,惊讶地发现楼梯的地面都比外面的桌子要干净许多。他们来到306号房间,汤姆为莫延打开门。房间里有一张很舒服的大床和一些擦得发亮的橡木家具。
喜欢哈利波特之守护请大家收藏:(m.2blshu.com),镇魂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